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誠:巴蜀治水神話傳說芻論

天宇開霽什麼意思

巴蜀本為一古代地理概念,兩地人情風俗自古迥異。然而以岷江、長江為主之豐沛水系,卻從文化上將兩地挽結一起,生生不息,古往今來,為華夏文化建構注入不竭的生命之源。論及此源,則不能不及於古之洪水。洪水,是世界神話傳說共同之主題。華夏傳統文化中,凡論及治理洪水,則不能不提及鯀、禹;在巴蜀文化中論及治理洪水,則必提及鱉靈。治巴蜀神話傳說者皆不會忽略一基本事實:華夏族神話傳說中幾位與治理洪水有關者,皆與巴蜀有密切關係,如共工、鯀、禹、鱉靈等;且禹與鱉靈治水傳說皆遍及巴蜀。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倘捨去巴蜀神話傳說中治水者,則華夏族神話傳說中將無洪水神話可言。因此,我懷疑華夏族那古老的洪水神話,作為華夏文化建構重要之一環,就起源於巴蜀。如此重大命題,本文或不足厭人心,僅草此以為引玉之資,並寄念於尚未引起足夠重視之巴蜀文化。

一、巴蜀治水神話傳說的流傳區域

欲考巴蜀神話傳說流傳區域,不能不自鱉靈治水始。

《太平御覽》卷八百八十八引《蜀王本紀》雲:“荊有一人名鱉靈。其屍亡去,荊人求之不得。鱉靈屍至蜀復生,蜀王以為相。時玉山出水,若堯之洪水。望帝不能治水,使鱉靈決玉山,民得陸處。”此所謂“玉山”,當即《華陽國志·蜀志》所說“會有水災,其相開明決玉壘山以除水害”之“玉壘山”。不過鱉靈治水之地,卻又並不僅限於此。《水經注》卷三十三引來敏《本蜀論》雲:“時巫山峽而蜀水不流,帝使鱉令鑿巫峽通水,蜀得陸處。”故有學者爭論鱉靈治水之所,認為“玉”乃因與“巫”字形近而誤,當作“巫山”;亦有學者以為“巫山在巴國之東,蜀王何能使人鑿通之”。實則此皆不過以歷史準神話傳說的推測之詞,正如以下所列,無論鱉靈,抑或夏禹,治水之跡在傳說中絕非一處。倘以今之常識衡之,實難揆之以理,故不必予以坐實。治神話傳說關注者,乃在是否有此傳說,何以有此傳說。上引《水經注》並非一時誤會,其卷三十四經文雲“江水又東徑巫峽”,注云:“杜宇所鑿以通江水也”,此處“杜宇”當然指杜宇相鱉靈,蓋古書恆例,將臣下所為之事以君名記之。是鱉靈治水,在傳說中鑿巫峽與鑿玉山乃可以並行不悖,不必取此而舍彼。

如若謂“鑿巫峽”乃疏通長江,此所謂“決玉壘山”乃疏通何處呢?《水經》卷三十三有答:“江水又東別為沱。”酈注云:“開明之所鑿也。郭景純所謂玉壘。”是則傳說中開明治水之跡又及於沱江,沱江即其所鑿長江支流。由此開頭,順流而下,清嘉慶修《金堂縣誌》記載雲:“金堂峽,在金堂山南。相傳望帝相鱉令所鑿。”金堂峽位於金堂縣境內西部。沱江自北而南縱貫金堂西部,峽呈S形。據傳至今金堂峽左岸炮臺山與右岸雲頂山山腰各存一巨大石刻腳印,乃當年鱉靈以雙足蹬開峽口所留。而前引《金堂縣誌》更有如下一段記載:“三皇灘上有廟,神像猙獰可畏,相傳祀李二郎。然他處二郎像皆白麵少年,應系訛傳也。此峽乃望帝相鱉令所鑿,事出三代,洪荒未開,故至今廟祀稱“三皇像”,或其然歟。”是長江、沱江皆有鱉靈治水足跡。

又民國修《蘆山縣誌》言蘆山縣有開明城,“相傳蜀開明王建”。蘆山當青衣江上流。

又《水經注》卷三十三言南安(今四川樂山)“即蜀王開明故治”。而樂山正當大渡河、青衣江、岷江三水交匯處。

又《華陽國志·蜀志》雲:“僰道(今四川宜賓)有故蜀王兵闌。”“兵闌”即“兵欄”,謂兵營之外所設定之障礙物。此“蜀王”雖未明言為何人,但既與治水相關,則此“蜀王”當指鱉靈。而宜賓正當金沙江、岷江匯合之處。

