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了錢沒辦事,對方是否構成受賄罪

送了錢沒辦事,對方是否構成受賄罪

在中國這個幾千年來形成的人情社會里,辦事走人情已經成為了人們習以為常的事情,但是這個人情也在時代的發展中不斷摻雜進來很多不和諧的因素,比如行賄等不法行為,那麼如果為了辦某件事情,你行賄了,結果對方沒有給你辦這件事,對方是否構成受賄罪呢,今天小編就給大傢俱體說說。

要弄清楚收錢不辦事是否構成受賄罪,我們得先了解下什麼是受賄罪,及受賄罪的構成要件,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財物,為他們謀取利益的行為,大家注意了,這裡面資訊量很大的,首先的是國家公職人員,其次得是利用職務之便,最重要的是要謀取利益,也就是說送錢沒辦事,就沒有謀取利益,就不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就不構成受賄罪。

送了錢沒辦事,對方是否構成受賄罪

說到這裡相信很多人都不理解,明明自己都送了錢,對方也收了,為啥不構成受賄罪呢,其實事情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麼簡單的,國家也不會讓這種不法行為逍遙法外的,的確,只要不謀取利益,就不構成受賄罪,但是國家在謀取利益這一塊是給予了詳細的規定的,可以說是嚴苛的規定,嚴苛到哪裡呢,接下來小編給大家接著說。

對於是否謀取利益這一塊,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這裡的利益不要求實現,只要有這個謀求利益的意思這個條件就成立,標準定得非常的低,也就是說你只要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意識、暗示或者想法都構成,比如承諾,比如旁敲側擊,這些都是,不求實現這個利益,只要收錢的時候有這個意思表達,為這個人的某種利益操過心就夠了,所以其實門檻還是很低的。

送了錢沒辦事,對方是否構成受賄罪

為什麼對受賄罪的謀取利益的門檻限定的這麼低呢,這主要是由這個罪名的性質決定的,大家都知道,對於受賄罪,其本質是國家工作人員違反了工作紀律,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應該廉潔,不廉潔就損害了國家的信譽,玷汙了公務員的職責,影響了社會的形象,社會影響性較大,所以只要他收了,有這個意思,就構成本罪,這也是為了維護公職人員的純潔性,屬於一個預防性質的罪名。正如有法學專家所指出的,這種立法給人們傳遞的資訊並不是刑法要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的行為即受賄行為本身,而只是禁止收受了賄賂之後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只要不為其謀取利益,社會危害性就會相對小一點,錢收了不給辦事,這也算是對國家利益的維護。

現實生活中的確有這樣的公職人員,收錢不辦事,比如一些官員,大肆收受他人賄賂,既不給他們謀取利益,也不做出謀取利益的承若及意思標誌,甚至開啟始就沒有給他謀取利益的意思,就是逗他玩,這種情況下雖然損害了工作人員的形象,但是不構成受賄罪,這也許就是大家說的和稀泥官員吧。

那麼說到這裡大家就納悶了,自己的錢就白送了麼,既然對方不構成受賄罪,就沒有人來懲處這種行為了麼,當然有,可以舉報他,透過紀律手段來處罰他,雖然不構成犯罪,但是是違紀,違紀的處罰也是很嚴重的,重則雙開丟官,輕則背個處分,烙上人生的汙點,結束他的政治生涯。這對他個人來說影響也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