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點生活|英語是怎麼學會的?

本文轉自:錢江晚報

□阿龐

最近有學生來訪,談到兒童學英語的事。他們給我看了一段微信上的對話,大意是一位家長準備給自己四、五歲的孩子報讀英語語法初級班。驚愕之餘,感到中國的家長殫竭心力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殊不知家長這樣的做法適得其反,他們正在扼殺兒童本應有的童真和百無禁忌的心,蒼老了一段本應享受的如花似錦的年華!

英語顯然不是物理或數學。記得上世紀60年代國內有本影印出版的英國《靈格風英語教程》,至今我仍能背誦出第一課的第一段:This is my family: my wife, my son, my daughter and I。 I am Mr。 Black。 My wife is Mrs。 Black。 I am Mrs。 Black’s husband。 I am a man。 My wife is a woman。(這是我的家庭:我的太太,兒子,女兒和我。我是布萊克先生,我的夫人是布萊克太太,我是布萊克太太的丈夫。我是男的,我太太是女的。)

現在看來,這樣的英語課文實在可笑:現實生活中,人們絕不會這樣說話!這是當時流行的語言學理論在教學中的反映:語言學家的任務是研究作為一種抽象系統的語言,而非人們日常運用的、“雜亂無章”的言語。這一節英語課文展示了英語的形式和意義,語法正確,但卻忽視了語言最基本的功能——交際。

語法人人都懂,即使沒有文化的人也懂,只是一種常常不能說出的隱性知識而已,因為唯有大家都遵守語法,人們才能有效地溝通、合作做事!但是語法知識是人們在大量接觸語言的基礎上,潛意識中感知、歸納出來的;而且語法還常常是“合法”的未必能用,能用的未必“合法”。上面的課文例證完全符合語法,但現實生活中人們卻不會這樣說話!大家知道英語中有很多習語不合語法,但在現實中卻廣泛使用。在我國,英語是外語,學習語法有其特別的作用;但是一個人學習、使用語言絕不是從語法開始的,語法知識是在充分的語言體驗基礎上無意識地慢慢形成,千萬不能認為學語法就是在學英語了!

語言複雜,很多人學了10來年的英語,還是不能有效地聽說讀寫。但是語言學習卻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一個幼兒能在心智發育尚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毫不費力地學會一種語言;一個外國兒童在中國生活大約半年時間就能說出一口地道的漢語,一箇中國兒童如去美國生活也會出現同樣的情況。可見學習說話與一個人的聰明與否沒什麼特別的關係。

在語言學界,對於語言學習有兩個知名的假說,一是“語言學習關鍵期”說,這一假設認為,一個人在大約2歲至12歲的時候是語言學習的最佳時期;過了這個時期,語言學習就會越來越困難。另一個假設是“語言學習機制”說,由當今國際頂尖的美國語言學家喬姆斯基提出。我們知道,幼兒能毫不費力地學會一種語言,而猴子卻不能。這是為什麼呢?喬公認為,人類大腦中存在著一個與生俱來的語言學習機制,正是這個機制幫助兒童輕而易舉地學會了說話;這正如一個人到一定時期就會走路一樣,學說話也是一個自然的過程。對這兩種理論的爭議不斷,至今未得到證實。這兩種假設都與母語學習有關,同時也是從人的內在的生理因素出發的。但這些有關語言學習的研究對英語學習也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啟示,形成了一些共識。例如,如想發音達到英語為母語者的水平,最好在青春期之前學習;年齡與外語學習有關,但不同年齡段的人都有學好一種外語的潛力與能力,外語學習能力不會過了青春期就停止;接觸外語的時間越長,外語水平就會越接近本族語人的水平等等。談到英語發音,從語言的本質出發,如能用英語順暢達意地與人交流,我們作為外國人說英語帶一點口音又何妨?在英國,有些媒體會特意選用帶有地方口音的播音員,因為帶有地方口音的播報能更有效地拉近與聽眾的距離,更能體現人間煙火,更接地氣!

行文至此,那怎麼才能學好英語呢?我國二語習得領域的知名學者王初明教授總結出了有效學好外語的四個基本條件:真實語境,交際需要,大量接觸,交流互動。語言在語境中才有意義,在真實的語境中學習英語的實際使用,易學好用。交際需要提供了學用英語的動力,在交際中學習英語自然、高效。只有大量接觸英語的實際運用才能慢慢地感知、歸納出英語的使用規律,這包含了語法和語言使用的規則。交流互動不僅是“用中學”,還提供了模仿語言的樣板。想學好英語,就應擁有或努力創設這四個條件。

如你想高效地的學好英語,不妨問問自己:達到這四個條件了嗎?同時也不妨有意識地觀察幼兒學習母語的過程,看看這位語言天才是如何在這四個條件下成功學會說話的。母語與外語有別,但觀察幼兒學習母語的過程,你一定會有很多有趣、有用的發現,對你學好英語大有好處!

作者簡介:龐繼賢(筆名:阿龐)。浙江大學外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省外文學會常務副會長、浙江省翻譯協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