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真實的商紂王

沒人知道時代如何變遷,就像沒人知道草是怎麼一點一點枯黃。——帕斯捷爾納克

對於商紂王的惡行歷來都有不同的評述.為其翻案的文章更層出不窮。商紂的惡行主要見於《尚書牧誓》和《史記殷本紀》等文獻。然而,早在春秋時期。孔子的弟子子貢便已有了疑問:“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論語子張》)

本文就淺淺地探究商紂王的本來面目。牧誓原文: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昏棄厥肆祀,弗答;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為大夫卿士,俾暴虐於百姓,以奸宄於商邑。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今日之事,不愆於六步、七步,乃止,齊焉。夫子勖哉!不愆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羆,於商郊。弗御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爾所弗勖,其於爾躬有戮。”

這裡紂之罪可總結為四條:惟婦言是用;祭祀不修;不任用親族;收容並任用罪人。看樣子也沒列出什麼像樣的罪狀。

首先“惟婦言是用”,這裡婦言是好言還是壞言呢?如果是好言,為什麼因為她是婦女就不能用了呢?這裡很含糊。實際上,商代婦女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較高且較為活躍,比如婦好是商朝第23代王武丁之妻,她不僅能率軍隊開疆拓土,還能主持各種祭祀活動,深得武丁的寵愛和臣民的敬仰。比如小臣妥,她是女性(王室親族),而且她還有封地,一直到康丁時期都擔任小臣。

但《牧誓》裡的“婦”是指什麼人?妻妾?還是女貴族?這裡都不得而知,但絕對不是什麼“殷商帶有遠古時代母權的殘存”,“遠古時代人類有個母權社會的階段”只是19世紀摩爾根等人提出(當然他們把母系和母權兩個詞混淆了,他們所說的“母系社會”其實是【母權+母系】社會)的一種假說,這是否存在還是缺乏證據,有待商榷的。

第二條罪狀是:祭祀不修。商朝原先對奴隸是很殘酷的,祭祀天地要殺奴隸。祭祀祖先要殺奴隸,奴隸主死亡要奴隸殉葬,建築宮殿、家廟也要用奴隸奠基。而紂王這一代有點不正經了,對祭祀的重視程度大大降低,這也意味著對奴隸的屠殺變得很少了。但不重祭祀這個罪名是坐實了。

第三條是不任用親族。在當時那個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建立世襲統治的宗法制社會,作為統治者對任用親族必須高度重視。為什麼呢,因為統治階級都是親戚關係,你不搞好關係,怎麼統治?這個時期個體生存不易,親族是第一位的,所以周有了禮規範親疏,禮本質上是家法。國人一開始是一座城裡的就是同姓一家人。其後年代見長,親屬間慢慢疏遠才分離出國法管治萬民。

紂王是小兒子,他在上位過程中手段殘暴,將阻礙的親族,如比干、箕子、微子等人全部打壓,這也成為他後來被推翻的隱患之一。這些手上有兵的權貴自然會成為反叛,倒戈的勢力。

探究真實的商紂王

最後是收容並任用罪人,讓他們為大夫卿士。這裡所說的罪人其實是指流亡的奴隸。在奴隸制時代,當時商的各屬國都有大量的奴隸。這些命運悲慘的奴隸,不但要從事繁重的勞動,還要像豬馬牛羊一樣被宰殺祭祀,因此奴隸逃亡的現象很普遍。

商紂王收容這些奴隸本意應該是想與各屬國爭奪奴隸,以增殖人口,便於生產,以發展本國經濟。然而,周文王卻反其道而行之,下令“ 有亡荒閱” 。大搜逃奴交還本主。這就不免會引起各屬國對商紂王的怨恨。范文瀾先生也認為“ 尤其第四條罪狀,引起從徵各國的敵愾心。要和紂決戰” 。則當時各屬國最痛恨紂之惡行莫過於這條,因此,以此為商紂罪是可以理解的。

再則,商紂同時又任用罪人。這裡我們與第三條罪狀相比。更可見到商紂王任用人才的不拘一格。同時這些來自社會底層的平民百姓乃至獲罪之人不一定就是沒有才能的人,見於史籍的有飛廉、惡來、費仲、左疆等人。

後來的作家讀了這些罪狀,覺得不過癮,開始發揮自己的想象力,不斷添磚加瓦。顧頡剛先生寫過一篇考證文章《紂惡七十事的發生次第》。他發現殷紂王共有70條罪狀,都是各朝各代陸續加上去的。比如戰國增加二十項,西漢增加二十一項,東晉增加十三項。而且這些罪狀越寫越誇張,反正就是使勁抹黑紂王。

探究真實的商紂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