晝夜顛倒做直播算加班嗎?法官借熱播劇解析法律問題

新京報訊(記者 左琳)今年熱播的電視劇《二十不惑2》,演繹出許多映照現實的情節,其中也蘊含著法律知識。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肖唯結合劇情,詳解劇中關於加班的法律問題。

劇中,“帶貨”直播團隊的員工張鵬程女友控訴團隊“不顧員工健康,每天高負荷工作”,主播梁爽則迴應稱:“直播行業本來就特殊,晝夜顛倒是常態,但我們白天保證休息了呀。”那麼,直播行業這種晝夜顛倒的工作狀態,究竟算不算加班?

肖唯表示,判斷是否存在加班,首先要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工時制度,再看該種工時制度下是否超過法定標準工作。

現行的工時制度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二是特殊工時工作制,即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而實行的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包括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制度,需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許可方可實行,具體的適用工種,由各地人民政府、企業主管部門自行規定。

其中,不定時工作制度,是指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針對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其特點在於,當一日工作時間超過標準工時時,超過部分不算加班加點,不發延時加班費用,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法律關於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

而關於另一特殊工時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則分別以周、月、季、半年、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電視劇沒有介紹張鵬程適用哪種工時制度,但鑑於直播行業的特殊性——大多數消費者白天上班、只有晚上才去看直播消費,該行業的工作時間大多在晚上,張鵬程在夜間工作符合工作需要,如果白天已經保證了法定的休息時間,晚上工作並不能被視為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