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對《文獻通考》說長論短

文獻通考的作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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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馬端臨的生平

馬端臨,字貴與,江西樂平人,宋元時代著名學者、史學家,著有《文獻通考》、《大學集註》、《多識錄》等。關於馬端臨的生平,《宋史》、《元史》無傳,《通考·自序》也沒有敘述事蹟,僅見《新元史》、《元史類編》,語亦不詳,《南宋書》和《新元史》中雖有傳,但記事十分簡單。不過,《通考》的《進書表》和《抄白》以及清初修的《樂平縣誌》中儲存了幾點有關的材料,大致可知馬端臨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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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端臨生長在“世代書香”的官僚家庭。祖父馬灼以教書為生,父親馬廷鸞,甘貧力學,20歲在家鄉當童子師,考取進士後,由池州教授、史館校勘、樞密院編修官、國史院編修官,最後官至右遠相兼樞密使。度宗鹹淳八年(1272)連續九次上疏辭職。當時賈似道當權,南宋政權正處於風雨飄搖之中,他謝絕度宗的挽留,臨別進言:“臣死亡無日,恐不得再見君父。然國事方殷,疆國孔棘。天下安危,人主不知;國家利害,群臣不知;軍前勝負,列閭不知。”(《宋史》卷414《馬廷鸞傳》)講到這裡,他泣不成聲。之後,居家17年,元世祖至元二十六(1289年)去世。縣誌本傳稱他“門弟甚眾,有所論辯,吐言如泉湧,聞者必有得而返。”可知,他是一位學識淵博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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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端臨隨其父深居簡出,讀書頗廣,特別是其日後編撰的《文獻通考》,可以說是繼承了其父的學術衣缽,利用了家庭的優越條件。《通考·序》說:“竊伏自念業紹箕裘,家藏墳索,插架之收儲,趨庭之問答,其於文獻,蓋庶幾焉。”與馬廷鸞一同當過宰相的留夢炎,投靠元朝,當了吏部尚書,邀馬端臨父子出仕,被婉言拒絕。他們父子相依為命,專心致志於學術研究,共同編寫《讀史旬編》,以十年為一旬,從帝堯寫到後周顯德七年,共三十八帖。在這一工作過程中,從治學方法到史料源流,馬端臨受其父耳提面命,為《文獻通考》的編撰鋪平了道路。馬端臨雖早有志於《文獻通考》的編撰,但困難重重,最大的困難是“文獻之不足徵”:“昔夫子言夏殷之禮,而深慨文獻之不足徵。釋之者曰:文,典籍也;獻,賢者也。生乎千百載之後,而欲尚論千百載之前,非史傳之實錄具存,何以稽考?儒先之緒言未遠,足資討論,雖聖人亦不能胰為之說也。”由於他父親因工作之便,接觸過許多珍貴的文與獻,博學多識,為他指點門徑、提供線索,循循善誘,使他的困難逐漸迎刃而解。另外,他曾師事於曹涇,曹涇深於朱子之學,學識亦極為淵博。馬廷鸞與曹涇為馬端臨的成長作出了極其有益的貢獻。

馬端臨家中藏書豐富。他父親治學嚴謹,對他的教育也是極其嚴格的。加之他本人天資聰明,學習勤奮,這都為他以後的治學打下堅實的基礎。早在青年時代,馬端臨就“有志於綴緝”,準備撰寫歷史鉅著。但因“顧百憂燻心,三餘少暇,吹竽已濫,汲綆不修”而未曾動筆。因此,他平素很注重學問的積累和資料的蒐集整理,認為這是治學的門徑。對於以往的史學家及其著作,他特別推崇唐朝杜佑的《通典》和南宋鄭樵《通志》,而對於班固等寫斷代史的作家,則持批評態度,認為他們丟掉了“會通因仍之道”。他站在地主階級的立場上,認為修史的目的在於考察歷代統治者興亡盛衰的原因,為封建統治階級提供經驗教訓,這就必須對歷代王朝的典章制度做一番考訂工作。所以,從早年起,他就決心以《通典》為藍本,“採摭諸書”,重編一部記述我國曆代典章制度的專著,經過二十餘年的努力,終於完成,取名《文獻通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刊行於世。

