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富學 趙海燕:西安新出交趾人李克恭墓誌及其所涉中晚唐政局

唐代來自交趾的宦官李克恭歷經七朝,由底層宦官躋身高層的仕宦生涯,西安灞橋近期出土的《李克恭墓誌》比較詳實地記錄了唐代中越關係史上的這一軼事,印證了“甘露之變”的歷史印記,尤其是李克恭在唐文宗和武宗時期監軍河朔,行使節度使權利,對穩定當地局勢起到了積極作用,堪充唐代宦官參政成功的案列,而且墓誌從側面揭示了唐代宦官普遍結婚養子,卒後夫婦歸葬先塋的社會現象,同時亦為唐代中越關係的研究增添一新資料。

一、墓誌概況與錄文

1988年,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在西安灞橋向陽公司建築工地發掘晚唐時期宦官墓誌一盒(圖1、2),方形,青石質,志蓋76。5×75cm,厚10。5cm,篆刻“唐故幽州監軍隴西李公志銘”,蓋頂線刻牡丹,四隅各刻牡丹一朵;志石77×77cm,厚12cm,志文行楷,有文字31行,滿行33字,四剎線刻四神,襯以如意雲紋。

志主李克恭,乃唐代宦官,出自交趾(今越南北部)。唐憲宗時期進入長安,卒於唐武宗時期幽州監軍任上。李克恭先後歷經唐德宗、順宗、憲宗、唐穆宗、唐敬宗、唐文宗、唐武宗七朝,史書無傳。自玄宗起重用宦者,以後諸帝更有甚之。該墓誌的出土,見證了唐朝中後期宦官集團軍事專權,影響朝政,與朝臣之間權利傾軋的歷史事實。墓誌自發現至今一直不曾公刊,為方便起見,特移錄其文如下:

唐故幽州監軍贈掖庭局令賜紫金魚袋隴西李公墓誌銘並序/

朝請大夫使持節晉州諸軍事守晉州刺史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徐翁諒撰/

自古稟長材、懷利用者必處貴仕、享重名於當代,所以有外監戎師,內署密近,/二者榮美,見之於公矣。公諱克恭,其先交趾人也。祖、父為南方大族。公元和九年始至/京師,翔步宮掖,出入 禁闥,奉主一心,身全六藝。穆宗皇帝嘉其/材器,因用裒〔褒〕升賜綠,仍充宣徽承旨。公內受綸言,外持章奏,銜命宣撫,/人知雨露之恩;具位敷陳,不失對敭之美。鹹謂稱職,時論多之。寶曆二年,/敬皇修周穆、漢武故事,遊心至道,以訪真仙,乃授公上輕車都尉、賜緋魚袋,充諸道採/訪道流使。公知道本無為,法非有著,以力求者,必無所遂,乃自陳不可,上固遣之。/公終不買恩徇利,張空言以附 上。回無所得,具以實告。大和四年,改授承務郎、內/府局丞、上柱國。六年,改充飛龍沙苑監牧使。公葺廨宇、築墻垣,屬吏有避風雨之所,騰/駒無煩奔逸之虞。蒭粟棧皂,前後罕儔。八年,賜殿前高班,密邇龍顏,光揚/帝績,俯仰進退,動得其宜。尋除西內留後。會幽燕天下,地雄兵勁之所,凡選護軍,必關/聖慮。此時有闕,重難其人。乃錄其前後忠勤、雅諧人望者為之。遂除公幽州監軍使。公/至所部,諭元戎以忠恪,示三軍以恩信,接鄰境以惠和,待賓客以禮讓。人既知道,政亦/大行。謌〔歌〕詠謳謡,洋溢道路。三年之後,連帥乞留,優詔裒〔褒〕之,許留一歲。未幾而節將/雲亡,師徒擾攘,人懷恟聳,莫得自安。公挺然不頋患難,止暴遏亂,眾無不從,選將上/聞,三軍底定,皆公之力也。向非全材雄略,知其遠者大者,則孰能臻於此歟?俄而以疾/辭軄,詔許尋醫。既奉詔命,乘傳而歸。天不憗遺,竟至殂謝。會昌二年五/月十四日終於華州蓮峰館,春秋卌有八。上聞而嘆惜,贈掖庭局令,錫金印/紫綬,所以追寵事功也。嗚呼!雖生榮死哀,古今常典,能得之者,猶平昔踐履之所致焉。/夫人富春孫氏,事夫訓子,皆合禮經。有子三人,長曰正初,次曰正禮,少曰正雅,泣血椎/心,焭焭在疚。以其年十月卅日窆於灞水北原,禮也。正初等銜哀茹痛,終天莫追。所冀/斯文,可慰壤泉,遂來見請,以紀終始。

