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杜威將自己的立場稱之為經驗的自然主義。這是一種自然主義,其核心概念就是

“經驗”。事實上,杜威理解經驗概念的角度與傳統理解完全不同。在他看來,

經驗本身是一個具有雙重性質的詞,是名詞經驗與動詞經驗的統一。

名詞經驗指的是個體經驗到的事物,動詞經驗指的是經驗過程。離開被經驗的物件,經驗過程便不復存在。

他認為,經驗過程自身不能直接構成物件,因為它無法被經驗為完整自足的事件,然而,所有被經驗的事物都部分的是因為其內部有某種經驗事物的方法:不是經驗其自身的方法,而是經驗除自身之外的某種事物的方法。除非能瞭解到被經驗的事物是如何被經驗的,或者其結構內部的經驗方式,否則無法完整表述被經驗的事物。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因此,

杜威認為,經驗本身是經驗過程與經驗到的事物的統一,是經驗過程與透過經驗過程而經驗到的結果的統一。

杜威將這種觀點稱之為

“直接經驗主義”。他提出,如果一個人被一個可怕的聲音嚇到,但是,這種可怕的聲音並不意味著一個人經歷的最終結果,他可以進一步檢查聲音的來源以確定自己是否需要害怕並採取行動。

可見,杜威承認透過認知媒介可以影響對經驗現實的理解。後一經驗與前一經驗都同樣真實地影響了個體對這一可怕聲音的理解。這說明,雖然杜威是一個自然主義者,但是他並不是唯物主義者,他將事物的物理屬性看作眾多屬性(社會屬性、道德屬性等)中的一種。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在杜威看來,動態性的經驗概念仍然具有兩個不可分離的共性特徵或原則,即經驗的連續性和互動性。

如果從生物學上來解釋,經驗的連續性原則依據的就是習慣。

習慣的基本特徵就是每種經驗都會在行動中不斷調整和修正,造成經驗的變化。也就是說,任何情況下的任何經驗都具有連續性。如此來看,經驗的連續性原則就意味著

“每種經驗既會從過去的經驗中獲取一些東西,又會以某種方式改變以後要經歷的那種經驗的性質”。

經驗的互動性原則是連續性原則不可分割的特徵,互動性意味著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這種互動關係是在自然的具體情境中發生的。經驗的互動性原則賦予了經驗客觀性,又因為互動作用發生在有機體與環境之間,因此經驗是主客觀的統一。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杜威也

曾專門強調說經驗的互動性原則賦予經驗的客觀條件和主觀條件這兩個因素同等的權利,任何正常的經驗都是這兩種條件的互動作用。

經驗的連續性原則和互動性原則縱橫交錯、環環相扣、密不可分。

根據經驗的連續性原則,前序經驗會被傳遞到後序經驗中,因此,當個體從一種情境進入另一種情境中,連續性的經驗會成為有效地理解和處理後序情境的工具。

由此可見,經驗是具有時間結構的經驗,杜威曾在《經驗和自然》中指出自然是由許多事情構成而不是由許多實質構成,它的特點就是具有歷史的特徵,是由始到終進行著變化的連續。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因此,經驗不是機械的系統,而是以動態過程、歷史和事件為特徵的。文化傳承就是經驗連續性的體現,現多用語言作為經驗載體動態的傳達和保留。

事實上,一切經驗都在不斷變化中,如果一件事物是完全穩定和不可改變的,它將超出行動和反應的原則範圍。只有當事物與人或其他事物進行互動作用時,它才會有意義。也就是,事物只有在它能改變的情境下才可能存在,事物本身是在時間中的經驗。

如上所述,已知杜威認為事物本身是具有時間結構的經驗,而經驗是歷史的、發展的,具有連續性原則,因此,事物的經驗也具有連續性和動態發展性。這實際上是一種自然主義的解釋,畢竟自然本身就處於時間結構中,並且不斷髮展變化。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情境