二、《文獻通考》體例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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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通考》,是馬端臨以畢生精力完成的一部記載上古到宋寧宗時的典章制度沿革的文化通史。他從鹹淳九年(1273)開始準備,至元二十七年(1290)開始纂寫,直至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始告竣,費時20餘年。

馬端臨撰修《文獻通考》的意圖,是想說明歷史“會通因仍之道”。在他看來,古今的“治亂興衰不相因者也”,“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因此,他撰修《文獻通考》的目的和宗旨, 在於“融會錯綜, 原始要終而推尋之”,“以究其變通馳張之故”。

《文獻通考》是一部詳盡的中國古代典章制度史,全書包括二十四門,三百四十八卷。其中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徵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凡十九門,因唐代杜佑編纂的《通典》,迄於天寶。天寶以前的內容,馬端臨就《通典》已有的材料加以補充;天寶以後至宋嘉定之末,則另行續寫。其餘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等五門,為《通典》所無,全部是馬端臨蒐集新材料寫成的。

《文獻通考》取材極為廣泛,除了各朝正史、歷代會要、《資治通鑑》等史書外,還採用了私家著述的史書、傳記等有關典章制度的記載。這些史籍記載就是“文”,“文”的意思是典籍。此外,在敘事中還引用了很多當時臣僚的奏疏和學士名流的議論。這些奏疏、議論就是所謂“獻”。“獻”的意思是“賢者”。因為作者希望透過這些資料,對各項典章制度進行融會貫通、原始要終的研究,故取名為《文獻通考》。因此,《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論之雲:“大抵門類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然其條分縷析,使稽古者可以案類而考。又其所載宋制最詳,多《宋史》各志所未備,案語亦多能貫穿古今,折衷至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贍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

三、《文獻通考》與《通典》比較

《通典》,由唐朝宰相杜佑編撰,是中國古代第一部典章制度的通史著作,在其影響下,唐代以後出現了不少的典章制度專著,其中就包括《文獻通考》。但是,《文獻通考》與《通典》相比也有很多的不同之處。

首先,在內容方面。馬端臨認為“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但“時有今古,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 為此,他以嚴肅的態度另行撰寫。《文獻通考》分為田賦、戶口、徵榷、選舉、職官、樂、兵、弄、學校、錢幣等二十四門,在《通典》的基礎上廣泛地蒐集史料,詳細地加以考證,去偽存真,歸類分目,如:作者將《通典》的《食貨典》細分為《田賦》、《錢幣》、《戶口》、《國用》等八門;自《經籍》、《帝系》、《封建》、《象緯》、《物異》等5門為《通典》所未有。《通典》以《食貨》為首,說明杜佑對國家經濟的重視;鄭樵《通志》移之於《選舉》、《刑法》之後;而馬端臨更將之列於全書之首,且增加為8門之多,可知馬氏對經濟的重視更超過杜氏、鄭氏。《通典》之《禮典》100卷,佔去全書1/2,而《通考》之《社郊考》則3門才60卷,不及全書1/5。又《兵考》一門,詳列古今兵制沿革,使《兵典》只敘用兵方法的偏差得到改正,做到了“凡敘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以歷代會要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徵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記錄,凡一語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採而錄之”。如果“載之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辯而未當者”,他就“研精覃思”,“竊以己意而附其後”。

其次,《文獻通考》的寫作宗旨同《通典》大相徑庭。杜佑撰修《通典》的宗旨主要在於總結歷代典制的得失, 從中吸取教訓, 以便“將施有政”, 因而它只是一部政書, 作為唐朝政府施政時的參考;馬端臨撰修《通考》的目的主要在於研究歷代典章制度沿革的自身相因關係,並探索歷代典制不斷髮展變化的原因, 以尋求歷史的發展規律。因此《文獻通考》的側重點不在於總結歷史經驗而“將施有政”, 而是一部重要的學術著作。同時, 實際上,《文獻通考》的撰修, 不但吸收了《通典》之長, 而且上承正史志表, 下取會要的有益因素, 綜合而臻完備。因此可以說《文獻通考》的寫作目的和宗旨是完全達到了的。

