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賈某、金某某、王某、李某、張某、譚某某、徐某、楊某、都某某、袁某共同變造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其中賈某、金某某、王某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變造身份證件罪,依法均應予處罰...
考試作弊是一項十分嚴重的事情,是參與考試的考生、監考老師及其他考務人員絕對不能犯的錯誤...
”有網友評論:“幫人替考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他們通過了數百個塊錢考試,結果毀了自己的前途...
招募組織“槍手”替考,幫助學員作弊透過駕駛理論考試,涉案資金逾200萬元,一組織駕考作弊犯罪團伙被永川警方端掉,抓獲24名嫌疑人...
也有人覺得確實太嚴重了,一輩子就毀了,沒有給到改過自新的機會,真的是太可惜了,就沒有畢業證了,說起來連學歷都沒有了,別人問怎麼回事,如果說是作弊導致的,那用人單位會怎麼看待呢...
不少人都有疑問,在科技落後的古代,沒有照相技術,不能根據照片核對考生資訊,古人如何防止替考情況的發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