又《太平寰宇記》卷八十六記閬中雲:“仙穴山在縣東北十里。《周地圖記》雲:靈山峰多雜樹,昔蜀王鱉靈帝登此,因名靈山。山東南有五女搗練石,山頂有池常清;有洞穴絕微,有一小徑通舊靈山。天寶六年敕改為仙穴山。”是川北閬中亦曾有鱉靈足跡,而如上引書所言,“閬中縣,閬水迂曲經其三面,居其中,蓋取為縣名”。而民國修《閬中縣誌》則雲:“鱉靈祠在縣東十里靈山上。久廢。”或許正由於神話傳說中鱉靈治水之跡遍巴、蜀,故北宋張俞所撰《郫縣蜀叢帝新廟碑記》頗有總結之意,其言略雲:“當是時,巫山龍戰,崩山壅江,水逆襄陵,蜀沉於海。望帝乃命鱉靈鑿巫山,開三峽,決江、沱,通綿、洛,合漢、沔,濟荊、揚,然後蜀得陸處,人保厥命。”

且再觀禹治水之跡。禹治水曾至江州(今重慶市)、三峽,傳說甚多,僅舉一例以見一斑:

《華陽國志》曰:禹娶於塗山。今江州塗山帝禹之廟銘存焉。又曰:山有禹王祠及塗後祠。陶弘景《水仙賦》雲:塗山石帳,天后翠幙,夏禹所以叢集臣也。按《倦遊錄》:三門禹廟,神儀侍衛極肅。後殿一氈裘像,侍衛皆胡人,雲是禹婦翁。今不存。

《尚書·禹貢》記載了禹治水所到之跡,亦有涉及巴蜀處:“岷山導江,東別為沱。”又云:“岷嶓既藝,沱潛既道。”不過,“沱”在前引《水經注》中,酈注卻說是“開明之所鑿”。此說雖可以討論,但禹開鑿了沱江之說卻確實存乎於典籍。

又民國修《灌縣(今都江堰市)志》載:“《吳越春秋》雲:禹治水至牧德之山,見神人。曰:我有靈寶五符以役蛇龍水豹。子事畢,可秘於靈山。後龍威丈人得符獻之吳王闔閭。李膺《益州記》雲:天皇真人授帝嚳五符文於此山牧德之臺,謂禹所至之牧德山即青城也。”“青城山”正在今都江堰市,岷江由此進入成都平原。是知傳說中李冰在此治水前,禹治水亦過此。

又《蜀中廣記》卷二十四雲:“縣(今四川南部縣)東南與蓬州相接三十里為禹跡山。《志》雲:禹治水所經也。山頂平衍,有小石泉,鑿石為像,層樓覆之。宋紹興何汝賢有《禹跡山院記》。”

又民國修《閬中縣誌》載有“禹跡寺”,又有“禹跡山”,且雲:“舊稱禹治水經此,故名。”是皆在川北,以理推之,其所治應為流經閬中、南部之嘉陵江。

由此看,神話傳說中,禹在巴蜀治水所經歷之地乃與鱉靈可以重合而絕非風馬牛不相及。

二、巴蜀治水神話傳說的洪水起因

洪水神話傳說中,洪水起因是十分重要的問題。西方神話中洪水由上帝發動,乃為懲戒人類邪惡與不良。中國南方少數民族中,也流傳有神向人類報復,發起洪水毀滅人類的故事。然華夏族神話中,洪水卻由天神之間爭奪帝位而引起。《淮南子·天文》雲:“昔者共工與顓頊爭為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同書《本經》又云:“舜之時,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這一神話令人聯想起流傳在今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縣羌族人民中的神話故事《羌戈大戰》。故事說羌人與戈基人發生了氏族之間的衝突,天神幫助羌人戰勝、殲滅了戈基人,然後“天神發起了滔天洪水,把呷爾布(即戈基人)發臭的屍體衝得乾乾淨淨,羌人就在此地安居樂業了。”兩個洪水故事都有氏族之間爭鬥的背景,似是一個神話系統不同變異的兩個型別。

李誠:巴蜀治水神話傳說芻論

共工觸山(奚阿興繪)

