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項準則”為新時代教師劃定底線 師德失範“一票否決”

“十項準則”為新時代教師劃定底線

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要依法清除出教師隊伍,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

華聲線上11月16日訊 新時代的老師該怎麼當?怎樣規範教師職業行為?師德底線在哪?今天,教育部公佈《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根據高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不同特點,分別提出十個方面的準則要求。

準則提出,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不得透過課堂、論壇、講座、資訊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資訊、不良資訊。不得與學生髮生任何不正當關係,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同時,高校教師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中小學教師不得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不得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幼兒園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得歧視、侮辱幼兒,嚴禁猥褻、虐待、傷害幼兒;不得采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不得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等活動,或洩露幼兒與家長的資訊。

教育部要求,對於發生準則中禁止行為的,要態度堅決,一查到底,依法依規嚴肅懲處,絕不姑息。對於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要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資訊系統,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三湘都市報·華聲線上記者 黃京

官方聲音

準則中禁行性規定不可觸碰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針對準則及有關檔案內容表示,準則中的禁行性規定是底線,是從事教師職業的最低要求,是大中小幼職特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必須遵守的,是不可觸碰的紅線。

工作司負責人表示,準則是結合新時代、新要求、新形勢、新問題制定的教師職業行為規範,既有正面倡導、高線追求,也有負面禁止、底線要求,是對教育部出臺的中小學、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師德“十條紅線”、“紅七條”等師德底線的繼承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