陶淵明:詩人加超級酒鬼,辭官是因為不會做官

陶淵明本來是想當官的,還當過好幾回官,到他不為五斗米折腰、最後一次辭掉彭澤縣令的時候,那已經是他第四次當官了。

他當官的動機,不是出於什麼遠大理想,主要是想掙些俸祿,讓家裡過上富足體面的生活。如果說還有點什麼精神追求的話,也不過是光宗耀祖之類的面子上的滿足。

對自己的這種動機,他從不隱瞞,每次做官之前,都會坦白地說,是因為家貧而去的。他從不掩飾自己對權力、地位的嚮往與羨慕。他最津津樂道的就是那位官至太尉、被封為長沙郡公的曾祖陶侃,他認為那是陶家的光榮。

陶淵明:詩人加超級酒鬼,辭官是因為不會做官

(圖片來自網路,侵權必刪)

陶淵明為什麼沒把官兒當下去呢?要理解這個問題,就得先弄明白,怎麼樣才能把官當好、當大、當持久,也就是說先理解什麼樣的人才能當官?

就從那位令他驕傲的大官曾祖陶侃談起吧。

陶侃對自己要求很嚴格,他當州刺史時,每天早上把一百塊磚搬出室內,晚上再搬回來,以鍛鍊自己的體力和意志。他十分討厭下棋、擲骰子之類的娛樂活動,如果他的部下因為喝檔或賭博而耽誤公事的話,他會把酒具或賭具一道扔到江裡去,還加以鞭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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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官員,他也得陪同僚或上級喝喝酒、吃吃飯,但每次只喝很少一點兒就止住了,別人勸酒,他就說自己年少時曾因喝酒誤事,所以,父母給他定下了不許過度飲酒的規矩,為了尊重父母,就不能再多喝了。

陶侃是位精明而強悍的人,在東晉朝廷紛爭不斯的時代,他執掌兵權41年,為維護東晉皇室的安定,也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他能和多次排擠他的貴戚庾亮成為好友。

他很有政治原則,有次,軍中悍將郭默因為私仇殺了江州刺史劉胤,丞相王導想做和事佬,就任命郭默為江州刺史。身為太尉的陶侃大怒,一面發兵征討郭默,一面寫信給王導指責他:“殺了刺史就能當刺史,那殺了丞相是不是就能當丞相?”王導只好覆信搪塞說:“我是想暫時把他穩住,等朝廷調集好軍隊再去制裁,這不就是‘遵養時晦’以成大事的方法嗎?”陶侃接到信後嗤之以鼻:“什麼‘遵養時晦’?明明是‘遵養時賊。”同時,急攻武昌,活捉了郭默,將其父子及同四十多人就地正法。

陶淵明:詩人加超級酒鬼,辭官是因為不會做官

陶侃仕途順暢,得益於他,

1.會巴結人,巴結有用的人

2.能剋制自己,恪守一個宜員應遵守的崗位職責。

3,有堅定的政治原則和果淅的魄力,該下手殺人時,絕不手軟。

這三條陶淵明一條都不具備。

第一,他不僅不會巴結人,其至連基本的下級對待上級的禮儀都不願意遵守。說起來,他入仕的條件要比陶侃好,還有陶侃的威名護著,近有在朝廷當官的叔叔做後臺,他當彭澤縣令就是他叔叔推薦的。但他僅僅因為不願意接待來檢查工作的督郵,就辭官而去了。其實這種接待只是官場裡的例行公事,他的佐吏建議他要著正式的官服去參見督郵大人而已,他就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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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因為這位督郵是他認識的一個同鄉,沒什麼學問,他平時就瞧不起人家,現在竟然要以下級的身份向其鞠躬施禮,他放不下這個架子,所以,撂下句“不能為五斗米的俸祿而向鄉里小人折腰”的硬話,就拍屁股走人了。

第二,他從不剋制自己,尤其在飲酒這件事上,他毫無節制。他當彭澤縣令時,竟然要把政府分給他養家餬口的公田全部種上釀酒的高梁,只是在妻子的反覆堅持下,才勉強種了三分之一的水稻。

他60歲時,家裡生活已經十分貧困,有時甚至吃不飽飯,有位當太守的朋友顏延之來看望他,送了他兩萬錢,但他居然把這兩萬錢一次性地全部送到酒店,存在那裡當酒錢,每次去喝再逐次扣除。在他臨終前為自己所寫的《輓歌》裡,他對死亡倒不太在意,說什麼“有生必有死,早終非命促”。唯一的遺憾,就是酒沒喝夠:“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可想而知,這種超級酒鬼若是遇見其曾祖陶侃那樣的嚴肅官員,還不得先打上一頓板子。

陶淵明:詩人加超級酒鬼,辭官是因為不會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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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他不願像陶侃那樣和政治強者結成死黨,更沒有殺伐決斷的狠勁兒。他倒是寫過一些歌頌俠客的詩歌,但那不過是文人的誇張。在他所有的從政經歷中,從來沒有整人、殺人的記錄。他不是能下得了狠手的人,甚至有些婆婆媽媽。特別可笑的是,他非常戀家,連出公差的旅途辛苦和寂寞都不能忍受。他做過兩次參軍,這是一個相當於參謀的職務,在這個崗位上,有幾次從江州到當時東晉的首都建康去送公文,每次他都留下了抱怨旅途勞苦的詩。在他看來,人生最大的歡樂就是吃著家常飯,在家裡逗逗可愛的孩子,所謂“好味止園葵,大歡止稚子”。他戀家,捨不得孩子與田園,不願去做那種為忙公事四處漂泊的官。

陶淵明:詩人加超級酒鬼,辭官是因為不會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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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陶淵明沒把官兒長久地當下去,幾乎全是出於這麼簡單的個人主觀原因,而不是有些人所曲解的政治黑暗、官場腐敗之類的社會原因。

陶淵明41歲時辭去彭澤縣令,此後,官兒是徹底不想當了。此後有數次,朝廷徵召他去做官,他都不願去。大概是因為40歲以後,他也徹底瞭解自己的個性,絕不會再去做違背自己個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