可見,馬端臨是古代進步的史學家之一,他發展了杜佑所創立的新史書體裁,即以事類為中心敘述歷史發展的典制體,又推進了鄭樵所倡導的會通之義。《通考》與《通典》相比,從內容到形式都有所改變。因此,歷代學者對二書的看法是:《通典》以精密見稱,《通考》以博通見長,各有獨到之處,應互相參證而不可偏廢。

再次,《文獻通考》有獨特的編纂特點。《文獻通考》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其 “文”、“獻”、“注”三者結合為一的編撰方法。馬端臨《文獻通考》的編著方法, 始終掌握“文”、“獻”、“注”三個原則。它基本上是將原始材料按門類排列,然後依時代順序一條一條地記載。《文獻通考》前面有《總序》(即《自序》)一篇, 可以說是全書的綱領。在《總序》裡,馬端臨提出了自己對歷史發展的看法。每一門類的開始又各有小《序》,簡要地說明設立這一類的意圖,並簡要綜述該門類所載內容發展演變的過程。書中內容,凡是作者稱之為“敘事”的部分,即“本之經史, 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 也就是《文獻通考》中的所謂“文”,亦即屬於“史”的部分,一律頂格書寫。凡是他稱之為“論事”部分,即“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 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也就是《通考》中的所謂“獻”,亦即歷代名流學者的“議論”的部分,一律低一格書寫。凡是他自己發的議論, 即“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 也就是《通考》中的所謂“考”,亦即馬端臨自己的考訂評論或對史事的獨立見解,一律低兩格書寫。每條材料前面,通常冠以“某人曰”;凡引用他父親之言,則作“先公曰”;他自己的意見,一律用“按”字來表示。馬端臨的這種“文”、“獻”、“注”三者結合為一的編撰方法,是創造性的史學編撰方法。

此外,同《通典》相比,《文獻通考》節目明備。馬端臨認為《通典》的不足之處是“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針對這一問題,馬端臨將《通典》的八典增為二十四考,總卷數也由《通典》的200卷增加到348卷。

《文獻通考》的這些編纂特點,是在《通典》的基礎上取得的,他具有較高的史才、史識,吸收前人的成果,反映了當時史學、科學、經濟發展的水平,體現了他那個時代的一些特色。

四、馬端臨的史學思想

首先,馬端臨繼承和發展了前人會通的觀點

馬端臨與杜佑、鄭樵一樣,也以“通”名其書, 表明了他努力適應時代要求以求“通”的思想。不過馬端臨認為要對歷代典章制度予以貫通,既應重其相因,也應重其相革。他把“會通”作為研究典章經制因革變通的一種方法。他主張“會通”, 概括地說, 不但要研究歷代典章制度的因革變張,而且還要尋求這種“變通張馳之故”;不但要用“會通”思想來編撰排比歷史資料, 而且還要用它來研究歷史問題本身。其“變通馳張之故”是什麼呢?馬端臨認為古今異宜, 時務之要與古義相去甚遠, 如果愚頑不化,恪守古訓,則黎民與邦國俱受其害。因此,研究歷史必須要在“通”中求其“變”,“變”中求其“因”,反映出作者的進步歷史觀。

在《文獻通考》中,馬端臨雖然說過商鞅、楊炎“二人之事, 君子所羞稱”的話, 但卻充分肯定他們進行改革的必要性及其重要的歷史作用, 認為“後之為國者,莫不一遵其法, 或變之, 則反至於煩惱無稽, 而國與民俱受其病,則以古今異宜故也”。馬端臨雖然反對王安石變法, 但卻十分讚賞王安石施行的募役法, 認為“民出僱募之費, 則其身與官無預, 而貪毒無所施”,乃“救時之良法”“不容不如此”。馬端臨還進一步認為, 制度上的變革, 只能是“隨時制變”, 而不能隨心所欲地去變更, 更不能開歷史的倒車, 否則就是“聖人”也是行不通的。因此,他認為即使“聖人也不能違時, 不容復以上古之法治之也”。為什麼古制不可復、封建不可行了呢?他的回答是:“所襲既久,反古實難,欲復封建是自割裂其土宇以啟紛爭;欲復井田,是強奪民之田新畝以召怨。”

