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揭秘李亞鵬欠4000萬內幕,麗江地產專案夢碎?

3月17日,許久沒有訊息的明星李亞鵬,又一次上了熱搜。

據媒體報道,知名藝人李亞鵬被訴“欠債4000萬”一案被髮回重審後,3月16日由北京朝陽法院再一次一審落槌。

結果:李亞鵬及哥哥李亞煒被判決向原告公司支付4000萬元債務及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雙方的糾紛已經持續多年。

律師表示,李亞鵬欠款所產生的利息已經上千萬,還不包括訴訟造成的利息損失。

這期間,李亞鵬一次次敗訴、一次次上訴,甚至一度被列入了失信人員名單。

而眼下,面對又一次的敗訴,李亞鵬還是沒“認輸”。

剛剛,李亞鵬方迴應新浪稱,此一審判決並非生效判決。我方將依據事實和法律提起上訴。

換句話說,4000萬欠款官司還將繼續?

昔日當紅偶像轉型做商人

說到李亞鵬,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將愛情進行到底》裡的楊錚,《笑傲江湖》中的令狐沖,《射鵰英雄傳》裡的郭靖……

正因為有不少拿得出手的代表作,1971年出身的李亞鵬也成為了中國內地第一代偶像派明星。

可即便星途一片坦然,李亞鵬依舊志不在演戲,而是想成為一名成功的商人。

網際網路上有關他的創業經歷始於1998年。

彼時,李亞鵬就開始嘗試第一次創業,做起了網際網路婚慶服務公司,靠此他還拿到了一筆50萬美元的風險投資。

不過這段創業經歷只維持了九個月,公司因為拿不到下一輪融資而被迫關門大吉。

此後,李亞鵬的經商之路一發不可收拾,並先後涉足了酒吧、夜店、餐館、影視、地產等多個行業。

“夢碎麗江”

在李亞鵬眾多的生意中,最有名氣的要屬地產生意。

2008年11月,李亞鵬出資450萬元(佔股90%),與其兄李亞煒等人在雲南登記成立了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雪山公司”),該公司主要從事麗江當地的房產業務開發。

到了2012年1月,雪山公司與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泰和友聯”)簽訂《專案合作框架協議》,約定雙方合作完成“麗江雪山小鎮”專案。

按照當時的協議,泰和友聯以6000萬元的投資入股的方式參與該專案,並同步獲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且雪山公司向泰和友聯公司承諾若專案發生虧損,則虧損部分由雪山公司原股東獨立承擔。雪山公司確保泰和友聯公司全部權益不低於1億元,且3年開發週期屆滿後,泰和友聯公司可先行收回約定的固定權益收益4000萬元。

隨後,泰和友聯公司在2012年1月至7月間分4次匯完了約定的6000萬元。

彼時,麗江本地樓盤資訊顯示,雪山小鎮佔地面積約27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約為20萬平方米,專案產品分為3個板塊,其中包括了雪山書院酒店、雪山大宅(別墅)、亞洲青年藝術現場(院落商業及住宅、公寓)。開工時間為2013年11月1日,計劃竣工時間為2014年12月1日。

而在麗江雪山小鎮釋出會上,李亞鵬更是高調錶示專案總投資將達到35億元。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半路出家”的李亞鵬並不精通管理。

據《華西都市報》此前報道稱,專案施工負責人說,他從事別墅園林已有20年,這是他接過的“最捨得”和“最奢華”的專案,22棟別墅園林景觀造價高達一千多萬。李亞鵬做事完全是一副“但求最好還求最貴”的樣子。

報道稱,上述人還說道,李亞鵬對景觀樹的要求簡直是“很高很高”。

“全是大樹,都從四川郫縣拉過來。一車運費要一萬三。這麼大的樹,一車又拉不了多少棵。還特意要栽種八稜海棠,這樹只有北京才有。從北京運到麗江,一棵運費要5000多元。還有茶花,你看那茶花好大。誰栽那麼大的嘛,一般都是一人高就可以了。沒法,李亞鵬有錢,他願意出高價。所以他打造出來,房價就賣得起來。”

這些導致整個雪山小鎮的專案建設遠不及預期。

2015年4月17日,李亞鵬方又向泰和友聯出具了一份《承諾函》,雪山公司原股東承諾於2015年7月支付4000萬元的到期債權,如有困難可陸續支付但要在當年12月25日前付清,李亞鵬及其創辦的另一家公司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書控股”)提供股權擔保。

