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在建築工地受傷,沒簽合同怎麼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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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在工地受傷的事件並不少見,那麼事故發生後應該怎麼樣去維護自身權益呢?

農民工在建築工地受傷,沒簽合同怎麼要賠償?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農民工一般是由承包人帶到施工現場進行勞務工作的,他們不會和任何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任何保險。

其中的法律關係只是與承包人的僱傭關係,當工人在工地受傷時,可以發起勞務者受傷糾紛起訴,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包工頭。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起訴時可以一同起訴,將發包人、分包人一同列為被告。法律依據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農民工在建築工地受傷,沒簽合同怎麼要賠償?

這裡的安全生產應當包括建築施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中規定中: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但該條款的適用是以僱傭關係為基礎的,因此在法院審理中有必要進行責任劃分,勞動者在證明被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還必須證明自己沒有過錯,這樣才能保證對方承擔全部的責任,否則很有可能是雙方一起分擔責任。

僱傭關係外的第三方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勞動者可以不經過勞動仲裁委員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勞務公司和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賠償標準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標準。

農民工在建築工地受傷,沒簽合同怎麼要賠償?

在異地分包的農民工受傷案件中,農民工只需確認到施工現場工作,無需確認勞動關係和工傷鑑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勞務公司承擔責任。

但是其實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向監管部門報告受傷情況,尋求行政處理,這是一種相對快捷的處理方式。

同時,還可以進行法律訴訟,如根據工傷情況分級、確定工傷與工作的因果關係等常規步驟,最後參照標準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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