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花錢,核心期刊論文都可以代寫代發?數十人被騙,詐騙團伙獲刑!

“您好,我是雜誌社的編輯我們雜誌社在徵集相關優秀論文……”這樣的開場白可能不僅出現在編輯約稿的電話中還可能出現在騙子的“話術”合集裡畢業升職,聽到這句話千萬要謹慎!

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就公開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詐騙團伙利用被害人急於發表論文的心態,謊稱能代寫代發論文騙取錢財,甚至偽造稿件錄用通知書,直至東窗事發被捕,最終團伙中主犯李某以詐騙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餘五人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7個月不等,六人均被處金額不等的罰金。

​只要花錢,核心期刊論文都可以代寫代發?數十人被騙,詐騙團伙獲刑!

圖源網路

只要花錢,核心期刊論文就可以代寫代發?這種話平時可能難以置信,然而經過犯罪團伙的精心“策劃”,先後有幾十名被害人支付了1000元至數萬元數額不等的“代發費”。這一切還要從2019年說起:家住湖北省的李某透過網路瞭解到論文代發這個“生財之道”,在學習了代寫代發論文的業務流程後,他以自己名義在當地註冊成立了一家公司,準備專門從事這個業務,同時聘請了劉某作為自己公司的主管,並先後透過招聘找到陳某等四人成為自己的業務員,為公司經營做準備。 掛牌“營業”後,公司成員分工明確:有人專門負責招聘、培訓業務員,製作詐騙話術;有人負責聯絡“目標客戶”詢問代寫代發論文需求。李某利用網路獲取的資訊資源和“話術單”將業務分派給團伙裡的眾人,要求他們每天按照一定數量聯絡“潛在客戶”,詢問是否有論文發表需求,如果對方存在需求,則詢問是否有成熟論文,若有則可以幫助修改論文,並收取代發費用,若沒有也可以聯絡槍手代寫並透過雜誌社發表,收取代寫代發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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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自己的騙術看起來更加真實,李某按照雜誌期刊級別的不同收取費用,貴的甚至達到上萬元,並安排公司裡的人聯絡客戶經營該項業務。隨著“上網”的客戶越來越多,李某讓公司的業務員告知客戶以論文發表需要時間週期為理由來拖延,亦不退還客戶的錢款。為騙取更多的錢財,在收取客戶定金卻又無法正常發表論文後,李某偽造《論文采用通知書》,使客戶相信論文即將發表,從而收取尾款。

經審理查明,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間,被告人李某以註冊公司為名,先後招募劉某、陳某等五人分別擔任主管和業務員,透過隨機撥打電話聯絡意向客戶,使用固定話術冒充雜誌社的編輯,以代寫代發論文為餌,誘騙被害人新增微信好友,並在微信上使用虛假的雜誌社論文采用通知書等方式騙取徐某某等28名被害人錢款共計約49萬元,同時李某本人於2015年3月至案發期間透過購買、收受等方式從他人處非法獲取公民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聯絡方式等個人資訊共計30餘萬條。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等六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路透過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不特定公民的錢款,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同時李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情節特別嚴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 | 胡蝶飛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