其次、全書貫穿了作者實事求是的著史精神

馬端臨在處理陰陽五行的問題上不同於杜佑、鄭樵。杜佑《通典》去掉了五行志,鄭樵《通志》有《災祥略》,“專以記實跡,削去五行相應之說,所以絕其妖”。把陰陽五行斥為妖學。馬端臨一反杜佑、鄭樵的處理辦法,而在其書中如實地反映了過去人們的思想意識,所謂“國家將興,必有禎祥。國家將亡,必有妖孽”。他以雄辯的歷史事實揭露其荒謬。但這一荒謬之說流傳已久,有意迴避,切齒咒罵,並不能解決問題。他的對策是:“取歷代史《五行志》所書,並旁搜諸史本紀及傳記中所載祥瑞,隨其朋類,附入各門,不曰妖,不曰祥,而總名之曰物異。如恆雨、恆燠、恆寒、恆風、水潦、水災之屬,俱妖也,不可言祥,故仍前史之舊名,而總名之曰物異。”以物異代替災祥,把一切災樣都視為罕見的自然現象,這是一種實事求是的處理辦法。但在《通考·物異》中也有不少牽強附會之說,加在《物異·總序·按語》中,說鄭樵將災異“一歸之妖妄,而以為本無其事應,則矯枉而至於過正矣,是謂天變不足畏也。”他肯定“天變足畏”,“天人感應”的流毒尚難以根除,他對五行災祥之說的分析批判是不徹底的。雖然如此,但其畢竟透露了其史學思想中閃亮的異彩,即史家編寫信史的實事求是精神。

再次、恤民疾苦,關心人民的思想

馬端臨在田賦、戶口、職投、徵榷、市糴、土貢、舀用詣考中,對百姓的疾苦多所描繪。《通考·自序》:秦以天下奉一人,百姓“力罷不能勝其役,財盡而不能勝其求”。又說:“役民者官也,役於官者民也。郡有守,縣有令,鄉有長,裡有正,其位不同,而皆役民者也。”其結論是“役民者逸,役於官者勞”。《通考·自序》介紹市糴時,特別強調:均輸、市易、和買、常平、義倉、和糴,本來是便民措施,沿襲既久,古意變失,‘至其極弊,則名曰和買、和糴,而強配數目,不給價直,鞭笞取足,視同常賦。蓋古人恤民之事,後世反藉以厲民。”歷代厲民之事,手段毒辣,名目繁多,宋代甚至有預借賦稅至六七年者,使民不聊生,家破人亡。《職役·一》選錄一些典型事例,為逃避城役,至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者,韓琦為此上琉:“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里正衙前,兵興以來,殘剝尤甚。至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或非分求死,以就單丁。”對人民疾苦加以如實反映的一些奏疏,馬端臨極為重視,不厭其煩地摘錄。因此恤民疾苦,也是馬端臨史學思想中富於異彩的部分之一。

第四、馬端臨重視探討歷史規律

馬端臨對中國歷史發展帶有規律性的問題進行了探索。在《封建·六》,他把唐虞以前稱為官天下,自夏開始則為家天下。家天下是私,官天下是公,公與私有著截然的區別,“上下之際,均一至公”,是謂公;“分疆畫土,爭城爭地”,是謂私。到了秦代,“私”日益嚴重,顯然另屬一種社會。在《職官·官制總序》“按:陶唐氏以前之官所治者,天事也。虞、夏以後之官所治者,民事也。”由治天事轉變為治民事,這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轉變,馬端臨能注意到,不能不說是他的一大進步。此外,馬端臨有一些看法表面看來是錯誤的,細緻推敲則不然。在《通考·自序》中介紹《戶口》時說:“古之人,方其為士,則道問學;及其為農,則力稼穡;及其為兵,則善戰陣。投之所向,無不如意”。嗣後“士拘於文墨,而授之介冑則慚;農安於犁鋤,而問之刀筆則廢”。這是指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的分工,分工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他有所認識是值得肯定的。但他認為隨著時代的前進,“才益乏而智益劣”,則是不完全正確的。這些都說明馬端臨的觀察與探索是可貴的,由於時代的侷限,他只能憑現象下判斷,但即使如此也並不能掩蓋其史學思想的異彩。

