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資起訴書

原告:賀繼濤男漢族1986年8月1日出生,住橫山區南塔鎮小界子村38號,公民身份號碼:612728198608011471

被告:榮軒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榆林市榆陽區尤家灣村77號;法定代表人:張紅兵 職務:董事長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剋扣拖欠的工資46000元。

並支付原告剋扣拖欠工資100%的額外賠償金46000元。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於2020年10月2日進入被告處工作,擔任高空作業職務,李東山顧賀繼濤高空工作樹脂瓦計米掙錢,一米65。2021年 4月車道雨棚專案部計平米,每平米90元,5月28號高空作業,施工安全不到位導致賀繼濤高空墜落,診斷急性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賀繼濤50天,,帶病結算工資,專案部迴應不欠工資,賀繼濤工資76000, 3個多月 賀繼濤領取工資30000,最終專案部不給李東山工友結算工資,停止了一切工作,。

賀繼濤每天工作15小時。,原告按照計米掙錢、無誤的履行了工作職責,但被告並未按照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原告勞動報酬,至2021年10月23日止,被告累計拖欠員工5個月工資,合計46000元。期間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資,被告一直不予理會。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不發工資報酬罪,特向貴院起訴,請求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賀繼濤

日期2021年9月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