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民法典》如果能按照擬製血親的規則,在規定夫妻依法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的同時,也有權繼承雙方父母財產的權力,不就解決了這個問題了嗎...
“為了規範健身行業,需要制訂統一的考核標準”是說還沒有實現的事,也就是指將要進行的擬製,宜寫成“為了規範健身行業,需要制定統一的考核標準”...
最近在研讀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主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繼承編理解與適用》,會將重要或者曾經不被重視誤讀的裁判規則等摘錄,以便自己後期的學習工作適用,也分享給大家一起學習...
中國主要親屬關係簡表根據上邊的圖片,親屬稱呼簡單概括如下:父親的兄弟稱叔伯,伯父的妻子稱伯母,叔叔的妻子稱嬸嬸...
但由於“事物存在、發展的影響因素”類“條件”,在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時,尚具有不確定性,處於一種或然狀態,且該狀態完全有可能被行為人主觀意志所左右,因此法律有必要對該類“條件”作出進一步規制,擬製規範由此產生...
直系血親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即當事人之間並沒有真正的垂直的血緣關係,知識因為某些特定的法律關係成立後,構成了一種擬製的直系血親,比如收養關係成立後,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再比如因再婚而構成的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都屬於擬製的直系血親,擬製直系血親...
但近年來分子人類學好像發現曹家跟夏侯家並沒有血緣關係,不過這並不妨礙他們仍然互相把對方視為一家,這就涉及到漢代的宗族與擬製宗族制度...
二、公文稽核環節的要求在稽核階段,根據規定、公文文稿簽發前,應當由發文機關辦公廳(室) 進行稽核...
養子和該女子的親生女兒之間屬於旁系血親關係,並且在三代以內,如果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雙方是不能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