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準岳母要求送她兒子一臺車,新郎直接退婚:太不要臉了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接新娘的時候岳母突然提要求,似乎成為了一種

“流行”。

好像不這麼做,女方就很丟人一樣。

但是岳母這麼做,不一定都會成功,因為突然提條件而

搞黃了婚事的

不在少數。也正是

因為有人要錢成功了、男方妥協了,這種事才會層出不窮。

阿俊(化名)從沒想過,這種在小影片裡才會出現的狗血劇情,居然發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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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阿俊知道,準岳母一直瞧不起自己。

因為岳父岳母不喜歡做生意的人,說他們愛算計,他們表面上一團和氣,其實背地裡偷偷議論過阿俊家人,只不過阿俊只當什麼也不知道罷了。

如果不是因為太愛女朋友了,他壓根懶得應付他們。

阿俊家裡是做生意的,但是並不是什麼闊氣的富二代。

阿俊上幼兒園那年,父母跟著親戚朋友們一起到外省做生意。趕上了好時候,他們算是發財比較早的。不過畢竟是沒什麼文化的老百姓,家裡也沒有多少資金,生意沒有做得太大。

阿俊算不上是富二代,但是父母親戚小本經營,日子過得也很紅火,稱得上是小康。

等到阿俊上大學的時候,他家已經在二環買了兩套房了。

雖然這城市不是一、二線發達城市,但是他家這個條件,在這座城市生活已經是非常舒服了。阿俊如果要結婚的話,憑他家的條件,只要能談婚事就沒有不成功的。

阿俊從來不會為自己結婚的事擔心,相比較同齡人發愁新婚買房買車的問題,阿俊更重視感情,

想要尋找一個自己真心愛的、也是真心愛自己的女人。

阿俊的女朋友是他的大學同學,兩人是在校慶活動上認識的。

女生當時在幫學姐裝飾會場,阿俊見狀上去幫忙,於是整場晚會,阿俊都在和這個女生一起做後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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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女生勤懇幹活、手腳麻利、頭腦清晰的樣子,阿俊動心了。

他想起父母和親戚做生意的時候,也是這副麻利地樣子,頓時

感覺非常親切。

他也幫家裡幹過活,知道

這種幹活腳踏實地的人是最可貴的。

所以阿俊主動追求這個女生,成了她的男朋友。

當時阿俊在上大學,學生之間的交往還是比較單純的,都在忙學業。

而且阿俊家雖然有錢,卻都是家人一起辛苦賺錢才有了這樣的家業,所以

他們平時從不買奢侈品,生活上不摳門也不浪費,和普通家庭一樣生活。

同學們都不知道阿俊家有錢,女友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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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和女友交往,就像普通小情侶一樣,有過矛盾,也吵過架。

有一次兩人發生了誤會,甚至鬧到要分手的地步。阿俊主動承認錯誤,但是女友傷心了,之前吵架時被阿俊說了重話,心裡一直很難過。

他們分手了,而且女生把阿俊徹底拉黑,拒絕和他複合。

後來還是阿俊透過他們的共同好友的幫助,

花了半年時間

才好不容易把女友追了回來。

阿俊覺得,

最普通、最真實的愛情就是這個樣子,不摻雜任何利益在裡面。

阿俊對女友很有信心,認為即便她知道自家有錢,也不會變成一個物質的女人。

兩人相戀3年,同居半年,阿俊覺得自己對女友知根知底。

於是他向女友求婚了。

女友跟阿俊交往了這麼久,又願意和他同居,也是早就認定了要和這個男人結婚。現在阿俊求婚了,她作為一個女生,心裡的那份擔憂也打消了,很高興地答應了。

雙方父母坐下來談婚禮事宜。

因為阿俊家有錢,而女方家看起來又很矜持,沒有提出什麼過分的要求,所以婚事敲定得也很快。

阿俊家買房買車,婚禮也由他家出錢,女方父母給女兒20萬陪嫁的錢。

房子車子買好了,裝修也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這期間,兩人規劃了未來的生活,女友決定辭職和阿俊一起做生意。

