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自從改革開放之後,我國的經濟情況得到了明顯的改善,大家的收入也有著明顯提高。伴隨著經濟發展的同時,就是會出現一定的通貨膨脹,而通貨膨脹最簡單的一個表現就是“錢沒有以前值錢了”,單位金額的購買力不斷的下降。

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就比如在剛進入21世紀的時候,一毛錢的紙幣還可以在街面上流通,而現在一塊錢幾乎都成了最基礎的零錢了。甚至有些人有時候看到地上掉一塊錢都懶得彎腰去撿,因為一塊錢現在買一包辣條都不夠。

那麼在上世紀60年代的時候,一塊錢有多少購買力呢?

在上世紀60年代我國正處於特殊的時期,當時我國的社會生產力完全沒辦法滿足百姓們對於各種物資的需求,所以經常出現物資供給短缺的情況。我國為了綜合的來調配資源的分配,也就發明了“憑票購買”的制度。

當時即便有些產品比較便宜,但花錢未必能夠買到。在1960年的時候,一塊錢在城鎮裡面足夠出去逛一圈了,如果在極度貧困的農村一塊錢完全可以說是一筆“小資本”。

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籠統的說了下,接下來我們來詳細解析一下。

首先,我們先對最基本的生存需求物資的“糧”價做一個簡單的瞭解,用它來做衡量。

1960年的河南正鬧大饑荒,在受災區糧食極度短缺的情況下,一斤上等白麵粉的價格是2毛6,普通的麵粉一斤1毛7,最低階的麩糠麵粉一斤不到1毛錢。

在當時一塊錢足夠買到10斤“丙級”生糧,足夠一家三口在配合著野菜的情況下堅持一週。當時豬肉8毛錢一斤,上等的花生油6毛錢一斤。

若是直接從物價水平來折換的話,現在的一斤上等麵粉至少要5塊錢,價格翻了20倍。而豬肉25塊錢一斤,價格翻了30倍,花生油大概一斤10塊,價格翻了不到20倍。所以單從表面物價上來說,當時一塊錢相當於現在的20塊錢的購買力。

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而若是從“綜合社會生產值”來看,一塊錢的價值就要大了去了。

當時我國的農業水平比較落後,一畝地只能夠收穫150斤到200斤的小麥,現在若風調雨順管理得當的話,一畝地能夠收穫1200斤的小麥,產量大概提高了7倍。

假如在1960年的時候一畝地可以產出100斤麵粉,最多也就是賣到26塊錢。而現在一畝地則可以產出700斤麵粉,一畝地的麵粉可以賣到了3500塊錢。

因此,從農業生產力的購買率來看,當時的1塊錢相當於現在的140塊錢。若是從糧油還有肉食方面來計算的話,大概也是140倍這個數字。

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其次,我們再對當時服務行業的價格做一個簡單的對比。

1960年農村的一個小孩去上學,每學期學費5毛錢,城鎮裡面的學校則是需要一塊錢。城市裡面給高階子弟學習的機關學校硬體設施比較先進,可以與現在一些普通的農村小學保持在一個基本水準。

當時這些機關小學的收費大概是兩塊錢一學期,現在我國已經實現了9年義務教育,學生已經不用交學費。農村的私立小學一個學生一學期至少是600塊錢學費,城鎮裡面的私立學校則是數千元甚至上萬元不等。

若是按照現在最低階的農村私立小學和當年最高階的機關小學做一個對比的話,那麼1960年一塊錢的教育服務購買力相當於現在300倍。更何況現在的這個600塊錢只是基礎的學費,學生們的吃喝拉撒以及平時的學習資料購買也要花費很多。在1960年的時候所有的學校都是一次性收費的,就算在印刷發放一些學習資料也不會有二次收費。

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不過非教育類的普通服務翻的倍數就沒這麼高了。

1960年若是在鄭州的路邊找一個剃頭匠剃一次頭大概需要5分錢,那種門店式的理髮廳至少需要一毛錢到1毛5分錢。大澡堂裡痛痛快快的泡個熱水澡一毛錢,下館子吃碗麵條大概是1毛5分錢。

按照現在鄭州最基本的物價水平來看,去街邊找一個不怎麼起眼的理髮廳進門至少要25塊錢,剃完頭去澡堂子泡個澡至少是30塊錢,倘若是單間泡澡話至少是80起步。在路邊吃碗麵條的話10塊錢還能湊合,若是找一個像樣的飯店去吃碗麵條可能就要30起步了。在60年代一個成年男子花4毛錢就能夠得到的基本服務現在至少需要65塊錢,其購買力差160多倍。

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最後我們再從薪資角度做一個對比。

當時平均工資最高的國企的正式員工每個月的薪資是44塊錢,而現在這些國企職工綜合工資每個月大概在6500~7000元。

而當時其他國有企業的一些計日工,比如伐木工或者採礦工的工資每個月是15塊錢到30塊錢,一般是一塊錢一天,一個月不可能每天都有工作做。現在企業的計日工每個月的收入大概也是4500~5000元 。

雖然這個收入在如今的社會看起來並不起眼,但當時能有這些收入已經是屬於社會的“高收入”群體了,而且一般只有城鎮戶口才有資格做這份工作,普通的老百姓即便想做,也不會有這個機會。因為在當時普通的農村家庭一家一年的收入還不足60塊錢,如此算來的話薪資水平相當於翻了150倍。

在六十年代,一塊錢可以買到什麼?說出來別不信!

當時由於社會生產力的制約,即便有錢未必能夠買到商品,就比如腳踏車,縫紉機,這些社會產量無法滿足社會需求的產品,完全都需要憑票購買。

所以在當時收入又代表著兩方面,一方面是直接得到的金錢,另外一方面就是這些物資的供應票。畢竟當時這些供應票在地下市場也是可以買賣的,可以相當於另外的一種薪資收入。一般來說這些供應票也只是有企業職工可以得到,普通老百姓就算有錢也未必能夠買得到。

綜合以上來講,1960年一塊錢的購買力可能可以相當於現在140塊錢到150塊錢的購買力,拿著一塊錢上街,完全可以吃一頓不錯的大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