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皇律》首次明確規定,凡“八議”之人及七品以上官,犯非“十惡”之罪,可以“例減”一等,九品以上官可以用銅贖罪,並且詳細地規定了各等刑罰贖銅的數額...
有錢人家判了死刑也不害怕,沒錢就慘了,漢朝史家司馬遷就是被判了死刑,因為沒錢自贖,結果走上另外一條免死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