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血鉛第一案”結案 7名受害者最高獲賠9萬元

“湖南衡東兒童血鉛案”歷時四年終調解結案,7名受害者分別獲賠4萬元到9萬元

為健康索賠:維權路上有些難

謝文英

2018年9月18日,“環境法律幫助”公眾號釋出訊息:“兒童血鉛第一案”終獲賠償。雙方達成調解意見,7名汙染受害者最終獲得4萬元至9萬元不等的賠償。

一紙調解書的背後,是曾經轟動一時的“兒童血鉛第一案”。該案的代理律師戴仁輝在接受《檢察日報》記者採訪時說,稱其“第一案”,是因為維權過程非常艱難,而該案又是現有兒童血鉛案例中真正進入並走完整個訴訟程式、訴訟週期最長的一例。

化工廠周邊居住的300多名兒童血鉛超標

毛寶珠是拿到賠償款的一名原告的奶奶。中秋節前,《檢察日報》記者電話採訪了她。回憶起四年的維權經歷,毛寶珠不禁感嘆:“我們走了好多路,受了好多苦。給孩子討回這個賠償,太不容易了。”

在毛寶珠記憶裡,從2012年起,家對面的美崙化工廠的大煙囪就開始冒黑煙,晾在室外的衣服都會落上黑點子。這樣的生活環境讓她很擔心。不久,聽說工廠裡有職工的孩子檢測出血鉛超標,廠裡一些職工也帶孩子去檢測了,毛寶珠帶上孫子也跑去醫院抽血。

“一起去了7個孩子,結果6個人血鉛超標。”毛寶珠說:“4歲的小孫子血鉛值達到317微克/升,正常值是0-99微克/升。當時真是又急又怕。”

2014年6月14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湖南衡東大浦鎮300多名兒童血鉛嚴重超標》的新聞。隨著網路媒體的快速轉載,大浦鎮頓時成為輿論焦點。

據央視新聞調查發現,涉事的美崙顏料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排放汙水處的淤泥檢測結果顯示,鉛含量達到33400毫克/千克,超標60多倍;鋅的含量為11200毫克/千克,超標20多倍;鎘含量則為10100毫克/千克,超標20多倍。

兒童血鉛事件被媒體曝光後,涉事企業被關停徹查,衡東縣多名官員受到黨政紀處分,該縣環保局長等4人被免職。

最初的53名原告,四年之後僅剩下7個人

戴仁輝律師是中國政法大學汙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訴訟部副部長。在看到央視曝光大浦鎮兒童血鉛事件後,就和中心的志願律師胡少波到大浦鎮進行調查,給當地汙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幫助。

2014年12月22日,53名原告向衡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到2015年3月,該法院立案受理。然而,只有13名原告堅持到一審開庭。2015年8月28日,衡東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13名原告索賠206萬元,只有血鉛含量超過250毫克/升(中度鉛中毒)的兩個人分別獲得1萬餘元的賠償,駁回另外11名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訴求中的後續醫療費、健康危害費和精神損害賠償等,法院均不予支援。

一審判決後,原、被告雙方均不服,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6年1月26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時,13名原告中有6人感覺索賠無望,放棄了繼續訴訟的權利。只有剩下7名原告向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審申請。

2016年12月28日,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原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且法律適用不當。指令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該案。

再審開庭後,又等待了一年半,直到2018年9月,原告和被告終於達成調解意見。

擔心環境汙染,有的居民搬離

戴仁輝表示,在國家沒有出臺環境汙染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也沒有案例可借鑑的情況下,該案達成調解,是能夠令人接受的結果。雖然是調解結案,但作為第一起進入且走完司法程式,並且最終拿到法院法律文書的“兒童血鉛第一案”,對以後的同類案件具有非常大的借鑑意義。

環境汙染致人身損害的後果,在短期內表現並不明顯,但卻存在隱患。根據2014年央視新聞報道,住得離化工廠越近的孩子,血鉛超標越嚴重。而且,血鉛超標的孩子有著相似的反應,比如肚子痛、頭暈、乏力、記憶力減退等。至於血鉛超標究竟對兒童智力發育有多大的影響,以及今後對孩子學習能力和生活能力的影響,目前還沒有鑑定手段進行量化評估,這也給受害者在司法程式中主張賠償帶來困難。

針對此,戴仁輝建議儘快建立環境汙染致人身損害的鑑定機構,使汙染受害者能夠得到相應的賠償,汙染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毛寶珠告訴記者,前段時間帶孫子到上海排鉛,雖然血鉛值已經降至100多微克/升,但是在孩子的骨頭裡也發現了鉛。這讓毛寶珠很焦慮。

儘管大浦鎮政府已經開始著手修復被美崙化工廠汙染的土壤,但是,據毛寶珠說,她的一些鄰居擔心環境汙染危害孩子的身體健康,已經搬離了家鄉。

血鉛超標,是指血液中鉛元素的含量,超過了血液鉛含量的正常值,如果血鉛過高會引起機體的神經系統、血液系統、消化系統的一系列異常表現,影響人體的正常機能。我國國家血鉛診斷標準:正常血鉛水平為0-99微克/升;100-199微克/升,為高鉛血癥;等於或高於200微克/升,為鉛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