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記載後,汪輝祖果斷將此案給判了:原告馮某雖於死去的馮某同姓,但實際上與已繼方都算是“異姓”,而已繼方雖是異姓,卻為馮氏親自選擇,故可作為繼子繼承全部家產,他人不得爭繼...
”針對巡撫的顧慮,汪輝祖建議道:“王氏是浦四的童養媳,和已婚的女子有些相似當又有所不同...
再說回來,兩江總督尹繼善得到乾隆的褒獎後,回頭也重賞了汪輝祖,並興奮地說出了 “宰相須用讀書人,作官作幕尤不能不用讀書人”的話...
各位都知道,師爺有四門功課,這四門功課叫“人、情、法、術”,咱們一個個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