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竟有未成年保護法,看其對未成年犯罪的處罰,與現代哪不一樣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頻頻產生,未成年犯罪的事情也時有發生,這種事情的發生頻頻在社會引起爭議。針對未成年人,我們現代的法律可謂是非常完善了,儘管有著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對這些犯錯的未成年人,我們也有著獨立於成年人之外的處理方案。那麼不知是否會有人疑惑,在中國古代,未成年人犯法又是怎樣處理的呢?

秦法的未成年保護——長大後再受罰

提起秦國,我想大家肯定都不會陌生,中國首個大一統的王朝,而秦國之所以能夠結束亂世,商鞅的變法功不可沒,法律嚴明,有功必賞,有過必罰,使得秦國成為了軍國一體化的戰爭巨獸。

古代竟有未成年保護法,看其對未成年犯罪的處罰,與現代哪不一樣

而在出土的有關秦國曆史的記載中,我們也可以探尋出秦國關於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方案。在

《睡虎地秦簡》

中記載這這樣的案件:

甲謀遣乙盜殺人,受分十錢,問乙高未盈六尺,甲可(何)論?當磔。

意思就是說,甲教唆乙盜竊殺人,甲得到了贓款十錢,而乙的身高並不足六尺,按照秦國的法律規定,乙屬於未成年,所以免於責罰,而甲則被判處了車裂的死刑。

古代竟有未成年保護法,看其對未成年犯罪的處罰,與現代哪不一樣

但是這並不是秦法中的全部,秦法對於未成年人也不是完全的免責,未成年人犯罪也會受到懲罰,只是秦法對於犯罪的未成年人處理方式卻不一樣。我們再來看

《雲夢秦簡》

中記載的另一個秦國的案件:

“甲盜牛,盜牛時高六尺,毄(系)一歲,復丈,高六尺七寸,問甲可(何)論?當完城旦 。

這個案件的意思就是說;甲偷了牛,被抓之後身高只有六尺,法官判處他未成年,不到量刑的標準,將甲釋放了,但是第二年,又再一次的量了甲的身高,發現他身高六尺七寸,已經不屬於未成年人了,於是判處甲去年因為偷牛所以要進行“城旦”的處罰。

古代竟有未成年保護法,看其對未成年犯罪的處罰,與現代哪不一樣

在中國古代,偷牛偷馬甚至有時候直接會被判處死刑,盜馬者處死,盜牛者加刑。因為牛對於勞動社會而言,是重要的農業生產工具,偷盜牛就相當於犯了重罪,國家的法律或許會因為你是未成年而減輕處罰,但是卻不會不懲罰。

在秦朝法律最嚴苛的時候,偷盜一文錢的桑葉,就要被砍去腳趾,然後還要服勞役,偷牛基本上就是死刑,而因為未成年,也判了個勞役的懲罰。

看秦國記載的這兩個案件,我們是否發現了秦國對於未成年人的定義,身高六尺是秦國對於成年與未成年人的定義,不管你究竟是多少歲,只要是身高六尺一下,就按照未成年人處理。那麼秦國的六尺究竟有多高呢?

根據計算,秦朝時期一尺相當於現在的23釐米,六尺連一米四都不到,所以秦國的身高不到六尺免受責罰就是秦國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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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出土的文獻

《雲夢睡虎地秦簡》

記載中,也記載著另一個案件:

“女子甲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當論不當?已官,當論;未官,不當論。”

意思就是甲為人妻,私自逃跑,被捕獲或者自首之後,但是身高沒有超過六尺,是否要進行處罰?回答說:如果婚姻向官府報備過,就要處罰,如果沒有,就不用處罰。

我們可以看出來,案件中的女子甲哪怕是未成年,但是她的婚姻假如向官府登記過之後,官府會為這段婚姻提供保護,哪怕女子是未成年,也要受到處罰。

古代竟有未成年保護法,看其對未成年犯罪的處罰,與現代哪不一樣

矜老恤幼”為原則的西周法律

而在距離我們上千年的西周時代,自從周天子滅商興周之後,周朝逐漸的興起了一套獨屬於周朝的禮儀,這其中也包括周朝的法律。

“以德配天,明德慎刑”

正是西周法律的指導思想,西周的法律更講究“仁恕”。

《禮記·曲禮》

中記載著

:八十、九十曰髦,七年曰悼。悼與髦,雖有罪不加刑焉。

而在戰國時期李悝所著的《法經》中則有記載:

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減,罪卑一減;年六十以上,小罪情減,大罪理減。

古代竟有未成年保護法,看其對未成年犯罪的處罰,與現代哪不一樣

而這些記載又是代表著怎樣的意思呢?禮記中記載的意思則是對於七歲以下的孩子或者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即使有罪也不會受到刑事追究,而李悝的法經中的意思則是說,對於十五歲以下的孩童或者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可以根據犯罪情節來從輕處理。

這兩項記載可謂是中國最早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了,相比起來,周朝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則更講仁恕之道,對於犯罪的兒童或者老人不追究責任,顯得略微有些偏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