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表哥娶表妹很常見,畸形兒卻很少見,外國專家:無需擔心

婚姻作為人生的重要一環,可以說是幸福與否的關鍵。從古至今,人們為了追求這一幸福也做了不懈的努力,無論是衝破階級的束縛還是禮教的禁錮,不可否認是我們今天獲取幸福的機會要古代容易許多。而我們古代的幸福之路頗為坎坷,其中還有個較為令人不解現象,那就是表兄妹近親通婚。這在國外也時有所見,比如法國的路易十四、奧地利公主瑪麗·路易絲的父母等等。而許多美輪美奐的愛情故事似乎也大多是表哥表妹的套路,看似矢志不渝,但箇中代價著實讓人不寒而慄。

這類現象古今皆然,但事實證明這樣做顯然是在拿後人的命運做一場十賭九輸的博弈。雙方的隱性基因很容易遺傳給後代子孫,包括有害基因。從而極大地增加了新生兒夭折及罹患先天疾病的可能。這不僅在歷史上有殘酷的現實證明,今天發達的科學研究更是明確指出。所以各國法律都或多或少有相關的明令禁止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血緣關係的人通婚。不過在中國古代表兄妹的愛情故事數不勝數,而他們的後代似乎很少出現畸形兒,箇中原因其實不難明瞭。

在我國古代歷來就有“同姓不婚”的規定,《國語》說“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左轉》說““男女同姓,其生不蕃”,那時便已經認識到這會影響宗族的繁衍和後代的素質。從西周到先秦末期,這一觀念普遍受到重視,除了個別貴族之間時有發生以外,幾乎都是一種共識。直到秦漢以後人們的姓氏觀念逐漸模糊,同姓不婚也多有不禁的現象。不過從唐朝到明清之間這一規定再度引起了重視,而違反的人輕則譴責,重則法辦。

因有“同姓不婚”的規定存在,所以古代大多都是不同姓的表兄妹通婚。之所以後代少有畸形兒,其一是出於古代宗族觀念的影響而為了家族顏面不得不進行近親聯姻,婚後大多有不生孩子的可能。其二,所謂家醜不可外揚,無論是皇室貴族還是尋常百姓,家中如果出了先天不全的畸形兒往往都會視為不詳而銷聲匿跡。其三便是古代家族往往較為龐大,親戚之間的關係往往錯綜複雜,而“一表三千里”的情形更是大有人在,所以很多表兄妹大多都是名存實亡,彼此更沒有什麼血緣關係,如此而來後人自然也常人無二。

據歷史記載,近親通婚的禁止早在舊石器時代晚期便已經存在。人們雖然沒有科學研究,但也從長年累月的生活實踐中發現了近親結婚的危害。他們不僅排斥同輩通婚,還禁止兄弟姊妹通婚,據此還衍生了後來的外婚制。而隨著歷史的前進,人口也有很大的發展,氏族的範圍也隨之擴大,近親通婚的情況才逐漸產生。但同族同姓百世不婚及漢族同姓不婚的主流習俗卻從未動搖過。

雖然近年來有外國專家得出了近親通婚生出畸形嬰兒的機率為4%,高於非近親通婚的2%的結論,澳大利亞比託教授更認為這個比差在遺傳學上根本算不了什麼所以無需擔心,還為此列舉了愛因斯坦、達爾文等近親通婚的個例來加以佐證。不過在筆者看來,這樣的觀點顯然有些本末倒置,即便只多了百分之二如果發生在他家,不知他又將作何感想。

前文提到的路易十四跟表妹婚後生有三男三女,其中一個活了五歲,一個活了三歲,其餘三個出生當年便夭折了,唯一成年的長子也只活了50歲,而路易十四本人卻活了76歲。晚年傳位的時候只有選擇年僅五歲的重孫。即便是達爾文的近親通婚也有三個孩子夭折。可見,死亡似乎是必然的。然而在他們看來,以愛情的名義去和遺傳病賭機率是一件無關痛癢的事,畢竟後果都是子嗣承擔,孩子反正沒有出生自然也就不用爭取他們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