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對方欠多少錢才可以起訴?欠款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在現實生活中,欠錢不還的事情經常發生,那麼對方欠多少錢才可以進行起訴呢?欠款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下面我給大家帶來相關知識解讀,希望有所幫助。
欠多少錢才可以起訴
欠多少錢與起訴並無直接關聯;起訴要符合起訴的相關條件即可;
1、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2、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2)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 “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援該訴訟請求的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也就是說,應當屬於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
欠款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債權到期且找不到欠債人,應向法院起訴。其中起訴的主要流程:準備訴訟材料,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相關證據,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訴訟,等待法院安排開庭審理並判決,最後申請執行。訴訟最關鍵的在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要承擔不利後果。要證明別人借你錢只有借據、收據、欠條這些證據還不夠,有借據、收據只是證明借款關係成立,但不能證明是否履行。所以你需要提供的證據包括:①借據、收據、欠條;②付款憑證,即款項轉移證明。只有你能提供證據證明借款事實和款項轉移兩個事實,法院法官才會認定借款確實已支付,你的訴求才會被支援。
如果確定要起訴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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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