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賭氣,女子如今想要回孩子撫養權卻遭前夫拒絕

據上海法治報訊息,夫妻因感情破裂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然而由於男方再婚後又育有一子,女方希望能變更撫養權,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但遭到了男方的拒絕。上海閔行區調解中心耐心分析原因,抓住問題關鍵,最終化解了這起糾紛,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離婚時賭氣,女子如今想要回孩子撫養權卻遭前夫拒絕

2018年林某和姜某登記結婚,當年生育一子。林某表示,孩子才滿歲時就發現丈夫出軌,但看在孩子太小的份上,多次勸說對方迴歸家庭,但丈夫無動於衷,甚至提出了離婚。2019年,林某同意協議離婚,當時林某沒有工作,孩子的撫養權最終歸丈夫。2020年林某發現前夫再婚,現已生育一子,林某在與自己孩子溝通中,瞭解到孩子想和母親一起生活,於是找到前夫要求撫養權歸其所有,但遭到了前夫的拒絕。在溝通多次未果的情況下,林某向閔行區調解中心求助。

調解員聽了林某的述說後,認為情況肯定沒有林某講的那麼簡單,但調解的宗旨是為孩子考慮,要讓孩子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和成長氛圍。

隨後,調解員透過電話聯絡上了姜某,簡單告知了對方林某的訴求。姜某向調解員抱怨,當時離婚時就想把孩子的撫養權給前妻,而且由於林某沒工作,自己也願意多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畢竟是他的過錯導致了婚姻的破裂。而且那個時候孩子還小,母親帶孩子肯定比父親好,故提出給林某每月5000元的撫養費,如果她嫌少,撫養費還可以協商。然而,當時林某不肯接受這個方案,始終不願意要孩子的撫養權,也不肯離婚。最後沒辦法,姜某隻能起訴法院,後來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協議離婚。現在林某要變更撫養權,姜某表示不會接受。

離婚時賭氣,女子如今想要回孩子撫養權卻遭前夫拒絕

調解員勸說姜某,既然雙方已經離婚,現在孩子也大了,如今姜某再婚,又育有一子,工作也很忙,根本無法顧及到孩子。對孩子的愛不僅在物質上,更需要的是陪伴,雙方當初離婚孩子還小,現在可以聽聽孩子的想法,應該從孩子的角度去考慮。姜某聽了調解員的一番勸說後,表示會聽取孩子意見和家裡人溝通一下,孩子不是商品,不能想要就要。經過調解員不厭其煩地勸說,姜某的情緒得到了緩解,也願意坐下來好好溝通,有了迴旋餘地。

於是,調解員約雙方至閔行區調解中心進行調解。首先,調解員就林某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訴求,詢問林某現在是否有能力撫養孩子,林某表示現在有經濟能力也有一定的時間。姜某也表示同意,但要林某保證以後不會再變更撫養權,除非碰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讓孩子感到父母都不要他,把他推來推去的,這樣很不合適。姜某說同意變更撫養權,也是和兒子溝透過的,雖然兒子只有四歲多,但也要聽聽孩子的想法,孩子願意和母親一起生活,所以才同意了林某的要求。

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解決了,調解員就孩子的撫養費、探視權、戶口遷移等一系列問題,詢問了雙方的意見,提出建議方案,妥善幫助解決。雙方表示今後會善待兒子,承擔起做父母的責任。

記者: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