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年間一宗風月奇案,可見一個男人若沒了骨氣,是何等的可憐

僧端是指誰

俗人剃度,出家為僧,既成為指佛穿衣,賴佛吃飯的三寶弟子,就應該慈悲為懷,善念為本,度己度人,不沾邪淫,然而有些出家人的行為卻偏偏與佛家的宗旨背道而馳,幹出許多荒誕不齒之事,比如清光緒年間發生的一宗案件,便與出家人有關,史稱——“奸僧案”。

光緒年間一宗風月奇案,可見一個男人若沒了骨氣,是何等的可憐

此案發生在光緒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案發地點隸屬於江蘇沐陽管轄範圍內,此地有個大戶沈家,主人名叫沈維楊,有一獨生子名叫沈萬春,自幼頑劣,不聽教化,長大幾歲,舉止浮滑,尤為喜好拈花惹草,坊間送他一個諢號——花花小太歲。

其父見兒子不成器,羞愧不堪,對其嚴加約束,不准他外出惹禍。然後大宅門關不住拗少爺,趁著沒人注意,這位花花小太歲搬梯子跳院牆,偷跑出去繼續跟那些市井惡少廝混一處,整天鬥雞鬥狗,喝酒狎妓,好不快活。

其父被這個豎子氣得一病不起,沒多少日子便一命嗚呼。自此後,沈萬春沒了束縛,越發肆無忌憚,放浪了數年,把祖輩留下的房產地產揮霍的一乾二淨。一夕之間,從富家子淪為叫花子,那些平日與他混在一起的狐朋狗友見他已經落魄,誰也不再跟他來往。人家不找他,他就去找人家,不曾想不但遭人指著鼻子尖兒羞辱,還捱了好幾次老拳。

光緒年間一宗風月奇案,可見一個男人若沒了骨氣,是何等的可憐

沒有立錐之地,又被飢餓所迫,沈萬春只得到了城外的惠民寺中以雜工的身份幫傭度日。惠民寺富有資產,主持法號慧海,是個五十多歲的老和尚,白白胖胖,一臉富態,單看面相,這位慧海法師是個慈眉善目之人,殊不知此人外君子內小人,外忠厚內奸猾,說出的話與幹出的事從來都是兩樣。

沈萬春到了寺中,慧海對其特別厚愛,每月多給他薪俸不說,還從來不讓他乾重活,只讓他負責添香油掃大殿這類輕巧的活計。

萬春十分感激,慧海總是說:“令尊尚在人世之時,常常照顧小寺,如今令尊仙遊,你卻不幸遭難,我當然要盡一點綿力,只要你肯改過自新,從新做人,將來不怕沒有重振家業的一天,那時不辜負老衲對你的一片慈心。”

這番話說得頭頭是道,讓沈萬春感動得五體投地,連旁人聽了這番話,也不免盛讚慧海法師是個寬宏大德的高僧。

光緒年間一宗風月奇案,可見一個男人若沒了骨氣,是何等的可憐

又過了一段日子,有天傍晚,慧海親自找到沈萬春,讓其跟自己到個秘密之所有話要說。沈萬春立即遵從,跟隨慧海到了後院的一處菜窖內,進到裡面才知道,外看不起眼的菜窖,裡面居然大有乾坤,不但裝潢華美,而且桌上擺著酒肉。

沈萬春已經很久沒有喝過酒吃過肉,見到如此美食,難免食指大動,他不問佛門清淨地為何會有這些腌臢之物,只顧顛起後槽牙,甩開腮幫子,狼吞虎嚥,大快朵頤,就差把碟子碗兒也嚼碎了嚥下肚去。

慧海一個勁兒勸他喝酒,沈萬春很有出息,不必別人勸,自個兒就先喝了半醉。看他醉眼迷離,聽他說起胡話,慧海怪眼圓翻,哈哈大笑,隨即說道:“萬春啊,我聽說你父親維揚在世之日,曾經為你聘定本城富戶王庭鈞的女兒王秀清,為何你到了迎娶新人過門的年齡卻還不去迎娶呢?”

沈萬春倒也豪放,有什麼就說什麼,他說自己眼下一貧如洗,連自己都養活不了,哪還有閒心娶媳婦。再說了,自己這幅窮鬼模樣,到了王家的門上,不讓王家的管家打跑才怪。

慧海又說:“我曾經到過王家做法事,見過他那女兒,那個丫頭好生端莊,美若天仙,絕對是沐陽少有的美人,如此美人若不要,不是暴殄天物麼。老衲慈悲,見不得勞燕分飛,我決定出錢成全你的美事,你只管說吧,把王家的女兒娶過來,需要多少花銷。”

光緒年間一宗風月奇案,可見一個男人若沒了骨氣,是何等的可憐

沈萬春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又不認為慧海只是說說而已,於是說道:“估摸著沒有一百塊銀洋是辦不成事的,只是就算您能借給我一百塊銀洋把王家的女兒迎娶了,但我娶這麼一個富家女回來,又要供她吃,又要供她喝,我哪有能力養她,我看還是算了吧。”

聽他說完,慧海笑道:“咦,你啊你啊,這有什麼可值得為難的呢,老衲有一條妙計,管保成全你們兩個。”

沈萬春讓他快說,究竟是什麼好妙計。

慧海說道:“假如你將王家的女兒和我共享,不但大婚所需的費用全由我承擔,將來你二人的衣食住行,也全都由我包下,新房我幫你置辦,單日你來住,雙日我來住,咱三個搭夥過日子,這不正是其樂融融麼?”