首先要明確的是,杜威對情境的論述是繁雜而又統一的。在杜威的表述裡,情境、背景、環境、領域都是相同的含義,都是指代情境。

杜威認為,當經驗的主客觀條件被放在一起,或者在它們的互動作用中,便形成了“情境”。

經驗是在一個限定的情境中發生的,情境和互動作用的概念彼此不可分割。經驗總是個體與形成經驗的情境之間發生互動作用的產物。

情境就是指與個人需要、願望、目的及能力等發生作用以產生經驗的所有條件。

由此可見,情境與經驗的概念同樣是密不可分的,情境是透過反省對經驗所做出的區分,只是經驗的一個片段。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情境對於理解杜威的互動心理學非常重要。在杜威看來,所有經驗都離不開人類有機體特別是神經系統的幫助,同時,沒有任何有機體是孤立的,離開情境,就無法瞭解它。眼睛等感覺接受器官以及手等肌肉效應器官,都是因為與情境相聯絡而有意義。

杜威認為,情境不是單一也不是一系列的物件或事件,它不可孤立的理解和判斷,它必須是在相互聯絡的背景全體中去理解。在實際的經驗中,也不存在分離的單一物件或事件,它們總是圍繞被經驗到的世界,並在其中發生對物件或事件的觀察。

因此,

情境就是以物件或事件為中心的、被經驗到的世界。

既然物件或事件都是存在於情境之中的,這就表明有機體和情境之間是動態的互動關係,而非靜態的認知關係。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在杜威看來,一切經驗物件都具有雙重身份,它們一方面是個別的、圓滿的、為人們所享受或忍受;另一方面它們被包括在變化的互動和連續過程中,是後來經驗的原因和潛在的手段。

透過對經驗雙重身份的區分,也區分了情境的雙重身份:一是靜止的、暫時的情境,一是變化的、互動的情境。前者只是人暫時經歷經驗的情境,而事實上,沒有一種經驗情境能夠保持其自身特徵不變,因為只要存在互動作用,就會使我們所經驗的東西發生變化,情境也因此變化不定。

堅持經驗的自然主義立場的杜威一再強調經驗是發生在自然之內並且是關於自然的,因此他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在杜威看來,

人是屬於情境的,人與情境之間存在著一種互動關係,這種互動關係本身是經驗的過程。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並且,在這種互動關係中,情境就具有了問題的特性,有待去解答。這時,這種互動作用便具有智慧的性質,產生了知識。基於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杜威認為世界永遠是未完成的,並且往往是充滿危險的、也是動盪不安的、不確定的。

有機體為延續生命、躲避風險、尋求安全才開始渴求知識、尋找確定性,而努力使事件的穩定壓倒事件的不穩定性是人類智慧努力的主要任務。因此,人會利用自然的力量,透過行動改變情境,改變世界。

由於有機體和環境之間實際的互動作用,情境便具有內在的不確定性質,其後果是懸而未決的。

透過有組織、有思想的指導,情境可發生轉變,由懸而未決轉變為確定,由不連貫轉變為首尾一貫,由雜亂無章轉變為有序。這就說明,當有問題的情境獲得瞭解決,這種有問題的情境便可透過思維操作來解釋。

如何透過有機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作用來解釋自然和經驗?

但是,任何一種被解決的問題經驗情境都處於動態變化之中,因為構成這個情境的互相關係就是互動作用的狀態,它本身是變化不定的。畢竟,一切經驗物件都具有雙重身份,也正因為經驗物件的雙重身份,它們才具有了問題的特徵。對經驗的改造就是對一個問題情境的解決。

存在兩種不同型別的經驗情境:一種是在最少限度的控制之下和少有預見、準備和意願的情況之下產生的情境;一種是由於事先採取了智慧行動而產生的情境。由於認知的加入,後一種情境具有第一種情境所沒有的可靠性和豐富的意義,而後一種情境中所體現的互動作用便是一個

“動作”。

其中,認知是發生於自然界以內的一種改變先在事物的動作,其價值在於改變先在事物後所產生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