緊接著2015年6月,李亞鵬和萬通六君子之一的易小迪旗下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02608。HK)簽署了協議。

按照協議內容,陽光100旗下兩家全資子公司“陽光壹佰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和“無錫蘇源置業有限公司”與李亞鵬、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訂立了一份股權收購協議,陽光100將以1。938億元的價格收購麗江雪山51%的股權。

局面愈加混亂的結果,是李亞鵬並沒有履行當初定下的協議。

糾紛持續多年

李亞鵬一度成了“失信執行人”

2017年,泰和友聯將李亞鵬、李亞煒、中書控股訴至法院,要求支付4000萬元債款。

此後朝陽法院一審判決該案,由李亞鵬、李亞煒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

因不服該判決,李亞鵬、李亞煒於2018年3月提起上訴。

2018年3月23日,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該案,駁回李亞鵬方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2018年4月9日,李亞鵬因為一直未履行判決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案件二審結束後,李亞鵬、李亞煒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北京高院於2018年12月10日作出(2018)京民申4445號民事裁定,指令北京三中院再審本案。

2019年9月,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後裁定撤銷原判決,本案發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重審,因進入重審階段,李亞鵬亦被移除出“失信被執行人”。

2020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未當庭宣判,開庭當天泰和友聯公司代理律師聶敏告訴記者,李亞鵬在一審應訴前,就已登出內地身份證,成為香港居民,而李亞鵬在一審、二審時,皆是以已登出的內地身份證應訴並委託律師,認為他的行為有悖誠實守信原則。庭審焦點主要有4000萬元的性質,以及簽署4000萬元承諾書是否存在脅迫行為。

3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重審判決,李亞鵬和其兄李亞煒向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駁回泰和友聯公司其他訴求。

曾表示“已無路可走”

為了4000萬折騰了六年,那麼李亞鵬真的沒錢了嗎?

2018年5月,李亞鵬上了《魯豫有約》節目。

彼時,他稱自己現在經營的公司從2010年建立到2015甚至2016年都一直沒能賺到錢,只能靠此前做演員的積蓄和借錢來維持經營。

他甚至自我調侃稱這正是其和王菲離婚的原因之一。

正因為此,網際網路上,很多人都發聲稱李亞鵬根本不適合與錢打交道。

不過,這樣的輿論聲卻從沒有讓李亞鵬對自己商人身份有所動搖。

據2019年的媒體報道,10月15日,在江西省贛州市的土地市場上,一家名為贛州中書資源置業有限公司的競買人以底價7。8億元的總價將4宗土地收入囊中,樓面價約2300元/平方米。

而這家公司背後的實際控制人就是李亞鵬。

啟信寶顯示,贛州中書資源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7月5日,層層穿透後,其最終由北京中書資源投資有限公司、江西省旅遊集團文旅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分別持股45%、55%,前者即是演員李亞鵬旗下公司。

那麼李亞鵬為何遲遲不願意還這4000萬呢?

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3月16日作出的重審判決書顯示, 2015年4月16日,李亞鵬在群聊中釋出語音一段,內容為:“現在我們真的不是說時間的問題,我們已經無路可走了……但是在最後我們還是會盡我的力量……分兩步來解決,先讓陽光進,到明天中午我們再去起草,你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保障我給你們一個什麼樣的保障,需要怎樣我都可以……。”

法院審理此案時,李亞鵬和中書公司辯稱,泰和友聯公司以雪山公司被拍賣相要挾,脅迫李亞鵬、李亞煒、李一兵簽署《承諾函》,在此情況下,李亞鵬不能不簽署《承諾函》,對4000萬元投資收益擔保責任,以換取泰和友聯公司放棄優先購買的承諾,簽署《承諾書》不是李亞鵬和中書公司的真實意思表示。

但法院認為,李亞鵬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在簽署時存在被脅迫的情形,法院對此不予認定。

不過李亞鵬似乎並不願接受這樣的判定。

剛剛,新浪娛樂致電李亞鵬代理律師,對方迴應稱:“本案屬於普通的商事糾紛,目前尚在司法程式中,此一審判決並非生效判決。我方將依據事實和法律提起上訴。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對方利用李亞鵬先生的公眾人物身份,多次斷章取義製造新聞,透過社會輿論對當事人及案件審理施加壓力,甚至故意違反庭審紀律,將記者虛構身份帶入庭審現場,並因此受到法庭訓誡。針對對方上述行為,我方保留相關權利,並堅信本案最終會有一個公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