五、《文獻通考》在中國史學史上的地位

綜上所述,《文獻通考》是繼杜佑《通典》、鄭樵《通志》之後的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通史專著,在中國史學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

首先,是一部繼往開來的典章制度通史

馬端臨對《史記》、《漢書》、《資治通鑑》進行認真研究,瞭解到各書的結構、體例、作用、意義,特別是對《通典》的鑽研是很深入的,既欽佩其“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又感嘆其“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前人的優點要繼承,缺點要糾正,不足之處要加以彌補,他勇敢地擔當起這一歷史使命。並且,他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創新,除了新增、調整、修訂節目等內容調整,由於“鹽鐵始於齊,榷酤始於漢,榷茶始於唐”,唐代的杜佑把鹽鐵目放在《通典》卷10,把榷酤、算緡、雜稅放在《通典》卷11,統歸《食貨典》。而幾百年後的馬端臨,沒有墨守陳規,將鹽鐵、榷酤、榷茶、雜徵等斂合併為《徵榷考》。杜佑將戶口列在《食貨典》,馬端臨有所前進,把戶口與以人丁、人戶為單位的賦稅聯絡在一起,將口賦、算賦編進《戶口》,將田制和與之有關的賦稅合併,列為《田賦》,這些都是適應時代的變化而作出的調整;《通典》的作者杜佑,出身士族,強調封建等級,極力推崇“禮”,因此《禮典》佔《通典》全書的一半,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將其壓縮為60卷:《郊祀》23卷,《宗廟》15卷,《王禮》22卷。減其所當減,增其所宜增,馬端臨的這些創新之處皆體現了史學前進的道路。

其次,材料豐富, 分類詳細

馬端臨廣泛蒐集資料,內容豐富,尤其是對宋代典章制度的記述特別詳細,約佔全書的一半以上, 是全書的主骨,可以訂正、補充《宋史》諸志的地方甚多,且對歷代制度演變的評論頗有獨到的見解,實為研究宋史的一部基本史籍。脫脫主編《宋史》時,《志》的部分就參考過《文獻通考》。《文獻通考》有著許多為他書所不能見到的珍貴材料,比如《徵榷考》、《市糴考》、《土貢考》等, 就提供了許多研究經濟史的具體材料,《象緯考》、《物異考》, 就提供了許多研究自然現象的具體材料,《經籍考》就提供了許多研究文化發展的具體材料,《學校考》實際就是一部系統的教育史;分類方面,杜佑將《通典》分九類,鄭樵《通志》有二十略,而《文獻通考》則多至二十四門。《通考》的材料三倍於《通志》,六倍於《通典》,並且下限續寫到南宋寧宗嘉定五年(1212) 。為此,《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81《史部·政書類一》評曰:“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瞻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通典》、《通志》都不及《文獻通考》史料豐富。可見,《文獻通考》是一部比較完備的典章制度專史,可為後世研究典章制度者提供豐富的史料。

再次,經世致用思想貫穿始終

馬端臨撰修《文獻通考》的原因, 他自己說是“庶有志於經邦稽古者,或可考焉”。數百年後,清乾隆帝在《御製重刻文獻通考序》中更盛讚此書“誠考據之資,可以羽翼經史, 裨益治道, 豈淺鮮也哉”可見《通考》其書實有資於治道,是經世致用的史學名著。

第四,對史料嚴格的考證鑑定的治學態度

馬端臨在《文獻通考》的編纂過程中,非常重視考證,以考證保證內容的精確。《選舉·三》對宋太平興國三年“試進士始加論一首”之事,經過考證,加上按語:“建隆以來,逐科試士皆是一賦、一詩、一論,凡三題,非始於是年也”。再如,卷三十三,《選舉考六》“元光元年策賢良’之事,糾正“元光元年”之誤。另有許多問題難以斷定是非,馬端臨則加以存疑。如《選舉·二》所記天寶六年科舉考試無一人及第之說,考證曰:“然以《唐登科記》考之,是年進士二十三人,風雅古調科一入。不知何以言無一人及第也。當考。”在《選舉·四》有“按祖宗以來,試進士皆以詩賦論各一首,除制科外,來嘗試策”。後面有:“不知試策實始於何年,當考。”這種存疑的精神是可貴的。凡出於自己推斷的,馬端臨皆作了說明,如《徵榷·二》關於東漢建初(76——83)中,議復置鹽鐵官一事,馬瑞臨認為“鹽鐵官,顯宗已嘗置矣。今言復,豈中間嘗罷耶?”可見,馬端臨不輕下判斷、治學之嚴謹。

