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父母都配為人父母的

如果當父母需要考試的話,相信很多人都不及格,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配為人父母,也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會愛自己的孩子。

在我很小的時候奶奶收養了一個女孩,她的父母求奶奶收養她,從此和女孩斷絕關係。奶奶心軟還是收養了她,過了幾天後發現女孩智力有些問題,便打女孩父母電話,顯示空號後去女孩家,發現早人去樓空,他們家鄰居奶奶告訴奶奶,他們在送女孩去奶奶家第二天就都走了,說是去外地打工,其實就是怕女孩被退回來。

在女孩16歲那年,女孩的父母提了很多吃的來,還給女孩買了新衣服,對小女孩很好,說很後悔當初不要她……奶奶想著哪家父母會對孩子不好,就問女孩願不願意跟父母回家,女孩同意了。

一年多了,女孩父母突然打了個電話給奶奶,說女孩不見了,是不是跑奶奶這了,果然在柴房找到了女孩,奶奶差點認不出女孩,女孩此時已經完全變了個樣,大冬天衣裳破舊不堪,渾身遍體鱗傷,骨瘦嶙峋,奶奶心疼的只掉眼淚去打了些粥給女孩吃,給女孩燒水洗澡,換上乾淨衣服。

女孩的父母找來了,奶奶不讓他們把女孩接回家,被他們辱罵推倒在地,最終奶奶沒有護住她的女孩,女孩被她父母搶回去了。

女孩被她父母搶回家後沒多久,奶奶在趕集時遇到了女孩家的鄰居奶奶,鄰居奶奶偷偷跟奶奶說女孩死了,像一條狗一樣用長鐵鏈子套著脖子,穿的破破爛爛,死在自己的家門口,鄰居奶奶覺淺,起的早聽到隔壁有動靜,從房間窗戶看到,女孩父母拿著鐵鏟偷偷把女孩屍體抬走,埋了……

原來當初,女孩被接回家後沒幾天就被她的父母稱18歲,以10萬的彩禮“嫁”給了一個三十多歲,身有殘疾的大叔。大叔把女孩接回家後,沒幾天便發現女孩智力可能有點問題,帶女孩去醫院檢查,檢查出女孩智力有障礙,於是就去找女孩父母理論,要求退回彩禮錢。

女孩的父母說女孩已經“嫁”給過他了,以後很難“嫁”了,更何況誰相信大叔有沒有碰過女孩,誰相信女孩還是清白之身,掰扯來掰扯去,最後退了八萬彩禮。

女孩的父母發現女孩沒有什麼利用價值,就是個討債鬼,吃白食的,就開始一年四季給女孩穿不要的破舊衣裳,不給她飯吃,讓她幹活,沒幹好,一頓打,心情不好也打,成了他們家的奴僕,出氣筒。女孩有個親妹妹,也欺負她,故意拿塑膠袋套在女孩頭上,看著女孩呼吸困難,掙扎便哈哈大笑……

他們家鄰居奶奶看不下去說了幾句,還被罵多管閒事,女孩媽媽的哥哥是他們村的地頭蛇,那時候,法律還沒有很嚴,更管不到鄉下,鄰居不敢惹,怕被報復,只能偷偷的給女孩些吃食。

那次是女孩趁父母沒注意偷偷逃了出來,或許奶奶家是她覺得溫柔,安全的地方,於是躲在奶奶家。

這種畜生不如的,連人都不是的東西,又怎堪為人父母。我只願因果報應,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

願天堂沒有痛苦。

不是所有父母都配為人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