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商超買牛奶條,吃了才發現過期兩個月,超市:過期了也沒關係

導語:食品安全問題一直都是大家所關注的,所以很多人外出買東西的時候都會看一下生產日期。這是一個很好的習慣,可以避免買到過期食物危害自己的身體健康。不過有些人天生神經比較大條,不僅買到了過期食品,還後知後覺地吃下去了。

男子去超市買牛奶條,吃下去後才發現過期

前段時間小何和朋友一起去逛超市,兩人買了一些零食。其中就有一些牛奶條,花了16。5元。小何從超市出來以後就和朋友一起拆開了牛奶條,可是吃下去幾根之後才發現產品居然是過期的,他看了一下生產日期是在去年的12月18日生產的,保質期是8個月,如此算來距離現在的時間已經過去了10個月時間,也就是說牛奶條已經過期兩個月了。

小夥商超買牛奶條,吃了才發現過期兩個月,超市:過期了也沒關係

吃了過期兩個月的食品,小何心理自然也是有些擔心的,為了討個說法他就和朋友一起返回超市。但這時候超市工作人員的態度卻讓他很氣憤。工作人員說牛奶條只是過期兩個月而已,味道也是正常,吃了對身體也沒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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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超市的產品都是應該及時更新的,基本上不會出現賣過期食品的現象,小何認為這是他們工作的失誤,而且他們剛剛吃下去牛奶條,接下來身體會有什麼反應也不知道,而工作人員竟然如此輕描淡寫地說沒關係,再讓他更加決心要找超市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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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提出500元賠償,超市:不知是不是我們這裡買的

小何對食品的安全法有一些瞭解,他知道如果商家售賣過期食品,那麼最少要按照食品的三倍或者十倍來賠償,就算金額不足1000元也要按照1000元來計算。當時小何並沒有向超市提出1000元的賠償,他只是提出了500塊而已,但是超市工作人員對此卻並不接受這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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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一個工作人員自己也吃了一個牛奶條,她覺得味道是正常的,應該對身體不會有 影響。並且這名工作人員還提出了質疑,她表示自己這家超市平時都會處理離保質期三個月以內的產品,而且她也不知道小何的牛奶條是否是這裡出售的,還需要調取監控錄影以及尋找相關的工作人員來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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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到時候證明這些牛奶條是他們的超市裡賣出去的,那麼超市方面也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最後小何提出除了500元的賠償之外,他還要去醫院檢查身體,到時候這些費用也要讓超市承擔,如果超市方面想要尋找證據,那麼他也有時間耐心等待。

總結:透過小何的事情我們也應該吸取教訓,外出購買食品的時候應該提前看一下生產日期,如果發現距離生產日期很近,就不要再購買。另外平時在超市買東西的時候,也要保留好小票以及相關的證據,以免出了問題超市方面不認賬。超市作為大型的食品出售場所,有義務保證顧客的食用安全,若是出了問題也應該及時擔當責任,這樣才能保障企業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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