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解!北京電子公交卡退卡要收20元服務費?還指定退款渠道……

電子卡退卡還要收錢?

還被索取大量個人資訊

這些操作是否屬於APP過度索權?

是否侵犯了APP使用者的選擇權?

是否存在亂收費?

不理解!北京電子公交卡退卡要收20元服務費?還指定退款渠道……

電子卡退卡還要收

20元服務費

且有指定的退款渠道

須提供手機號、證件號等個人資訊

消費者李女士在操作北京公交APP退卡時發現,電子公交卡不僅要收取20元服務費,而且在退餘款及服務費時,不僅被指定單一退款渠道,還被索取支付寶暱稱、頭像和姓名、手機號、證件號碼等隱私資訊。

不理解!北京電子公交卡退卡要收20元服務費?還指定退款渠道……

不理解!北京電子公交卡退卡要收20元服務費?還指定退款渠道……

李女士:過去用實物卡收工本費還可以理解,現在電子卡竟然還要收服務費,雖然電子服務也有成本,但預付費乘車本來就有很大的資金沉澱,何況電子卡服務成本攤下來非常低,太不合理了。

記者調查發現

類似情況並不少見

例如,北京一位使用者春節期間在花點時間APP購花,其中一枝單獨包裝的名貴花卉凍傷,要求退賠償款時,花點時間APP客服也是做如上要求。而且店裡報價幾十元的花,退款時只退4元錢。考慮到個人資訊洩露的風險,使用者放棄了4元錢。

不理解!北京電子公交卡退卡要收20元服務費?還指定退款渠道……

對此,有使用者質疑:

支付時都是使用微信支付,為何不能原路退款?

APP申請的許可權是否違反了工信部的收集個人資訊最小必要原則?為何只能支付寶退還?

如果使用者沒有支付寶,就無法實現退款,這是否侵犯了使用者選擇權?

電子公交卡本身就是預付款消費,為何還要收取服務費?是否合法?

北京公交和花點時間APP

剝奪使用者選擇權

進而導致過度搜集使用者資訊

如何判斷是否過度索權?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資訊保安研究中心審查部總監、APP治理工作組專家何延哲說,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業務功能本身是合理的,但收集的資訊超出必要,這是比較典型的超必要範圍收集。比如計算器APP只是算數字,卻索要地理位置,顯然沒有必要。

第二種是APP業務功能設定不合理,導致使用者不得不提供更多的資訊。如兩個單獨的功能都正常,但被繫結在一起就造成了多收集。例如,關閉了“刷卡進門”而強制要求刷臉,造成人臉資訊被收集;強制要求掃碼點餐,而多收集了使用者的資訊等。

不理解!北京電子公交卡退卡要收20元服務費?還指定退款渠道……

何延哲表示,北京公交APP和花點時間APP使用者遇到的情形,就是APP方首先剝奪了使用者的選擇權才導致的一種過度收集行為。

何延哲認為,評價上述現象首先要質疑其剝奪使用者選擇權的理由,為什麼不採用最為簡便、收集個人資訊最少的方式?除非有一種極端情況,就是微信確實不支援退款,但是隻要商家不講明,就還是剝奪了使用者的知情權。其次,假如不得不用支付寶這種退款方式,那麼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規則就非常重要。這裡面也分兩種情況:一是如果使用者有支付寶,理論上不會造成過度收集,因為這些資訊支付寶已經有了。這裡的問題不在於使用者給不給,而在於這些資訊是否僅僅用於驗證?驗證完,其原始資訊並不需要保留,是否會刪除?這個關鍵規則要是不給出,就有過度留存的風險。二是如果使用者沒有支付寶怎麼辦?只指定了一種退款渠道,等於強迫使用者註冊新賬號。但支付寶註冊其實是需要這些實名資訊的,因此,這裡的關鍵也不是是否過度收集個人資訊的問題,而是需要先質疑該業務模式的合理性,是否與支付寶的推廣有關等。三是因為使用者在支付寶有登出權,所以使用者可以在達成領錢目的後刪除個人資訊,只是這個過程太麻煩,可以說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侵害。

退款為何不能原路返回

專家表示

是APP的問題

“肯定是APP自己的問題。”金融業內人士聶先生對記者說。

APP使用者支付時使用微信,為什麼退款時被要求提供支付寶賬號且沒有其他選項?記者就此在微信群中求教了業內人士,大家的看法各異:

“正常都是原路退啊,上述情況要麼是APP介面問題,要麼是財務做賬的要求。”

“沒什麼為什麼,就是APP搗鬼,直接向工信部網站投訴。”

“說明這個公司中兩個支付渠道拿到的政策不同,支付寶可能更優惠。”

“微信支付後臺不留錢,入賬第二天資金就直接打入對公賬戶了。當然有的公司也可以在微信後臺設定留存資金,方便給使用者退款。”

不理解!北京電子公交卡退卡要收20元服務費?還指定退款渠道……

通訊業內人士付亮認為,“公交APP的做法可以這樣理解,因為涉及資金往來,辦卡時如果沒有實名,退卡也是要實名的。”

付亮指出,由於退卡的需求遠遠弱於辦卡需求,因此在開發設計的時候,就有可能儘量簡化,但這樣做並不合理。此外,支付寶或者微信支付,也都需要活體實名認證,有可能北京公交APP自己並沒有做這個設計,只是在退卡時利用支付寶的介面。

據記者瞭解,工信部正在起草的《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個人資訊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和電信終端產業協會發布的9項《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最小必要評估規範》系列標準,將著重治理APP過度索權問題,給APP企業劃出底線,為打擊APP違規行為提供依據,以更好地保護使用者資訊,促進APP市場健康發展。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記者/武曉莉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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