銘曰:/

事主盡忠,居官克正。出入禁闥,宣陽成命。寶曆之歲,上慕真仙,思之不已,/命公求焉。公知其事,於政無益。強為搜擇,豈是陳力。 不敢面從,不敢取容。/受命覆命,允執厥中。既受恩遇,累遷劇務。所至必理,宣我王度。幽燕重鎮,/寄託冣深。選其才識,實在 帝心。帝知公材,帝命公臨。遏亂靖難,事冠古今。/以疾辭罷,來歸京國。命不我與,竟喪仁德。日月有時,將歸厚地。刊石紀文,/以昭明懿。故吏悽愴,嗣子哀號。惟功惟績,仰之彌高。 京邑之東,灞水之陽。/荒阡馬鬣兮,地久天長。/

楊富學 趙海燕:西安新出交趾人李克恭墓誌及其所涉中晚唐政局

圖1:李克恭墓誌蓋

楊富學 趙海燕:西安新出交趾人李克恭墓誌及其所涉中晚唐政局

圖2:李克恭墓誌銘

二、李克恭由交趾入長安之原始及其早期活動

“公諱克恭,其先交趾人也。祖、父為南方大族。”志主李克恭,其先為交趾人。交趾,又名“交阯”,範圍大體為今越南北部紅河流域一帶。秦朝以後,設“交趾郡”,轄今越南北部地區。嗣後,歷漢朝、東吳、晉朝、南朝、隋朝以至於唐(再後又有南漢和明),這裡長期都受到中原王朝的直接管轄。

值得注意的是,志文載李克恭其出自隴西李氏。唐代宦官多來自四川、福建廣東諸省,當時的蠻夷區域。《唐律疏議·名例·工樂雜戶及婦人犯流決杖》雲“諸州有閹人,並送官,配內侍省及東宮內坊,名為給使……以其宮闈驅使”。[1] 李克恭“多本良人”,祖、父為大族望門,原出自極南之地,志主與高力士同列當屬於南口進獻[2]。高力士原本姓馮,後改為高氏。李克恭之姓,有可能如陳寅恪所言,“不類漢姓”[3]。易言之,志文既然寫郡望為隴西,有可能是李克恭白身入宮,後改姓“李”。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古往今來,漢族移居越南者不在少數,而且力量甚盛。據考,安南王朝的建立者,大多都為華裔。[4] 如蕭梁大同七年(541),交州(交趾)爆發李賁起義。544年,李賁稱帝(李南帝),建萬春國政權,其兄李天寶稱桃郎王,族人李佛子稱後李南帝。仁壽二年(602),隋文帝派遣大將劉方平定了前李朝李佛子的勢力,將今越南北部直接置於隋朝的統治之下。武德元年(618),唐朝取代隋朝並繼續統治安南。武則天萬歲通天二年(697),唐於其地設安南都護府,治宋平縣(今越南河內)。[5] 志文言李克恭“祖、父為南方大族”。那麼他們會不會就是交州李賁家族之後呢?這種可能也是存在的。果若是,則可以認為,李克恭在入長安之後,為攀附李家王朝,遂將郡望改注為隴西。

根據志文李克恭“會昌二年(842)五月十四日,終於華州蓮峰館,春秋卌有八”。克恭於842卒於華州(今天的渭南市),享年48歲,則當生於唐德宗貞元十一年(795)。志文載“公元和九年(814)始至京師”,以虛齡計算,李克恭初至長安時當20歲,依照唐玄宗二十二年二月敕所規定的婚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聽婚嫁”。[6] 以理度之,志主可能已成婚。如是,李克恭又是以何種身份入於長安的?按唐令推測,其父祖既然是交趾大族,極有可能因戰爭禍難充當內侍。

