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識:檀越的意義與由來

佛教常識:檀越的意義與由來

“檀越”,又稱施主,即施與僧眾衣食,或出資舉行法會的信眾。梵漢兼舉稱為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

檀越的“檀”本是佈施之意,佛教傳入中國之後,後人加入“越”字,兩個字合起來的意思為透過佈施善行可以越過生死苦海。對於檀越的語義,《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受齋軌則》條下注雲:“梵雲陀那缽底,譯為施主。陀那是施,缽底是主。而云檀越者,本非正譯。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轉名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舍自可越渡貧窮。妙釋雖然,終乖正本。”

對於檀越與受施者之間的關係,諸多佛教經典中都有論述。如《增一阿含經》卷四《護心品》雲:“檀越施主當恭敬如子孝順父母,養之侍之長益五陰,於閻浮利地現種種義。觀檀越主,能成人戒聞三昧智慧,諸比丘多所饒益,於三寶中無所掛礙,能施卿等衣被、飲食、床榻、臥具、病瘦、醫藥。是故諸比丘當有慈心於檀越所,小恩常不忘,況復大者。”

這段經文講述了檀越對待比丘應當恭敬供養,以便成就比丘持戒、多聞和禪定、智慧。檀越應當對比丘恭敬行四事(衣服、飲食、湯藥、臥具)供養,讓比丘由於具足衣食之需而能安心修道。比丘對於檀越心懷慈悲,感念檀越的供養恩德,做到小恩不忘,深思重報。同時,作為弘揚佛法為己任的比丘,不僅要向檀越講說佛法道理,還應當將自己修行的功德迴向給檀越。

《長阿含經》中還談到檀越對沙門有供養的義務,而且檀越在供養沙門時應當懷有恭敬心。只有以恭敬心供養,才有功德。如《長阿含經》卷十一中說,檀越當以五事供奉沙門,即:身行慈、口行慈、意行慈、以時施、門不制止。檀越供養沙門不僅要身口意三業以慈對待,還要按時供養沙門,使沙門四事供養不缺。檀越對於沙門的身口意等行為更不應當阻止和干涉。

檀越施主由於向沙門行佈施,具有五種功德。《增壹阿含經》卷二十四雲:“若檀越行佈施,可得五種功德:一、名聞四遠,眾人嘆譽;二、若至沙門、剎利婆羅門長者眾中,不懷慚愧,亦無所畏;三、受眾人敬仰,見者歡悅;四、命終之後,當生天上或人中,在天為天所敬,在人為人尊貴;五、智慧遠出眾人之上,現身盡漏不經後世。”

檀越作為佛教專用名詞,在佛教多種經典中都有論及。如《敕修清規普說》雲:“有檀越特請者,有住持為眾開示者,則登法座。”《首楞嚴經》雲:“阿難心中初求最後檀越以為齋主。”《長水疏》:“檀越,此雲施者。”《翻譯名義集》雲:“稱檀越者,檀即施也,此人行施,越貧窮海。”《祖庭事苑》雲:“檀那,此雲施者;越,謂度越彼岸。”

佛教史上最早的檀越是佛陀的護法頻婆娑羅王。據《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九記載,佛陀出家之後,尚未證得圓滿菩提之時,頻婆娑羅王派遣侍者對佛陀說:“悉達多太子若為聖王,我當為其臣屬。如果他不樂住俗家,出家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希望先來王舍城說法度人,受我供養。”佛陀當時默然不語,表示自己已經接受頻婆娑羅王的邀請。

佛陀成道之後,不忘頻婆娑羅王當初的發願,便來到王舍城。當佛陀行到中途時,頻婆娑羅王與無量百千大眾前來恭敬迎接佛陀的到來。佛陀於是為頻婆娑羅王及大眾講說妙法。大眾聞法之後,欲界諸天有八萬六千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當下證得須陀洹果。頻婆娑羅王及其率領的隨從中有十二萬人證得須陀洹果。另有無量眾生成就忍心。頻婆娑羅王成道之後,即懇請佛陀言:願佛及僧到我王舍城盡形壽,接受衣服、飲食、湯藥、臥具和音樂的供養。佛即欣然接受。

佛教常識:檀越的意義與由來

施命能得長壽

施色能令形貌端正

施安令身心皆得安穩

施力能得氣力強壯

施辯者將來能得無上正真之辯

貴人的貴

自貴,貴他,貴行圓滿

三貴學佛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