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汙染誰買單 誰破壞誰治理

本報訊 (謝勇陳中楷)“截至目前,我市共啟動了8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已全面辦結了4件,正在辦理4件。已辦結案件現金賠償36。63萬元,物資賠償22。52萬元。履行賠償的方式主要有現金賠償、補充物資、增殖放流、生態修復等方式。”11月24日,在遂寧市生態環境局召開的第六次新聞釋出會上,該局機關黨委書記衡彬喻介紹。

推動改革不斷深化,破解“企業汙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困局,2019年4月,遂寧市啟動了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該市建立工作機制,制定了《遂寧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明確了遂寧市生態環境損害制度改革總體要求、工作目標。方案要求,遂寧市進一步明確了損害調查、鑑定評估、賠償磋商、生態修復等工作流程,開啟了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根據方案要求,遂寧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任組長,遂寧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等11個單位為成員的“遂寧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遂寧市生態環境局,具體牽頭推動生態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 建立了常態化報告、定期排程、專題聯席會機制,解決損害賠償案件辦理過程中調查、評估、磋商、執行等具體問題。同時,遂寧市還組織召開專題業務培訓會5次,專題聯席會4次,排程案件線索5次。

“誰汙染誰買單,誰破壞誰治理!只有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落到實處才能保障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新聞釋出會上,遂寧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據瞭解,遂寧市強化案件辦理,推動制度改革落地落實。2020年2月16日,射洪生態環境局接到影片線索,舉報“射洪市涪江五橋下游有大量黑色廢水直排涪江”。經調查,涪江五橋下游1。5公里處(王爺廟村),一明溝內有棕黑色廢水正直排涪江,廢水有強烈刺鼻氣味。經查,所排廢水是射洪某垃圾填埋公司的垃圾滲濾液。水質檢測報告表明,廢水中氨、氮、磷、鉻等重金屬嚴重超標。射洪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55萬元。2020年11月,該公司繳納了罰款。2020年12月,射洪市人民法院以汙染環境罪分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刑事判決。2020年4月,遂寧市生態環境局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提出生態損害賠償要求。

“受賠償權利人(遂寧市政府)指定,遂寧市生態環境牽頭,完成的‘射洪某垃圾填埋處理公司重金屬超標案’生態損害賠償案件,這是我市辦理的第一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對我市制度改革工作具有較強的指導示範意義。”衡彬喻如是說。

而遂寧市生態損害制度改革工作目前正按照要求穩步推進,為該市生態文明建設整體推進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衡彬喻介紹,下一步,遂寧市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發揮橫向協作工作機制作用。督促業務部門做好與司法部門共同探索完善賠償銜接溝通,建立和完善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機制;按照“應賠盡賠”要求,建立和完善案件審查梳理機制,做到應啟動盡啟動,全力推動案例辦理工作,切實落實修復責任;強化隊伍建設。充實和加強改革工作人員配置,加強培訓工作,夯實工作人員調查取證、磋商等方面的專業技能;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制度改革宣傳工作,適時公佈生態環境損害典型案件,引導“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社會責任意識。此外,借鑑其他地區生改革成效和經驗,進一步深化遂寧市損害賠償工作。

【來源:四川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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