由於出身大族,李克恭未入宮前受過良好的貴族教育體系,“翔步宮掖,出入禁闥,奉主一心,身全六藝”。進入宮掖後,侍奉當時在位皇帝唐憲宗。雖身全六藝,才華出眾,但一直沉寂在宦官底層,遲遲沒有職位。至穆宗(821)即位,李克恭年滿27歲,才真正步入宦官仕途,獲取職位。“穆宗皇帝嘉其材器,因用裒〔褒〕升賜綠,仍充宣徽承旨。”關於“賜綠”,《唐會要》載“著綠供奉官及銜內有賜綠官,敘階不得過朝議郎”[7],賜綠為基層官吏。“宣徽使”,中晚唐時重要的宦官使職,機構龐大[8]。設置於唐代宗(762)時期,分南北兩院,由宦官充使,主要掌其遷補,郊祀、朝會等內外進奉的名物等。李克恭擔任宣徽承旨,不僅掌管進貢的物品,還“兼職”傳達皇帝旨意。可以說,當時志主已受到了皇帝的信任,地位相當重要[9]。與李克恭同期充任宣徽使的宦官還有王公素[10],唐後期在宣徽院就職的宦官見於記載的還有多人。[11] 嗣後,李克恭“內受綸言,外持章奏,銜命宣撫,人知雨露之恩;具位敷陳,不失對敭之美。鹹謂稱職,時論多之。”可知,唐穆宗時期宣徽院已經有了傳達皇帝旨意的職能,權力明顯增大。

三、志文所涉中晚唐政局

李克恭墓誌內容雖然不是很多,不到千字,但對中晚唐之政局多有涉及,對於這一時期唐政治的研究具有較高史料價值。

志文載:“寶曆二年(826),敬皇修周穆、漢武故事,遊心至道,以訪真仙,乃授公上輕車都尉、賜緋魚袋,充諸道採訪道流使。”彼時,唐敬宗李湛一心效仿周穆王、漢武帝,好神仙,迷信長塵。志主彼時32歲,仍就職於宣徽院,於是敬宗授李克恭為上輕車都尉尋訪真仙。當時,宦官王守澄把持朝政,敗壞綱紀,導致宮府工匠暴動,宦官蘇佐明等人謀殺敬宗,立李涵為帝,是為文宗。文宗繼位後,欲剷除宦官,而李克恭此時正在為敬宗尋仙的路上,僥倖躲過了內府的暴亂。上輕車都尉,勳官,在勳官十二轉中位於第八轉,比正四品。《舊唐書》載:“勳官者,出於周、齊交戰之際,本以酬戰士,其後漸及朝流”[12],“凡有功效之人,合授勳官者,皆委之覆定,然後奏擬”[13]。志主擔任諸道採訪道流使,查詢宦官諸使,未見文獻記載該使。揆諸永貞元年(805)西門珍墓誌,知當時有會仙院使[14] 之設,雖職責不明,由官號觀之,兩使職責很有可能與求仙問道有關。唐代重視道教,歷任皇帝追求長生,都有訪仙求道的事蹟。唐敬宗更以李克恭為諸道採訪道流使,又賜比四品勳官,賜授緋魚袋,足見唐敬宗為苛求長生不老的虔誠態度。志主這一使職,或可補《隋唐使職制度研究》之一缺。

唐文宗大和四年(830),李克恭年36歲,離宣徽院,“改授承務郎、內府局丞、上柱國”。從此正式步入政壇。

承務郎為從八品下的文散官。[15] 內府局丞為正九品下,其職務主要協助內府局令,掌管中宮藏寶貨給納名貨。[16] 文宗時,李克恭擔任了正九品下的官職以及從八品下的文散官,負責掌管財物之類。揆諸史料,中晚唐以後,宦者不僅受寵於宮中,而且放肆於宮外,以其充任諸使的名目甚多。使職的盛行,宦官機構的龐大,迫使之前的內侍省已經不能承擔其職責,不斷出現的使職逐漸成為當時朝堂的主流。