但是女友也害怕,如果自己失去了工作,會不會像那些全職太太一樣,自己的付出在阿俊眼裡慢慢變得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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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俊表示,可以每個月給女友開工資,提醒自己認可女友的付出。

好不容易到了結婚這一天,雙方親朋好友一起來慶祝,還有生意合作物件,以及小區的鄰居們,都拖家帶口地來吃喜宴,

總共有將近百人。

這麼盛大的一場婚宴,給足了兩個新人面子。

阿俊和幾個伴郎來到了新娘家,一路上發紅包,好不容易擠進新娘家的臥室裡,做了幾個小遊戲之後,就要給新娘穿鞋,抱著新娘下樓了。

就在這時,

岳母帶著小舅子

攔住了阿俊。

岳母說:

“給我兒子買臺車,我就把女兒嫁你,不然的話,你今天別想出這扇門!”

阿俊滿臉笑容頓時垮了下來,表情瞬間變得很恐怖。他從小目睹父母做生意,看慣了父母跟人講價錢,商人重利,也最懂得跟人博弈。

可以說,阿俊最討厭的就是被人用錢威脅,他們做生意的,

最恨別人用錢來侮辱感情。

準岳母提出這種要求,讓阿俊心中升起一股恨意。

他什麼也沒說,冷著臉把身上的喜服外衣脫了下來,遞給身邊的伴郎,說:“這婚不結了,咱們走。”他沒有看未婚妻一眼,就這麼黑著臉離開了女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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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只要自己看得開一點,就沒人能真正威脅到你。

比如結婚這件事,對方威脅你、不尊重你,只要你看開了覺得這愛情也好、婚姻也好都是過眼煙雲,這一個不懂事還有下一個更好的,也不過就是換個人結婚而已。

愛情,並不是那麼至高無上的東西。

一:總有人喜歡做出不合時宜的舉動

在結婚當天,岳母逼女婿掏錢,這種行為就叫做不合時宜。

就好比在別人家葬禮上開懷大笑一樣,不是正常人能夠做出來的事。

在我們的文化環境中,

錢和感情是互相排斥的兩種元素,“談錢傷感情”,

人們也經常說金錢有

“銅臭氣”。

而結婚時討彩頭,人們不會直接說“給錢”,而是說“發紅包”。

當然,也就更不喜歡在結婚這種大喜的日子裡明目張膽地談錢、要錢,甚至是用“不結婚”來逼人掏錢這種事了。

這完全是

犯了結婚的大忌諱,

更容易讓男女雙方的家人吵起來、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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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常父母不會在婚禮當天害女兒

但凡腦回路正常的父母,都不會選擇在婚禮這天向男方要錢,這完全是在坑害女兒。

結婚是喜慶的,正常的夫妻結了婚錄了像,往後回憶起結婚當天的事,都能想出很多快樂幸福的瞬間,可以把錄影內容拿出來反覆回味。

那些在結婚當天逼男方掏錢的父母,

打算讓女兒將來回憶什麼?

又打算

讓男方以後回憶什麼?回憶自己在結婚那天被岳父岳母敲竹槓嗎?

這樣的小兩口,婚後一想起這件事就覺得生氣,根本沒法好好過日子。若是遇到男方心寬,勉強忍下這口氣,以後不會再孝敬岳父岳母;如果男方脾氣普通一點,根本忍不下。

婚後,男方肯定會因為這件事而對妻子有意見,很容易和妻子吵架,但凡發生一些和錢有關的爭執,必然是爭吵不休、陰陽怪氣,恨不得把自己受的委屈都報復回來。

當然,脾氣更差的,這個婚根本就結不成,結婚當天就辦離婚證也不算稀奇事。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