那麼鱉靈時代的洪水是如何形成的呢?來敏《本蜀論》謂“巫山峽而蜀水不流”,原因則張俞《郫縣蜀叢帝新廟碑記》謂“巫山龍戰,崩山壅江”。所謂“巫山龍戰”,即龍族在此搏鬥,造成巫山崩塌。這裡雖然沒有揭示“龍戰”的雙方,但其中之一,應即前引《淮南子》所載“共工”之流。《山海經》郭璞注引《歸藏·啟筮》雲:“共工,人面蛇身朱發也。”又《淮南子》高誘注亦云:“共工,天神也。人面蛇身。”蛇其實即龍,那麼他就是造成鯀、禹或鱉靈時代洪水的原因和罪魁禍首了。清光緒修《巫山縣誌》有記載:“斬龍臺:治西南八十里錯開峽一石特立。相傳禹王導水至此,一龍錯行水道,遂斬之。故峽名‘錯開’,臺名‘斬龍’。”“龍錯行”“龍戰”這些情節皆出現於禹和鱉靈治水的故事中,或非偶然。因此,傳說中,鯀、禹和鱉靈所遭遇的洪水的起因是共同的。

三、巴蜀治水神話傳說中的神女

清光緒修《巫山縣誌》雲:“泗瀼,縣西南七十里,澗水橫通大江,兩山對峙,一名錯開峽。峽距大江五里,有斬龍臺。俗傳大禹錯開,神女授冊,始劈三峽。”此深澗一名“泗瀼”,一名“錯開峽”,顯然即前所引禹斬龍之所在。那麼“神女授冊”又是如何呢?《太平廣記》卷五十六引前蜀杜光庭《墉城集仙錄》雲:

雲華夫人……名瑤姬……嘗東海遊還過江上……時大禹理水駐山下,大風卒至,崖振谷隕不可制,因與夫人相值,拜而求助。即敕侍女授禹策召鬼神之書。因命其神狂章、虞餘、黃魔、大翳、庚辰、童律等助禹斫石疏波,決塞導厄,以循其流。禹拜而謝焉。禹嘗詣之崇巘之顛,顧盼之際,化而為石,或倏然飛騰,散為輕雲,油然而止,聚為夕雨。或化游龍,或為翔鶴,千態萬狀,不可親也……因命侍女陵雲華出丹玉之籍,開上清寶文以授。禹拜受而去,又得庚辰、虞餘之助,遂能導波決川,以成其功。

這一故事較之前引《巫山縣誌》所載,誠然已完全仙化了。但是巫山神女之傳說宋玉《高唐》《神女》二賦即有之,顯然出自遠古神話,又豈能因仙化而一筆抹煞?神話傳說自有其傳播之生命力在。是南宋陸游《入蜀記》卷四有如許記載:

二十三日,過巫山凝真觀,謁妙用真人祠。真人即世所謂巫山神女也。祠正對巫山,峰巒上入霄漢,山腳直插江中,議者謂太華、衡、廬皆無此奇。然十二峰者不可悉見,所見八九峰,惟神女峰最為纖麗奇峭,宜為仙真所託。祝史雲:每八月十五夜月明時,有絲竹之音往來峰頂。山猿皆鳴,達旦方漸止。廟後山半有石壇平曠。傳雲夏禹見神女授符書於此。壇上觀十二峰,宛如屏障。是日天宇晴霽,四顧無纖翳,惟神女峰上有白雲數片,如鸞鶴翔舞徘徊,久之不散,亦可異也。

倘將陸游所記與前引《巫山縣誌》相較,可謂詳略相異,卻來源相同。禹於治水過程中曾得女神幫助,乃源遠流長之神話傳說。於是好事者遂有意造作。清道光修《夔州府志》載巫山縣有“神女廟岣嶁碑,並雲:“《縣誌》:夏後自題七十七字于衡山岣嶁峰,為岣嶁碑。明國子監沈鎰為豎碑於神女廟。”是皆證明歷來確有禹治水得神女相助傳說。那麼鱉靈治水是否也曾有女神相助呢?本文前引《太平寰宇記》卷八十六記今閬中有鱉靈所登之“靈山”,“山東南有五女搗練石,山頂有池常清”。明曹學佺《蜀中廣記》卷二十四又引《志》雲:

一峰峭拔,介宋江嘉陵之間。上有鱉靈墓。元稹八月六日與僧如展、前松滋主簿韋戴同遊碧澗寺,賦得扉字。引雲:寺臨蜀江,內有碧澗穿注兩廊,又有龍女洞,能興雲雨。詩中噴字以平聲韻。詩云……他生莫忘靈別,滿壁人名後會稀。

是知靈山之上,確有鱉靈墓,亦有“五女搗練石”及“能興雲雨”之“龍女洞”,是鱉靈之治水,豈亦有神女相助乎?

