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生物營養強化通則釋出,明確營養成分含量

新京報訊(記者劉歡)11月15日,新京報記者獲悉,農業農村部食物與營養髮展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等單位共同起草的《食用農產品生物營養強化通則》日前已釋出。該通則指出,食用農產品強化某營養成分後,該營養成分的含量或生物可利用性應當至少比未進行營養強化的同類產品高25%。

據瞭解,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E、碘、硒、鈣、鐵、鋅等必需營養素缺乏導致的“隱性飢餓”問題已成為世界上廣為關注的健康風險之一,對食品中特定營養素進行強化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手段。傳統方法是在食品加工過程中向不同食物載體直接新增特定的食品營養強化劑。近年來,國際上開始從農業源頭進行生物營養強化,透過育種、栽培、養殖技術創新,藉助生物體的間接轉化,強化農產品中的某種營養成分,從而提高其營養價值。

目前,我國也湧現出系列創新產品,比如葉酸強化玉米、鐵鋅強化小麥、ω-3多不飽和脂肪酸強化雞蛋、富硒大米等,但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概念混亂、宣稱困難、誇大宣傳等問題。為此,農業農村部食物與營養髮展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等單位共同起草農業行業標準《食用農產品生物營養強化通則》。

上述標準規定了食用農產品生物營養強化的術語和定義、營養強化方式、營養強化目的、營養強化基本要求、營養強化水平、包裝和標識。根據《GB2805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在“富含”“高”“含有”等營養聲稱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食用農產品強化某營養成分後,該營養成分的含量或生物可利用性應當至少比未進行營養強化的同類產品高25%。

據悉,該標準的釋出為營養強化農產品進入市場開闢了新的方向和路徑,有助於其優質優價和規範化發展。

編輯 祝鳳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