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罪並罰,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三罪並罰,勞榮枝一審被判死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系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物件,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並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

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餘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宣判。

製片人/

楊修雯

責編/

王靜

實習

編輯/王奧夫

【來源:CCT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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