前亦論及傳說中大禹治水曾經由南部縣。而南部縣尚有“離堆山”,明曹學佺《蜀中廣記》卷二十四稱其為“蜀三離堆之一”,且記雲唐顏真卿謫蓬州(今四川蓬安縣),在此撰並書有《磨崖記》,於唐寶應年立碑,當即此之地。清道光修《保寧府志》記南部縣:“磨崖碑亭在縣東南離堆山。鰲山亭在縣南跨鰲山下。”“鰲”“鱉”皆屬龜類,且與“離堆”相鄰,“跨鰲”云云當亦屬與治水有關的神話傳說無疑。曹學佺《蜀中廣記》卷八引《方輿勝覽》雲,仁壽(今四川仁壽)亦有跨鰲山:

跨鰲山上有跨鰲亭。每歲上元、重九,太守率僚屬燕其上。有石佬在山頂,歲旱,里人轉徙之,天即黯靉,雨四注。

“轉徙之”,可以理解為一種祈禱的方式如中外鄉土之人祈雨常抬龍、舞龍之類。那麼這裡的石姥,當是能呼風喚雨之神了。正如前引《墉城集仙錄》記巫山神女“或為游龍,或為翔鶴;既化為石,又化為人”;也如陸游《入蜀記》卷四所記:“入翟塘峽……過聖姥泉,蓋石上一罅。人大呼於旁則泉出,屢呼則屢出,可怪也。”“石姥”“聖姥”,惟可賜人雨露,即得列神女之列。如是鱉靈逗留之地,確有“五女”“龍女”“石姥”等女神出入,且皆與水有密切關係。

李誠:巴蜀治水神話傳說芻論

巫山神女(雕塑,在重慶巫山縣三峽雲巔神女天路景區)

是無論禹之治水,或鱉靈治水,皆不離神女之助了。

不僅如此,有時候,傳說中,女神竟將禹和鱉靈聯絡在一起。民國修《什邡縣誌》記什邡縣紅廟場有“禹母廟”,“立三楹肖禹母及大禹神像於內”。而其白廟場則有“龜靈廟”。《志》雲:

烏龜石,治北八十餘里白廟場上。場有廟曰“龜靈”。龕下有一天然生成石龜,大與圓桌相等,頭、尾、足酷肖,背上橫斜紋路甚多。其坪內農人常常挖出石塊大如碗者甚多,形狀紋路頗似大龜。土人相傳為大龜所產者,往往送存其廟。但此龜不知產自何時,鄉人但知呼其地名曰“烏龜石”,祀其神曰“龜靈”,廟神肖老姥像。

“龜靈”其實就是“鱉靈”。蜀中各地“炳靈廟”“鱉靈寺”者多有之。此處鱉靈與女神(老姥)竟成一而二,二而一之神靈。且白廟場、紅廟場遙遙相對,禹母、老姥,鱉靈、大禹相映成趣。據《什邡縣誌》,所謂“禹母祠”雖清光緒七年所建,然乃“以九聯坪之祠宇基址早經埋沒,恐後來無有知者”而建,“祠雖鄙陋而古蹟賴以儲存”,是什邡九聯坪自古即有禹跡及其傳說,禹母、老姥,鱉靈、大禹於此地傳說中缺一不可也。

四、巴蜀治水神話傳說中的幻形

神話傳說中,治水者往往化為非人形態,方能擔當非常工程。以鱉靈而言,僅就其名字,似乎已經足以說明問題。再以他能溯江而上,至岷山腳下方甦醒這一點看,神話傳說中,他無疑就是一隻龜,因此治水方成為其特長。前引民國修《什邡縣誌》所載“龜靈廟”已是很好的說明。至於鯀、禹治水神話傳說中之幻形,則當從鯀說起。以其名字結構而言,“鯀”實魚類。“鯀”字又或作“鮌”,則“玄”正龜類,古稱“玄武”即龜形。正由於鯀乃水族,故其最後結局,多言沉於羽淵。至於沉於羽淵之形態,則諸書或言化為“黃熊”,或言化為“黃能”。然以唐陸德明《左傳》音義說最辨:

“黃熊”音“雄”,獸名。亦作“能”,如字,一音奴來反。三足鱉也。解者雲,獸非入水之物,故是鱉也。一曰,既為神,何妨是獸。案《說文》及《字林》皆雲:能,熊屬。足似鹿。然則能既熊屬,又為鱉類。今本作“能”者勝也。東海人祭禹廟,不用熊白及鱉為膳,斯豈鯀化為二物乎?

