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釋《中觀》中“不一不異”

畢竟空勝義有什麼意思

略釋《中觀》中“不一不異”

中論

不一亦不異。

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如般若波羅蜜中說。佛告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佛滅度後。後五百歲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後當種種破。是故復說不一不異。

大乘中觀釋論

釋曰。滅者。無常性故名滅。發起名生。斷生死故名斷。擇滅涅盤常時性故名常。如有人言。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住。此緣生者。亦即是常。一者無差別義。如所說離此即是為緣生之法何所生[3]邪。謂種種義。如其所說。從因所生。生已有果。來者向此名來。若無來義轉時此即無去。無去義轉時即無過去世所行。非今有滅。此即無滅。此法如是說。餘生等亦然。若取著言詮即為戲論。如其言詮。於如是性。執有性者。彼皆息滅此即名為滅諸戲論離諸嬈惱性分。別自性空已乃名寂靜。今此如是無滅等十種句義。如前所說十種對治。此中皆止周盡是論皆說此義此如是義成。餘一切論中皆同此緣法。今此義中。若此因若彼緣。如薪生火。而彼所取如是應知。常不斷義。如前句所說發起之義。此所說成。若因中有故設因壞時後還不離果起無前後時性故。如澡沐已受食。此非緣生。若言無生。自語相違。不和合對治。此即世俗緣生。不和合故。若勝義諦所生。此中止遣。世俗諦識中體性不和合勝義諦體性。此中止遣。何等是世俗。何等是勝義。若勝上所說相續義性。以世俗諦伺察時。此不和合。以彼現證非涅盤所得。此所作性不異勝義諦故。亦不止遣。若智所成。即彼世俗諦。不異勝義諦。如瓶等色等。而此一類色受等法。決定境界智不許可。彼智無性故。譬如瓶等墮世俗有性。雖無所取非世俗無。此中所說。世俗所取之義。是自非他。如理應知。世俗者即是世俗所取故。如樹林等非極微許。而有所取道理可得。若方分分別差別分別等性而彼決定世俗有性。此非道理。以物體遍計有樹林等對礙。而識中有彼樹林等為所表故。然識中物性非無道理。由是樹於彼識而為所緣。如是能表識中得有所表。是故非物體樹於識中有。此如是說故。餘說亦然於能表所表中。遍計無體亦無所成。何法可成邪。謂如諸佛境界。色等決定。此何不成。如彼諸佛境界。此亦然有。非如識中遍計生等。此中止遣。識中物體若有性者。此非道理。若彼勝上如來之智。如所說義。故名勝義。餘皆世俗。不實性故此說最上。謂佛所說善文善義是故頌言。

楞嚴經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且今與汝坐祇陀林,遍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恆河,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若必有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阿難!當知若空是見,既已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已是見,何者為物?汝可微細披剝永珍,析出精明淨妙見元,指陳示我,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恆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世尊!如佛所說,況我有漏初學聲聞,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佛言:「如是,如是!」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祇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阿難言:「我實遍見此祇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4]為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我又思惟是永珍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

佛言:「如是,如是!」

略釋

從楞嚴經體會中觀不一不異,楞嚴經中的第一段講的是無是見,此為性空,阿難在佛陀所指的種種相中找不到所謂見,因此可知見並非一個實體,見與色功能是不同的,所見的色並不具備能見的功能,阿難找不到自己的見,原因是把見當成一個實物。

第二段講的是無非見,此為唯心,阿難也找不到一個不是見的法,由此可知見與相是沒有界限的。

見中有相,是由於見與相二個不是世俗諦中實體與實體的關係,實物與實物的提醒不可能相互攝入,其體性應該界限分明,不應互相攝入,既然此兩者可以互相攝入,見與色肯定不是實物,由此可知此兩者的體性是不二的,見性雖有其用,但是與相不對立,從勝義諦來看就是心與境這兩者自性本空,體本不二。

楞嚴經中的阿難示現的是世俗諦的知見,從世俗諦來看見與色是對立的,實物之間的體性絕對不可能混雜,阿難在此處也不敢承擔這個事實,認為見相是對立的,各有自性。

楞嚴經的這兩段就可以解釋中論中的“不一不異”,見相實際是並無自性,也不對立,兩者是不異的關係,見性在發揮作用的時候,與相的功能是不同的,見有明瞭功能,相卻沒有明瞭功能。

因此可知心與境是不一不異,不一是指見相不混雜,心有明瞭性,相無明瞭性;不異是指見相二者不分離,見作用發揮時必有相,見相之時必有見相相對,不一不異是同時的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