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潤成(開平)整染廠排放廢氣濃度超標被處罰

香港潤成(開平)整染廠排放廢氣濃度超標被處罰

根據開平市環境保護局官方網站公示資訊顯示,香港潤成(開平)整染廠因排放廢氣濃度超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被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建設對大氣環境有影響的專案,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向大氣排放汙染物的,應當符合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遵守重點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2018年9月25日,開平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並委託佛山量源環境與安全檢測有限公司對該企業鍋爐廢氣處理後取樣口進行監督性取樣監測。根據佛山量源環境與安全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編號:WT-1809105-001)顯示,該企業鍋爐廢氣處理後取樣口排放廢氣的氮氧化物折算濃度為302mg/m3,超過國家標準《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規定的標準。

上述事實有開平市環境保護局現場檢查(勘察)記錄、調查詢問筆錄、佛山量源環境與安全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編號:WT-1809105-001)及現場證據照片等為證。

該企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開平市環境保護局於2019年1月14日告知該企業的違法事實、開平市環境保護局的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並明確告知該企業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該企業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申請。

以上事實,有開平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1月7日《開平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開環告字[2019]11號)、2019年1月14日《送達回證》等為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二)超過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汙染物的;……”

2019年1月18日,開平市環境保護局,根據上述規定,開平市環境保護局決定對該企業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10萬元。

香港潤成(開平)整染廠成立於1990年07月15日,註冊地位於開平市三埠長沙東郊東明路8號,法定代表人為吳榮治。經營範圍包括生產經營布料整染業務及針織胚布系列。

香港潤成(開平)整染廠排放廢氣濃度超標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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