《史記·夏本紀》唐張守節《正義》之說亦可與陸氏說相發明:

鯀之羽山,化為黃熊,入於羽淵。“熊”音乃來反,下三點為三足也。束皙《發矇紀》雲:“鱉三足曰熊。”

由是可知,在神話傳說中禹父鯀如鱉靈,就是一隻三足龜類動物。因而晉王嘉《拾遺記》卷二雲:

堯命夏鯀治水,九載無績,鯀自沉於羽淵,化為玄魚。時揚鬐振鱗,橫遊波上,見者謂為河精。羽淵與河、海通源也,海民於羽山之中修立鯀廟,四時以致祭祀。常見玄魚與蛟龍跳躍而出,觀者驚而畏之。至舜命禹疏川奠嶽,濟巨海則黿鼉而為梁,逾峻山則神龍而為馭。行遍日月之墟,惟不踐羽山之地,皆聖德感鮌之靈化。其事互說,神變猶一而色狀不同。玄、魚、黃熊,四音相亂,傳寫流文,鯀字或魚邊玄也。群疑眾說,並略記焉。

應感謝《拾遺記》“群疑眾說,並略記焉”的態度,為後人保留了可貴的神話傳說資料,使知確有鯀為龜鱉之說。因此毫不奇怪,屈原《天問》說:“鴟龜曳銜,鯀何聽焉”一語,雖然迄今為止,並未獲得確詁,但鯀治水與龜有關,則治《楚辭》者向來並無異議。

李誠:巴蜀治水神話傳說芻論

禹的情況較為複雜一些。傳說中禹治水幻形,有為“熊”者,如洪興祖引。“《淮南》曰:禹治鴻水,通轅山,化為熊。謂塗山氏曰:‘欲餉,聞鼓聲乃來。’禹跳石,誤中鼓。塗山氏往,見禹方作熊,慚而去。至嵩高山下化為石。”根據以上對鯀幻形的探討,以及鯀、禹之間的關係,我懷疑禹所化“熊”可能也應如張守節所說,讀“來乃反”,字形則如束皙所說“下三點為三足也”,實乃三足鱉。這雖然只是一種推斷,但典籍所載禹步態,似乎從側面提供了旁證。《荀子·非相》雲:“禹跳,湯偏”。唐楊倞注云:“《尹子》曰:禹之勞,十年不窺其家。手不爪,脛不生毛,偏枯之病,步不相過,人曰禹步。”又明董斯張《廣博物志》卷二十五引《帝王世紀》亦云:“世傳禹病偏枯,足不相過,至今巫稱禹步是也。”

何謂“禹步”?後人以想象推之,皆曰乃跛行。但是既為巫所遵從,可見其源流有自,應有一定規範。如今世鄉間道士、端公之流,作法時亦稱“禹步”。何謂“禹步”?其說甚多,元陶宗儀《說郛》卷七十四下引晉葛洪《登涉符籙》所云最為明瞭:

禹步法:正立,右足在前,左足在後,次復前右足,以左足後右足並,是一步也;次復前右足次前左足,以右足從左足並,是一步也;次復前右足,以左足從右足並,是三步也。如此,禹步之道畢矣。

揆之,其法乃左、右足交替向前,而後足所邁不超前足,即所謂“足不相過”也。與跛足者行走之狀所不同者,跛足者恆先邁好足,次邁病足,故而左足病則右足恆先邁;右足病則左足恆先邁。“禹步”者,則左、右交替先邁。此正龜鱉蛙類爬行之狀。此類說法、作法,在遠古巫術時代(亦神話傳說時代),毫不足奇。

李誠:巴蜀治水神話傳說芻論

道教禹步(步罡)法

文化尚處較原始或保留較多古風民俗之民族在其本民族節日儀式中,尚恆有模仿與本民族生活有與關之動物狀貌及行為之舞蹈。“足不相過”,乃後人所保留的禹神話傳說中禹步態之記載,其理甚明,無庸多辯。

綜上所述,禹治水時幻形或亦如其父,為魚鱉之類。《拾遺記》卷二即載龜鱉助禹治水:

