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傷人能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如何進行量刑?

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醉酒傷人能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如何進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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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傷人能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如何進行量刑?

四川蜀仁律師事務所杜澤坤律師解答: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醉酒故意傷人致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杜澤坤律師補充:

從司法實踐來看,醉酒後的犯罪應結合醉酒原因與主觀惡性來進行定罪量刑。我國《刑法》第十八條第四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意味著醉酒不能成為一種犯罪成立的違法阻卻事由,更不能成為犯罪分子規避刑事責任的工具。但是拋開病理性醉酒不談,即使是普通的生理性醉酒也的確會導致犯罪人的辨認、控制能力減弱,在這樣的狀態下通常容易說話不注意,也容易被激怒,這與正常狀態下實施的殺人犯罪相比,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

杜澤坤律師支招:

那是不是所有醉酒的人犯罪,都要承擔刑事責任呢?

事實上,並非醉酒的人犯罪,就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在實踐中,有種醉酒屬於病理性的,病理性醉酒的人犯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賠償被害人的損失既可以了。

因為病理性醉酒人的行為紊亂、記憶缺失、出現意識障礙,並伴有幻覺、錯覺、妄想等精神病症狀,使其行為通常具有攻擊性。

說白了,病理性醉酒,實則是精神病的一種,而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病發時犯罪,是不承擔刑事責任的。

當然了,醉酒是否屬於病理性的,需要由司法鑑定機構鑑定之後,才能確定的。屆時,不管是犯罪嫌疑人,還是被害人都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鑑定請求。

其實,在聚餐喝酒時,最好就是控制飲酒量,避免醉酒的情況出現。要是醉酒後傷人的,應及時妥善處理,能私下解決的儘量協商了事,若已經公安機關抓了的,儘早找個刑事辯護律師處置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