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沙場買沙子再賣出去犯法嗎?

目前法律並未明文規定倒賣正規沙場的沙子構成犯罪,法無禁止即自由,可以在工商局登記以後從事經營活動,如果未依法進行登記,也是不合法的。

涉嫌無證經營。

從沙場買沙子再賣出去犯法嗎?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有關規定: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頒發營業執照擅自開業的,屬非法經營,應予取締,沒收非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以個體工商戶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則適用本條例。

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採砂違法嗎?

採砂也是要經過批准的,未經批准就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沙場買沙子再賣出去犯法嗎?

(一)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物體的;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圍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二)在堤防、護堤地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採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的;

(三)未經批准或者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工程安全標準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工程建築物和其他設施的;

(四)未經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採砂、取土、淘金、棄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鑽探、挖築魚塘的;

(五)未經批准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築設施,以及開採地下資源或者進行考古發掘的;

(六)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圍墾湖泊、河流的;

(七)擅自砍伐護堤護岸林木的;

(八)汛期違反防汛指揮部的規定或者指令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

未取得海砂開採海域使用權證,且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採挖海砂,以非法採礦罪定罪處罰。

從沙場買沙子再賣出去犯法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未取得采礦許可證”:

(一)無許可證的;

(二)許可證被登出、吊銷、撤銷的;

(三)超越許可證規定的礦區範圍或者開採範圍的;

(四)超出許可證規定的礦種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許可證的情形。擴充套件資料:

在農村,私自挖砂的現象並不鮮見。但有些人並不知道,私自挖砂是犯罪行為,輕則罰款拘留,重則判刑入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非法採礦罪;破壞性採礦罪】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或者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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