六、《文獻通考》的缺陷

顧炎武曾經說過:“馬貴與《文獻通考》,以一精力成之,遂為後世不可無之書。而其中小有舛漏,尚不能免”。這種評議和說法是近乎情理,合乎實際的。但是,即使存在的是一些“小有舛漏”的問題,閱讀時亦不可忽視。

首先,《文獻通考》的某些內容失於疏略

由於《文獻通考》全書規模宏大, 某些內容就難免失於疏略。如《職官考》多錄《通典》舊文。唐末五代部分無舊文可錄,那麼這一部分敘述甚為單薄。又如《經籍考》雖內容豐富,分類詳核,但主要依據於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和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二家,所以不可能是十分完備的。

其次,《文獻通考》重複的現象時有出現

由於《文獻通考》全書篇幅太大,重複現象就不可避免。唐人陸德明的《經典釋文》30 卷,既見於“卷185 經解類”,又見於“卷190 小學類”;宋人宋敏求《春明退朝錄》5 卷, 既見於“卷201 故事類”,又見於“卷216 小說類”。

再次,《通考》某些安排不甚得當

如《郡齋讀書志》將《戰國策》從史部目錄裡提出來列入子部縱橫家類,馬端臨還在《文獻通考》裡不加分析地繼承了《郡齋讀書志》的錯誤觀點一誤再誤。又如《史通》、《通志·藝文略》和高似孫《史略》都將李延壽《南北史》列入通史類,這是正確的,而馬端臨《文獻通考》卻把《南北史》改入斷代史類,把本來屬於正確的東西當做錯誤的東西而加以“糾正”。

最後,《文獻通考》還出現有明顯的錯誤。如《通考·刑法考》記述仁宗天聖五年(1027) , 陝西鬧旱災,下面有司馬光一道奏章,這是一個明顯的錯誤。因為: 天聖五年, 仁宗剛繼位,而司馬光還僅僅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孩,怎麼可能在這個時候上這道奏章呢!實際上,司馬光確實給朝延上過一道奏章, 但那是數十年之後的英宗治平元年(1064),遠不是天聖五年,而且所上奏章談的是“剿匪”之事,而與旱災無關。

雖然《文獻通考》出現了這樣那樣的問題,存在著不少的缺陷,然其史料價值不容忽視,更不容忽視的是馬端臨的博學多識。《文獻通考》是一部典章制度專史,很多的人都對這部書極為重視,自元代以來,歷代多次刊刻。

清乾隆年間,合唐杜佑《通典》、宋鄭樵《通志》、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為《三通》,於乾隆十二年(1747)由武英殿刊行。

清乾隆十二年迄五十二年(1787)年間,陸續修纂《欽定續通典》(150卷)、《欽定續通志》(640卷)、《欽定續文獻通考》(250卷)、《皇朝通典》(100卷)、《皇朝通志》(126卷)、《皇朝文獻通考》(300卷)等,清光緒中輯刊為《九通》,浙江書局為之刊行。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劉錦藻輯乾隆五十一年(1786)至光緒三十年(1904)間之典章制度為《皇朝續文獻通考》(400卷)。

民國二十四年(1935)至二十六年(1937)間,上海商務印書以《皇朝續文獻通考》合《九通》為《十通》印行。

今天流傳最廣的是1936年上海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叢書中的《十通》本。這個版本是根據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武英殿本排印,末附《考證》三卷。

除這些之外,清代還出了一些節本,主要有《文獻通考詳節》(24卷)、《文獻通考紀要》(2卷)、《文獻通考鈔》(1卷)等等。這些節本去取不當,有不少的錯誤,不足為據。

而《文獻通考》的善本當推元朝泰定元年的官刻本及明朝正德、嘉慶間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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