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猥褻兒童不應止於是父女關係

是否猥褻兒童不應止於是父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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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猥褻兒童不應止於是父女關係

是否猥褻兒童不應止於是父女關係

是否猥褻兒童不應止於是父女關係

朱忠保

南昌鐵路公安局南昌鐵路公安處官方微博10月31日晚釋出訊息稱,針對10月28日網傳“G1402次列車發生疑似猥褻女童”影片引起媒體和網友關注一事,南昌鐵路警方高度重視,立即組織進行調查,現已查明影片中當事人周某某(男,30歲)與小女孩(5歲)系父女關係,影片中周某某行為不構成猥褻違法(11月1日新京報)。

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儘管小女孩曾多次叫這個男子不要親她,還在被男子摸的過程中直接大聲喊疼,後來甚至一度用手把這名男子的嘴給捂著不讓他親自己,可見女孩是非常抗拒其撫摸親吻的,但這名男子仍然不顧小女孩的拒絕反抗,繼續撫摸小女孩,甚至還多次拉松小女孩的褲子,把手摸向小女孩的屁股,還把手伸向小女孩的隱私部位,令人憤怒。

面對為名男子的舉動,有網友表示,說實話真的噁心,有幾個爹這麼親閨女的,這爹怕不是個變態。用手伸進女孩的下身和背部,還撩起女孩的衣服,不斷撫摸、親吻她的背部、臉部、頸部,這都不是猥褻?因為是父女關係所以不構成猥褻?還是因為這種動作不構成猥褻?這還不構成猥褻,那什麼是猥褻?警方的說法,顛覆了很多人對猥褻的理解。

什麼叫猥褻?法律規定,猥褻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對未成熟少年的性騷擾,即使在物件不明瞭意圖和沒有違抗乃至順從的情況下,也可視為猥褻。廣義的猥褻包括除強姦、亂倫外所有妨害社會風化的色慾行為,如雞姦、獸姦、當眾手淫、散佈淫穢書刊等。狹義的猥褻包括公開暴露生殖器官,強制在對方性感區進行摳摸、摟抱、吸吮、舌舐等行為。猥褻行為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健康、敗壞社會風氣。

從曝光的影片中可見,這位父親當眾撫摸自己的女兒,還拉開女兒的上衣親吻、撫摸,還強行親吻女兒的嘴,被女兒多次推開,還公然拉開女兒的褲子,撫摸女兒的屁,甚至還用手觸控女兒的隱私部位,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這當然是“強制在對方性感區進行摳摸、摟抱、吸吮、舌舐等行為”,怎麼就不算是猥褻,不予以依法處理呢?

去年8月,南京南站候車室,一男子猥褻女童。20歲的段某將手伸到同行一名年約12歲女童的裙子裡,對其胸部進行猥褻。在媒體曝光後,警方介入調查,最後段某被以猥褻罪拘留15天。段某將手伸進妹妹的裙子裡,撫摸妹妹胸部,是猥褻,依法懲處。上面這位父親不顧女兒的抗拒,多次親吻女兒的身體和嘴,多次撫摸女兒的屁股甚至隱私部門,怎麼就不算是猥褻?警方認為這還不構成猥褻,那就是放縱與鼓勵,是助紂為虐。如果不對他依法懲處,那麼這類親人間打著愛的名義公然猥褻兒童的行為,就會不斷髮生,兒童就很難得到有效保護。

現在,當地警方認為這不構成猥褻,那麼,警方就必須給一個說法,為什麼這樣的行為不構成猥褻?是猥褻的程度還不夠嚴重,還是因為是父女關係,所以不構成猥褻?既然認定不構成猥褻,那就必須說明理由,否則就難逃不作為和放縱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