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鬧惹命案,潑皮農婦拒不賠款,間接使自己女兒毀了容

導讀

正常來說,一個女人在什麼時候最狠?

有人說是在健康受威脅的情況下,也有人說是她的經濟受到威脅時,但這些都不對。一個女人最狠的時候,是她的孩子受到威脅的時候。

她叫韓浪,她自稱是為了孩子而動的手。

艱難的女人

韓浪在1995年第一次結婚,這段不幸的閃婚為她和她的孩子奠定了悲慘的基礎。

孩子打鬧惹命案,潑皮農婦拒不賠款,間接使自己女兒毀了容

儘管二人在婚後就有了孩子,但這個孩子並沒有起到粘合作用。

那年,一個單親媽媽抱著兩歲男孩在街頭遊蕩,回憶著曾經的愛情、思考著以後的人生。

那天,她成為了北漂,

在北京的村莊裡結識了第二任丈夫,李大君。

帶男孩的單身母親非常不容易,李大君這個殘疾男人不顧自身情況,對韓浪百般體貼,兩人在不久後就同居了。

2005年4月24日,韓浪的兒子和親媽、後爸告別後,

穿著新鞋出了門。

當天下午,或許是因為母子連心,韓浪覺得有一絲異樣,倍加擔心兒子,從下午1點到伸手不見五指都在尋找兒子,未果後煩悶回家,

次日凌晨,天還未亮,韓浪再次出門尋找未回家的兒子。

孩子打鬧惹命案,潑皮農婦拒不賠款,間接使自己女兒毀了容

當天中午,一個村裡的孩子找到了韓浪,帶著她去了村西頭的井裡。

當韓浪看到井裡的孩子的遺體時,瞬間昏倒了過去。

一毛不拔的鐵公雞

這件案子在找到遺體的當天就破了案,殺死韓浪孩子的是同村的13歲孩子,阿強。

當天,韓浪的兒子和阿強產生了爭執,阿強一時失手將他推進了井裡。

回到家後的韓浪一閉眼就是兒子的影響,她哭到不能自已。鎮定下來幾天後,韓浪覺得對方不能不表態,將阿強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法官判處阿強家庭為韓浪支付15萬人民幣賠款。

本來,法庭上韓浪聽到法官宣判的15萬元賠款後有一絲慰藉,但韓浪沒想到,她眼中的慰藉是對方的笑話。

孩子打鬧惹命案,潑皮農婦拒不賠款,間接使自己女兒毀了容

在之後的日子裡,阿強的家庭沒有出面,更沒有出一分錢。

此時,韓浪孩子的遺體仍在殯儀館,她和李大君兩人平時以打工為生,打官司掏空了兩人的存款,已經無錢將孩子下葬。

韓浪見資金如此緊張,她一次次找到阿強的家長,希望他們支付費用,起碼先讓她把兒子的葬禮辦完,但阿強的家長一臉強硬,彷彿收租的地主一般板著個臭臉。

韓浪最後一次討債時,得到的只有一句話: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法官介入討債後,阿強的家長可憐兮兮地表示:“女兒上學要用錢,家裡有人生病要用錢,我是一分錢都拿不出來。”

孩子打鬧惹命案,潑皮農婦拒不賠款,間接使自己女兒毀了容

阿強的家長用這一番話騙走了法官,對韓浪露出了詭計得逞般的笑容。

韓浪見討賬無望,和親戚們借錢湊齊了兒子下葬的費用後,著手準備報復。

報復和真理

2006年11月25日,韓浪攜帶一瓶硫酸跟隨在放學回家的阿強家女兒的後面,伺機在這個無辜的小姑娘的臉上潑上了硫酸,同時,被這瓶硫酸殃及的還有三個無辜乘客。

法庭上,阿強的母親瘋狂撒潑,就連法官都看不過去了。

孩子打鬧惹命案,潑皮農婦拒不賠款,間接使自己女兒毀了容

在阿強母親的意識裡,她可以不賠償,但對方不能報復,她可以挑釁對方甚至說出“我孩子三年後就能出來,但你什麼時候有過孩子”,

但不允許對方回嘴

……總之,自己都是對的,對方都是錯的,沒人比她懂什麼是合理。

這個在法庭上撒潑的女人,完全不考慮自己毀容的女兒會怎樣,只是在自顧自的辱罵著害她女兒的韓浪、不偏向她的法官、阻礙她打韓浪的警官,彷彿在場的所有人都有罪,

殊不知問題的根源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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鍛鍊身體保衛自己

縱觀天下大案,被害人種類多樣

但有一種人極少:強壯的人。

為了讓自己避免成為被害人,鍛鍊身體是一種比較切實的方案,但大多數人很難有整塊的時間去健身房,所以在此推薦家用腹健輪練習腰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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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保護孩子、隱私方面,鍛鍊身體這一措施就失效了,在這時選擇依靠

“兒童紐扣定位器”

“防偷拍神器”

就是一種精明的選擇。

如果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鍛鍊身體,

“戰術防身筆”、“怕怕報警器”

就是最後的自保神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