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肝藥物到底該如何用,一表讀懂
肝臟是藥物代謝的主要場所,很多腫瘤患者在服用化療藥物之後,會出現嚴重的肝功能異常。一旦發現異常,第一反應都是要保肝,可是保肝藥同樣是藥物,同樣從肝臟代謝,因此保肝藥的選擇慎之又慎。
有針對性的選藥,方能保護肝臟並儘量保證原有疾病治療的正常進行,否則不能有效緩解肝臟的困境反而加重其代謝負擔。
那麼眾多保肝藥該如何抉擇 ?且看下列簡表:
除此之外,目前暫無證據顯示 2 種或以上抗炎保肝藥物對藥物性肝損傷有更好的療效, 因此尚不推薦 2 種或以上抗炎保肝藥物聯用。
那麼當遇到一位肝功能異常的患者時,我們該如何判斷其是藥物導致的肝功能異常,而不是其他原因導致的肝功能異常?
其具體診斷流程可見下圖:
藥物性肝損傷(DILI)診斷流程圖
( BCS:巴德-基亞里綜合症;IPH:特發性門靜脈高壓症;NRH:結節性再生性增生;PH:紫癜性肝病;SOS/VOD:肝竇阻塞綜合徵/肝小靜脈閉塞病。*R= (ALT 實測值/ULN)/(ALP 實測值/ULN) )
停用可疑的肝損傷藥物是最為重要的治療措施。
懷疑 DILI 診斷後立即停藥, 約 95% 患者可自行改善甚至痊癒; 少數發展為慢性, 極少數進展為 ALF/SALF。
有報道, 肝細胞損傷型恢復時間約 (3。3±3。1) 周, 膽汁淤積型約 (6。6±4。2) 周 。
同時,美國 FDA 於 2013 年制定了藥物臨床試驗中出現 DILI 的停藥原則,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考慮停用肝損傷藥物:
(1) 血清 ALT 或 AST>8 ULN;
(2) ALT 或 AST>5 ULN, 持續 2 周;
(3) ALT 或 AST>3 ULN, 且 TBil>2 ULN 或 INR>1。5;
(4) ALT 或 AST>3 ULN, 伴逐漸加重的疲勞、噁心、嘔吐、右上腹疼痛或壓痛、發熱、皮疹和/或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