大和六年(832),38歲的李克恭從宣徽院調任掌管財政,後又擔任飛龍使下的監牧使。志文載:“六年,改充飛龍沙苑監牧使。”飛龍使乃唐代重要的宦官使職,主要掌管馬匹等。安史之亂後,隴右地區被吐蕃佔領,唐朝喪失了重要的養馬基地。長安附近的沙苑是僅有的幾個能夠養馬的地方,並且中晚唐時期馬匹的來源主要靠從回鶻進貢,而回鶻馬匹價格極高,而且經常以羸馬充良馬,對唐朝極盡壓榨,完全失去了貿易的特質。[17] 此後,宦官逐漸掌控了神策軍,並且成為唐朝中央政府手下唯一一支較強的部隊,唐朝的興亡可以說與神策軍相始終,因而飛龍使職位相當重要,掌管御馬,侵佔了閒廄使的職責。監牧使是唐朝主管牲畜生產的使職[18]。主要職能有掌管牲畜飼養、繁殖等事務,考核監牧官吏,向朝廷進獻牲畜。[19] 根據志文來看:“公葺廨宇、築墻垣,屬吏有避風雨之所,騰駒無煩奔逸之虞。蒭粟棧皂,前後罕儔。”監牧使的職責,就是保證牲畜能夠正常生產,手下屬吏能夠盡到職責。

“八年,賜殿前高班,密邇龍顏,光揚帝績,俯仰進退,動得其宜。尋除西內留後。”大和八年(834),李克恭回到長安內府,此時志主已滿40,擔任殿前高班,後又擔任西內留後。自安史之亂後,宦官勢力坐大,德宗委任宦官掌管禁軍成為定製。敬宗被宦官殺害後,王守澄立文宗為帝。朝堂諸事把持在宦官手中,與外朝士大夫集團之間的矛盾更加激化,大臣李訓等人慾誅除宦官。太和九年(835)十一月,李勳與同黨舒元輿、郭行餘等人密謀,以甘露祥瑞為由誘勸文宗等前往觀看。在含元殿,仇士良發現有異,挾持文宗。雖金吾軍誅殺了不少宦官,但仇士良派神策軍五百人屠殺眾大臣,死傷無數。《舊唐書·文宗》載:“十一月已末,李訓、鄭注謀誅內官,詐言金吾仗舍石榴樹有甘露,請上觀之。內官先至金吾仗,見幕下伏甲,遂扶帝攆入內,故訓等敗,流血塗地。京師大駭,旬日稍安。”[20] 唐文宗在甘露之變失敗後,被宦官仇士良軟禁挾持,國家政事皆由宦官集團操控。李克恭作為宦官中的一員,能在甘露之變後受到重用,並且擔任西內留後。可見,在甘露事件上志主是忠於文宗,一心為主的。甘露之變可以說是唐代政局由中唐轉入晚唐的關鍵性標誌之一。

之後李克恭前往地方擔任監軍使,根據志文記載:“會幽燕天下,地雄兵勁之所,凡選護軍,必關聖慮。此時有闕,重難其人。乃録其前後忠勤、雅諧人望者為之。遂除公幽州監軍使。公至所部,諭元戎以忠恪,示三軍以恩信,接鄰境以惠和,待賓客以禮讓。人既知道,政亦大行。謌〔歌〕詠謳謡,洋溢道路。三年之後,連帥乞留,優 詔裒〔褒〕之,許留一歲。未幾而節將雲亡,師徒擾攘,人懷恟聳,莫得自安。公挺然不頋患難,止暴遏亂,眾無不從,選將上聞,三軍底定,皆公之力也。”以宦官為監軍使始於玄宗[21],志文數十字的描述了李克恭派駐幽州,委任監軍,權過節度使。志主治軍嚴明,恪盡職守,聲名顯赫。幽州是河朔三鎮之一,是唐代典型的割據型藩鎮。唐玄宗設立幽州節度使始,廣德元年(763)至乾符元年(874)發生暴動171起,河朔地區動亂達65起。幽燕地區的胡漢錯居及幽州部將的野心造成了叛亂的根本原因。唐憲宗時對河朔用兵,收到顯著成果,但是唐穆宗時期河朔再叛,朝廷失去了駕馭河朔藩鎮的能力。揆諸史料記載,大和二年(828)幽州節度使朱延嗣被殺,直至會昌元年(841)陳行泰殺節度使元忠。短短十幾年,幽州節度使更迭數人,而河朔節度使也多為內部產生。據統計,在幽州鎮存在的150餘年間節度使達29位,易嬗不可謂不繁。李克恭在唐文宗大和後期擔任幽州監軍,行使節度使的權利,直到唐武宗即位初期。李克恭作為監軍對穩定當地局勢起到了一定的成效。

