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家庭權力平穩過渡,東西方法律對繼承製度的規定有何異同?

在世界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中國的秦朝、漢朝是與古羅馬同時期的興起的龐大帝國。它分別雄踞在世界的東方和西方,各自以其獨特的方式影響著周邊的國家,進而孕育出獨特的法律制度《中華法系》和《古羅馬法系》。

這兩大法系不僅適應了當時本國生產力的發展,還促進了經濟的繁榮和國力的強盛。使得這兩個國家一個成為雄踞東方的霸主,一個成為稱霸西方的帝國。

這一切都歸功於在本國內形成了獨特的法律制度。家庭是一個國家的基本單位,國家的強大離不開家庭的支援。而一個家庭長久有序的發展對國家的長治久安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那麼,在中國的秦朝、漢朝和古羅馬的家庭中,為實現家庭權力平穩過渡,東西方法律對繼承製度的規定有何異同呢?

為實現家庭權力平穩過渡,東西方法律對繼承製度的規定有何異同?

一、中國的秦朝、漢朝和古羅馬繼承製度的相同點

(一)繼承權都掌握在家長的手中

在早期社會,無論是中國的秦、漢還是古羅馬都剛剛從氏族經濟過渡到農業經濟。此時的氏族經濟雖然解體,但是家庭利益至上的觀念深入人心,他們都賦予了家長的絕對權威。

由家長負責家庭及家族內部的和諧與穩定,而國家只需調整家族之間的關係即可。所以無論是在中國秦、漢還是古羅馬都賦予了以家庭為核心的“家長權”。

此時就連整個國家和社會都是仿照家庭的模式而建立,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宗法制度”。

在這種模式之下,家長具有絕對的權威,家長享有按照一定規則篩選繼承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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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以男性繼承為主

無論是在中國的秦、漢還是在古羅馬,社會上普遍認為,女子是外姓人,她們將來是要為別人生兒育女,傳承宗祀的,所以女子只享有妝奩即嫁妝的權利,不享有家族財產的繼承權。所以,家庭的繼承一般都以男性家庭成員為主。

產生繼承的條件相同

無論是在中國秦、漢法律制度還是古羅馬的法律制度,處理個人財產的時候,不需要非要等到被繼承人死亡。

在處理個人財產時,被繼承人可以根據個人意思的真實表示,將自己的個人財產進行處理和分割。將自己的財產權利進行無縫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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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秦朝、漢朝和古羅馬繼承製度的不同點

繼承的內容不同

1。秦朝、漢朝繼承的內容

在中國秦、漢時期的法律制度中,個人的財產不僅僅是金錢和物品,在上層社會還包含爵位。因為在傳統的等級觀念中 ,政治社會地位與財物是不可分割的。

在等級觀念森嚴的中國古代社會,無需經過自己的努力,當自己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了他的身份和地位以及將來大致可以掌控的財產。

當一個王朝建立初期,新的統治者為了獎勵有從龍之功的人員。開始對有功人員進行分封和賞賜,這就決定了他們在社會上的爵位和財產多少。

如果不出意外情況的話,這種爵位和財產他們不僅可以在本人在世的時候享用,與此同時這些還可以作為個人的財產蔭及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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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羅馬繼承的內容

古羅馬是按照財產的多寡來劃分階級,階級地位和政治地位是分離的。貴族要想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還需要透過全民選舉才能步入仕途進入統治階級。

在古羅馬社會的繼承製度中,只能繼承家庭財產和作為家父的家父權。而政治地位並不是終身制,更不可能蔭及子孫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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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規則不同

1。秦漢時期的繼承規則

在中國的秦、漢時期,繼承分為財產繼承和爵位承襲,財產遵照被繼承人最真實的意思表示,將自己財產分給自己繼承人。

而爵位繼承必須嚴格按照立嫡立長,如果有嫡子爵位必須由嫡子繼承,即使庶子比嫡子年長也不能取代嫡子承襲爵位,如果沒有嫡子則由長子承襲爵位。

在中國當時的婚姻制度中,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所謂“嫡子”即正妻所生的兒子,庶子則是妾室所生的兒子。嫡子在家庭中身份高貴地位尊崇,他是家庭未來的主君,對家族成員享有管理權。

嫡長子既要承襲爵位還要承襲部分財產,而有嫡子在庶子永遠都與爵位和主君無緣只能繼承部分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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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羅馬繼承規則

古羅馬的繼承則不一樣,當家庭中的家長去世以後,財產按照家長的意思表示進行分割。分割完畢以後,諸子可以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自己擔任家庭的家長享有本家庭的“家父權”,不存在政治地位的承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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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子的繼承權

1。秦、漢時期女子的繼承權

在早期,無論是中國的秦、漢時期還是古羅馬婦女都沒有繼承權,只能分到妝奩內容部分財產。在古代中國,女子享有對自己嫁妝的支配權,當丈夫去世以後,子女只負責奉養她們,她們則無夫家的繼承權。而且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法律對女子的規定基本沒有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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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羅馬女子的繼承權

古羅馬則不同,在古羅馬社會的早期,古羅馬婦女的嫁妝在締結婚姻的那一刻起,其嫁妝便隨著女子的嫁入一起充入夫家的家庭財產歸夫家的家父統一支配。

但是隨著古羅馬社會的發展,婚姻繼承製度由早期的“有夫權婚姻”向“無夫權婚姻”過渡。

女子地位逐漸提升,享有與男子同等的地位,男女雙方的財產各自獨立互不統屬。只有再雙方均沒有法定繼承人的時候才可以繼承彼此的財產。

不僅如此,在“無夫權婚姻”制度中,女子的監護權和大部分嫁妝依然在孃家家父的手中,一旦家父去世以後,便可以按照繼承製度,女子以自由人的身份取得嫁妝的財產權。

在古羅馬的家庭中,女子享有夫家家庭財產的繼承權,由於古羅馬不斷的對外發動戰爭,陣亡的男子越來越多,古羅馬社會的寡婦越來越多,她們按照繼承了丈夫的遺產獲得了財產的處置權,成為古羅馬社會新興的經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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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秦、漢與古羅馬繼承製度中,無論有多少相同點,也不管有多少不同點。它們之間最大不同就是,在私法領域,中國古代內容多是一成不變的,而古羅馬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