如此荒誕之言,換作他人聽了,一定會拂袖而去,然而沈萬春沒有骨氣,居然應允下來,隨即與慧海一同合計,約定洞房合巹之夕,慧海要先當新郎。沈萬春不敢執拗,聽從慧海擺佈一切。

幾天之後,沈萬春衣著光鮮地來到王家,拿出當年的婚約文書,要王家主人王庭鈞履行當年的承諾,把女兒秀清嫁給他。不過沈萬春倒也很是能裝會演,他在王庭鈞面前涕淚橫流,頓足捶胸,大罵自己當年如何如何荒唐,不該將偌大家業揮霍一空,如今他已經幡然悔悟,洗心革面二次為人,在惠民寺主次慧海法師的資助下,他辛苦經商,已小有成就,這才敢登門提親。他對天發誓,自此一定要加倍努力,重振墮落的家聲,絕不會辜負岳父大人的期望。

如此一番表演,王庭鈞居然信以為真,況且有婚約在前,如果悔婚只怕會遭人非議,於是王庭鈞答應下來,定好吉日,把女兒秀清嫁了過去。

大婚當日,熱鬧非凡,人人都誇沈萬春是個有志氣的好男兒。喜酒喝到晚上,賓客滿意而散。沈萬春到了洞房中,與秀清喝下交杯酒。秀清初次飲酒,覺著酒水有些怪味,只認為是酒水本有的味道,於是大膽喝了下去。喝完之後,覺著有些頭暈目眩,她不知道沈萬春提前在酒裡摻雜了從西洋人手裡買來的“迷魂水”,喝下去便渾身乏力,頭重腳輕,繼而不省人事。只因這種藥水有毒,用多了容易鬧出人命,因此沈萬春只放了一點點在酒水裡面。

光緒年間一宗風月奇案,可見一個男人若沒了骨氣,是何等的可憐

沈萬春之所以這麼做,還不是為了履行與慧海的約定。吹熄燈火,沈萬春溜出洞房,隨後慧海偷偷進來。新娘秀清哪裡知道丈夫與他人許諾的這些齷齪勾當,半昏半迷之中任憑所為。醒來之時,已經天亮,發現只有自己一人,不見丈夫沈萬春的蹤影。過了很久,沈萬春才一臉尷尬地回來。秀清問他去了哪裡,他說去見了個朋友,便不再多說。

到了夜裡,沈萬春正式入宿,秀清卻發現異樣,於是窮加責問。沈萬春無奈,只得吐露實情,並哀求秀清不要將此事洩露,表面上兩人還是好夫妻,暗地裡三個人過日子,以後便可衣食無憂,終生不勞作,也不會受窮。

秀清聞言雙目流淚,卻一句話也不說。沈萬春勸了半天,見秀清執意不肯理他,他只得無趣地到外面喝悶酒。等到回來之時,嚇得癱倒在地,秀清已經懸樑自縊。

噩耗傳到王家,王家痛不欲生,但不知秀清何故自縊,又沒有任何證據控告沈萬春,只得讓沈萬春全權料理秀清的後事。

沈萬春沒錢為秀英下葬,只能求助慧海。慧海因為秀清之死而大為光火,但仍舊出錢買了棺槨,將秀清入殮之後,暫且停放在惠民寺中。

慧海戀慕秀清貌美,到了夜半時分,居然偷偷開棺,色膽包天,意欲對秀清的屍體無禮。他沒想到,自己的所作所為被潛伏在樑上的一個蟊賊看了個一清二楚,蟊賊看不過去,隨即大喊大叫,惹來眾人,致使慧海的惡行暴露。

光緒年間一宗風月奇案,可見一個男人若沒了骨氣,是何等的可憐

隨後,慧海與沈萬春被扭送到公衙,縣令鄭天佑嚴刑訊問,兩人熬不過去,均吐露實情。隨即,慧海被判斬立決,沈萬春判了個無期,至宣統元年,病死於牢獄之中。

時至民國,此案仍不時被人訴說,李伯元所創辦的《遊戲報》曾將此案以大篇幅刊登,據說在三十年代還被上海天一影片公司拍成了電影。

觀此案,也應了那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老話,似沈萬春這種沒有骨氣的人,落得可悲的下場也是不值得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