會昌元年,陳行泰殺元忠自立,派監軍傔入京,請求節鉞後[22]。根據文獻推知,元忠死後,李克恭以疾病辭職,監軍傔被武宗扣留長安。後,幽州軍將殺陳行泰,另立張絳。志文記載:“俄而以疾辭軄, 詔許尋醫。既奉詔命,乘傳而歸。天不憗遺,竟至殂謝。會昌二年五月十四日終於華州蓮峰館”武宗詔回李克恭,最終在回長安的途中,卒於華州。同年葬於灞水北原。志主去世後,“上(武宗)聞而嘆惜,贈掖庭局令,錫金印紫綬,所以追寵事功也。”贈官掖庭局令,李克恭當屬於高層宦官系列。

四、李克恭之婚姻及葬地

根據上文,我們已得知李克恭入宮前,可能有婚配。志文中記載:“夫人富春孫氏,事夫訓子,皆合禮經。有子三人,長曰正初,次曰正禮,少曰正雅,泣血椎心,焭焭在疚。”其妻孫氏,極有可能並非李克恭的原配夫人,其子三人,分別是李正初、李正禮、李正雅,為李克恭收養的養子。關於唐代宦官的婚姻問題,相對開放,結婚者普遍,宦官不僅能夠結婚,還有養子。宦官有內部聯姻的,也有與平民通婚者,一般與平民通婚者多為中下層宦官。[23] 李克恭擔任宦官初始屬於底層宦官,後來被作為養子改姓李氏,而在唐朝宦官中確有李氏高層宦官。因而,我們不排除李克恭有可能是高層宦官之間的聯姻,從其擔任宣徽承旨來看,志主仕途還是相當顯赫。

李克恭卒後葬於今西安東郊的灞橋附近,“以其年十月卅日窆於灞水北原,禮也”。目前已刊佈宦官墓葬54座,其中除高力士作為盛寵的高等級宦官陪葬玄宗泰帝陵外,其他85%的宦官墓葬與夫人歸葬於先塋;10%的與夫人合葬在其居地不遠處;僅5%的宦官卒後單獨埋葬,這無疑印證了唐代宦官娶妻養子成為普遍社會現象。經統計,宦官卒後葬地一般集中在長安城萬年縣的白鹿原、滻川鄉的長樂原、鳳棲原,長安縣的龍首原以及涇陽縣。即分佈在今天西安城的南郊、東郊和北郊,這些方位應與其先祖的塋地有關。此外,杜文玉提出了宦官的葬地與其居住地有一定的關係,並且宦官葬地多選擇高崗之上。[24] 這些宦官白身之前,其先祖多數為望族或高官,即使一般出身的宦官,入宮後也被有權勢的內府宦官收為養子。因而,筆者以為卒後會埋葬在當時長安城幾大高崗之地,即唐代貴族、權臣、世家的塋地[25] 是合乎情理的。

李克恭墓誌是由徐翁諒撰寫,根據志文“朝請大夫使持節晉州諸軍事守晉州刺史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徐翁諒撰”,可知唐武宗會昌二年徐翁諒擔任晉州刺史,徐翁諒不見於史書記載,可補《唐刺史考全編》。同時,李克恭的墓誌由時任晉州刺史撰寫,從側面印證了志主地位較高,當屬於內府高層宦官。然李克恭從20歲進入長安,至48歲去世,其仕宦生涯20餘年,能從基層宦官躋身高層,足見其較強的處事能力和應變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推測出其養父應該是唐代的宦官世家。

