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說,是勞榮枝把受害者引來的,沒有勞榮枝,法子英就不可能殺被害者...
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面,聯合省檢察院、省發改委等21家省直部門出臺意見,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助力最佳化營商環境,2013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各類破產案件7303件...
12月16日,澎湃新聞從受害者的兒子陳昌雨處獲悉,當日下午,曲靖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父親陳某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而一審程式是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起訴或檢察機關的公訴,依法對案件進行第一次審理時適用的程式,一審程式又被稱為初審程式等...
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曾披露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包括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等人...
由於一審法院和上訴法院均駁回原告起訴,公司未記錄與該民事訴訟有關的或有負債...
1、首先在百度搜索“山東法院電子訴訟服務平臺”,找到官方網站,如下圖所示:2、進入網站後需要先用身份證註冊賬號,將身份證正反面拍照上傳:3、註冊完畢後,登入賬號,點選“一審立案申請”,也可以申請二審或者執行等,都是在此平臺,根據自己的需求選...
在我國,人民陪審員是作為案件陪審並且在最後合議庭的時候參加討論的,而我國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像勞榮枝這樣的案子,理應有陪審員進行參加的,而且應該有陪審員組合的合議庭,但勞榮枝一審是審判員組成的三人合議庭,這在法律層面來說,是不合法的...
第二,本案最大的懸疑點,就是關於勞榮枝主從犯的問題,一審中,判決其不存在主從犯區分的依據,是勞榮枝在命案中發揮的作用,誘騙受害者、親手捆綁、甚至有可能親手勒死兩名犯人致其死亡,當然這裡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我們不能認定就是她親手殺死,即使案件還...
江媽媽一審判決後曾表示:雖然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與她心中所期相差甚遠,但重要的是法律肯定了江歌的行為,認定了劉鑫有錯,這對她與九泉之下的江歌來說都是一種很大的安慰,所以她沒有上訴...
1月21日,墜樓幼童生母陳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對於兩被告人上訴她一點都不驚訝,這一情況在她預料之中,現在唯一要做的就是靜靜等待二審的判決結果...
勞榮枝的辯護人認為,合肥案判決已認定殷某系法子英所殺,且採用勒頸窒息死亡的方法,與處理陸某以外的其他受害人的死因都是一致的,是法子英慣用的殺人方法...
在一審判決中,法庭已經認定了洪某系故意殺人案的犯意提起者、策劃者、指揮者,提供作案費用,誘騙被害人至案發地,所以法庭可以認定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構成故意殺人的共同犯罪,並且洪某在三人共同犯罪中罪責最重...
二、原告敗訴一審中,原告提供了一份公安機關的情況說明,欲證明總欠款1000多萬協議是在行政第三方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但是法院經審查,該協議既沒有公安機關印章,也沒有警方人員署名,涉案公安機關也不能提供調解主持人和調解筆錄,最終認定此書面證...
重慶市涪陵區法院2021年12月9日作出一審裁定,認為何昌秋控訴劉虎誹謗罪,提交的證據材料不能認定劉虎撰寫相關文章所涉及的事實系捏造,法院通知後未補充充分證據...
(二)《委託人告知書》可及時全面固定閱卷成果鑑於當事人無論在一審時是否委託了律師,其本身可能對於整個案件並未從專業的角度進行過實質、深入地瞭解與思考,因此,為了讓當事人深入地瞭解一審訴訟策略的得失以及明確案件接下來的工作安排,也為了律師將一...
綜上,麗麗雖然主張其與阿軍之間存在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但未提供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亦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已經交付借款,故法院難以採信...
本月6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閨蜜干政門”主角、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檢方向朴槿惠提起的18項指控中,16項罪名成立,其中包括受賄、濫用職權、洩漏公務機密等罪名...
“羈押折抵刑期”是辦案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慣常託詞,但筆者曾經撰寫多篇文章,闡述逮捕強制措施的預防性而非懲罰性功能:熠家直言||審查逮捕程式中“重罪必捕”和“認罪認罰條款”適用的反思熠家直言||“捕訴合一”背景下審查逮捕程式性質的再討論(下...
又例,趙某起訴陳某離婚,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遂判決趙某陳某解除婚姻關係,此案不屬於婚姻效力的案件,張某陳某如對一審的判決不服,均可向二審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