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一夫四妻制的埃及,男人到底有幾個老婆?
商業評論
丨 作者 / 劉潤 整理 / 程志
這是
劉潤公眾號
的第
530
篇原創文章
在回答標題上的問題前,有幾個概念要區分清楚:國家,民族,宗教。
埃及是國家,阿拉伯是民族,伊斯蘭是宗教。
這就像中國,中國是國家,漢族是民族,有些人信的佛教(或者道教)是宗教。
所以在中國說的“回族”,並不是一個準確的概念。它是民族和宗教的混合表達。
埃及,是一個信仰伊斯蘭教的阿拉伯國家。
所以,
不吃豬肉、不喝酒,
這是埃及國家的制度,還是民族的習慣,還是伊斯蘭教的文化?
這是伊斯蘭教的文化。
那麼,除了不吃豬肉、不喝酒之外,伊斯蘭教還有什麼特殊的文化嗎?
有的。
伊斯蘭教有一個不少人都聽說過的,很感興趣,但並不完全理解的文化:
一個男人,可以娶四個老婆。
這次來埃及,我有機會對這個文化有了更深入的瞭解。
很有意思,與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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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為什麼?到底為什麼?
為什麼一個男人居然可以娶四個老婆?
簡單來說,
是因為宗教傳播。
伊斯蘭教有強烈的自我傳播願望。而自我傳播最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生孩子。
一個伊斯蘭教的男人可以娶非伊斯蘭的老婆(最多4個),本地嚮導(伊斯蘭教徒)說,因為這樣可以獲得傳播宗教的新“流量”。
但是一個伊斯蘭教的女人,只能嫁給伊斯蘭教的男人,因為這樣可以保護傳播宗教的“存量”。
這樣看來,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從宗教的組織設計、傳播機制的角度來看,伊斯蘭教最強,基督教次之,佛教最差。
佛教的深度信仰者,不可以結婚。最深刻理解教義的人,大多沒有後代,傳播成本最大。
基督教徒可以結婚。所以父母言傳身教,後代也信基督教的機率很大,傳播成本相對較小。
而
伊斯蘭教這種“我可以出去,你不可以進來”的婚姻文化,則有著“裂變式傳播”的巨大推動力。
組織設計,是一門深刻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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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既然“一夫四妻制”只是伊斯蘭教的文化,不是國家法律,那麼埃及作為一個國家,在“一夫一妻制”為主流文化的現代,如何讓現代國家的法律,“相容”這種文化呢?
不信伊斯蘭教的埃及人,可以“沾光”也娶四個老婆嗎?
嚮導說,
埃及法律規定,只有伊斯蘭教徒才能娶四個老婆。
信基督教的阿拉伯人,按照基督教教義,就不會娶四個老婆。
其他什麼都不信的呢?
別鬧。也不允許娶四個老婆。
所以,
埃及國籍,不等於“一夫四妻許可證”。
移民埃及,不包括這項“權益”。
可是,現代女性獨立意識覺醒,伊斯蘭教的女性們,就不反對這種制度嗎?
這是國家面臨的難題。
當國家的組織設計,遭遇宗教的組織設計時,需要足夠的智慧,才能照顧大部分人的權益。
為了保護女性權益,埃及法律規定,當一個男人想娶第二個老婆時,必須得到第一個老婆的同意。
如果第一個老婆不同意,“納妾”就變為“離婚再娶”,所有財產歸女方。
那孩子呢?
6歲以前,孩子歸女方。6歲以後,孩子自己決定。但是大部分孩子會選擇媽媽。
也就是說,如果做不好思想工作,“妻離子散+淨身出戶”,就是“再娶的價格”。
那如果這個男人說服了第一個老婆呢?
法律規定,男方必須完全公平對待所有老婆。
給第二個老婆買鑽戒,第一個老婆也要有。送第四個老婆房子,前三個老婆也要有。
和老婆數量成正比的經濟壓力,就是“多娶的價格”。
埃及政府,真是為了“一夫多妻制”操碎了心,用國家組織制度,平衡宗教組織制度。
我不反對,娶不娶都是你的選擇,但你要為你的選擇付出代價。
最後的話
那麼,事實上,埃及有多少男人願意付出“再娶的代價”和“多娶的代價”呢?
我分享一組資料。
埃及男人有大約4900萬,只有4萬人有2個老婆,其中6000多人有3個老婆,而只有2000多人有4個老婆。
也就是說,
允許一夫四妻制的埃及,99%的男人只有1個老婆。
組織設計的強大之處,不是讓“你不能幹”,而是讓“你不想幹”。
瞭解到這些底層邏輯後,我耳邊突然響起一句話:
普通的人改變結果,優秀的人改變原因,頂級優秀的人改變模型。
用模型,才能治國。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