五、結論

唐代中後期宦官逐步掌握中央行政權,又掌控軍權。不僅擔任禁軍統領、神策軍,而且擔任地方軍事首腦。在朝堂能左右皇帝對地方軍事首腦的指派,往往皇帝會將宦官視為親信,擔任監軍,監督地方節度使。唐後期,宦官行施軍事權利成為普遍現象。而作為皇帝對此完全採取放縱態度,尤其對整個宦官的體系缺乏深刻的認知,皇帝對宦官的信任遠遠超過了朝外藩鎮節度使。當然,正是由於藩鎮割據的局面,為達到控制地方的目的,促成了宦官勢力的發展。宦官的專權對中晚唐的政治產生深遠的影響,激化了社會階級之間的矛盾。

李克恭由交趾入長安,歷仕七朝,從默默無聞的底層宦官躋身高層,尤其經歷了中晚唐時期宦官把持朝政,朝堂政雲跌宕變幻,皇位頻繁更迭;各地節度使為爭奪權力,隨意誅殺更換;朝外士大夫集團與宦官集團之間的勾結與利益角逐成為唐後期政壇的主題。透過對李克恭墓誌的簡單考釋,藉由李克恭一生的仕宦生涯,大體可明瞭中晚唐時期之政局,透過宦官李克恭參政這一案例,為唐代中越關係的研究平添一全新而重要的文獻資料。

註釋:

[1][唐]長孫無忌等撰,劉俊文點校:《唐律疏議》卷6,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75頁。

[2]唐長孺:《唐代宦官籍貫與南口進獻》,《唐長孺社會文化史論叢》,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125—131頁。

[3]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3—25頁。

[4]張秀民:《安南王朝多為華裔建立考》,《中越關係史論文集》,臺灣文史哲出版社,1992年,第11—22頁。

[5]戴可來:《略論古代中國和越南之間的宗藩關係》,北京大學亞太研究院編《陳炎先生九十華誕慶賀文集》,香港社會科學出版社有限公司,2006年,第222—223頁。

[6][宋]王溥:《唐會要》卷83《嫁娶》,北京:中華書局,1955年,第1529頁。

[7][宋]王溥:《唐會要》卷81《階》,北京:中華書局,1955年,第1498頁。

[8]王永平:《論唐代宣徽使》,《中國史研究》1995年第1期,第73—79頁。

[9]王永平:《論唐代宣徽使》,《中國史研究》1995年第1期,第74—75頁。

[10] [唐]陳竦:《唐故湖南監軍使正議大夫行內侍省內侍伯太原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緋魚袋太原郡王府君(公素)墓誌銘》,陝西省古籍整理辦公室編:《全唐文補遺》第3輯,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第239頁。

[11]尚民傑:《長安繹古——漢唐歷史考古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年,第261—262頁。

[12][後晉]劉昫:《舊唐書》卷42《職官志一》,中華書局,1975年,第1807頁。

[13][後晉]劉昫:《舊唐書》卷43《職官志二》,中華書局,1975年,第1822頁。

[14][清]陸心源:《唐文拾遺》卷25《大唐故朝議郎行宮闈令充威遠軍建軍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西門大夫墓誌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23頁。

[15][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46《百官志一》,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1187頁。

[16][唐]李林甫:《唐六典》卷12《內官宮官內侍省》,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361頁。

[17]楊富學、安語梵:《唐回鶻絹馬互市實質解詁》,《石河子大學學報》2020年第4期。

[18]寧志新:《隋唐使職制度研究》(農牧工商編),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167—169頁。

[19]寧志新:《隋唐使職制度研究》(農牧工商編),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171—173頁。

[20][後晉]劉昫:《舊唐書》卷十七下《文宗紀下》,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562頁。

[21]尚民傑:《長安繹古——漢唐歷史考古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年,第279頁。

[22][宋]司馬光著,[元]胡三省注:《資治通鑑》卷246會昌元年九月癸巳條,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第7954頁。

[23]杜文玉:《唐代宦官婚姻及其內部結構》,《唐宋史研究論集》,北京:學苑出版社,2015年,第159—160頁。

[24]杜文玉:《唐代長安的宦官住宅與墳塋分佈》,《唐宋史研究論集》,北京:學苑出版社,2015年,第137—138頁。

[25]劉呆運:《長安城南郊唐代葬地研究》,《韓、中文化交流論文集》,首爾,2020年,第56—66頁。

本文原刊《河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5期,第34~39頁,如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