禹盡力溝洫,導引川夷嶽,黃龍曳尾於前,玄龜負青泥於後。玄龜,河精之使者也。龜頷下有印文,皆古籇字,作九州山川之字。禹所穿鑿之處,皆以青泥封記其所,使玄龜印其上。今人聚土為界,此之遺像也。

較之其父鯀“鴟龜曳銜”之簡約,此段神話傳說道龜鱉助禹治水,更為詳盡。是鯀、禹、鱉靈治水,皆以龜鱉為其幻形。

五、餘論

以上透過巴蜀治水神話傳說,我從治水區域、洪水起因、治水中的女神、治水幻形四個方面討論了鱉靈與禹(亦兼及其父鯀)的相似之處。若進一步梳理文史及神話傳說,將洪水神話傳說中鱉靈作為一方,而將鯀、禹、啟作為另一方,則兩方還有更多相似之處不遑細論,茲列成下表:

李誠:巴蜀治水神話傳說芻論

上表之比較或難免惹人牽強之譏。但它不能不令人深思:鱉令就是鯀、禹、啟中之一?抑或其合體?傳說中華夏族這些神或先人與巴蜀到底關係如何?《史記·五帝本紀》雲:“黃帝……娶於西陵之女,是為嫘祖……生二子……其二曰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僕,生高陽。”“若水”在今四川境內。因此若以為帝高陽顓頊即蜀人,恐非妄言。太史公上述之說自有其據,諸書皆無異言,故可信從。徐文靖《竹書紀年統箋》卷一雲:“三十年,(高陽)帝產伯鯀,居天穆之陽。”夏祖鯀乃顓頊之後,故楚人尊崇之。“天穆之陽”何在?郭璞注《山海經》引《古本竹書紀年》雲:“顓頊產伯鯀,是維若陽,居天穆之陽。”“若陽”,即若水之北。是鯀亦生於蜀,為蜀人。

至於禹,則唐張守節《正義》引揚雄《蜀王本紀》雲:“禹本汶山郡廣柔縣人也,生於石紐。”

禹生於蜀,亦為蜀人。

至於啟,其生地雖有爭議,然其父為蜀人,母為巴人,又曾受巴虎乳,且活動於蜀。《山海經·大荒西經》雲:“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開焉得始歌《九招》。”此“天穆之野”正略同於“天穆之陽”,故啟亦由巴、蜀而起,歸宿為華夏之主。

《史記·夏本紀》起始即稱:“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帝顓頊,顓頊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黃帝。禹者,黃帝之玄孫而帝顓頊之孫也。”是此一世系正與巴蜀有著神秘關係,而以治水昭著於史冊和神話傳說中之鯀、禹皆在其中。又不但中國神話傳說中治水者在蜀地,即傳說中造成洪水之罪魁共工似亦與蜀有關。

《山海經·海內經》雲:“祝融降於江水,生共工。”“江水”雖非盡在蜀地,然《水經》言“江水”,始則曰“岷山在蜀郡氐道縣,大江所出”;終則曰“又東,左得青林口”,依酈注在今安徽。春秋之世,今湖北以下尚為蠻夷之地,何況祝融、共工時?故共工所生“江水”,要皆不出巴、蜀、楚。巴蜀正華夏洪水神話傳說發祥之地也。是當鯀、禹、啟等所在部族由西部邊陲順江而下進入中原腹地後,其神話傳說亦隨之播遷於其他部族中,發生了新的變化,呈現出新的面目,被打上了新的文化烙印。傳世歷史文獻中所記載禹之治水等等,或即這些新的“變化”“面目”“烙印”之歷史的呈現。或以為,上述這一神話傳說播遷之跡何以不可以逆流而上?換言之,巴蜀治水神話傳說為何不可以是禹治水神話之改造、複製呢?誠如是,則吾等首先須回答,何以唯有巴蜀之地會流傳與鯀、禹治水並行不悖之神話傳說?其次須解釋,何以古代文獻中所記載諸神或祖先之出生多與巴蜀有如許神秘之關係?

正是巴蜀治水神話傳說之遺存,使筆者受到極大啟示,意識到中國神話傳說中鯀、禹治水發生之源頭,並進而思考華夏上古傳說時代文化分化融合建構諸問題。由此而言,儘管上述或難免狂悖之譏,但能將討論引向至此,筆者亦可略感滿意矣。

文獻引用格式

李誠:《巴蜀治水神話傳說芻論》,原載於《文史雜誌》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