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中幫別人擔保一般多長時間失效

在當今社會,為他人擔保是常有的事,相當於讓他人保護自己的債權債務。我國新頒佈的民法典中規定了為他人擔保到期需要多長時間嗎?下面就讓我們和

頂律網律師

一起來了解一下!

債務糾紛中幫別人擔保一般多長時間失效

民法典規定,為別人債務擔保的,什麼時候失效要依據擔保型別而定,抵押和質押擔保沒有固定期限,主債權消滅後,擔保物權就消滅。如果是保證,由當事人約定保證期限,沒有約定的,為主債務履行期滿6個月。

債務糾紛中幫別人擔保一般多長時間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條【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如果是保證,由當事人約定保證期限,沒有約定的,為主債務履行期滿6個月,在擔保關係中,一般來說主債權消滅之後,擔保物權也就隨之消失了,具體如上。大家在遇到這方面的問題時大家最好還是諮詢專業的債務律師獲取幫助,

頂律網律師

可以給大家提供免費諮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