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被金毛撲傷,監控拍下這些畫面

秋日午後父親在河邊垂釣

女孩在不遠處玩耍

此時卻突然竄出一隻金毛犬

只見它朝女孩跑去

將她撲倒在地

……

事情發生在去年11月,金毛犬的主人家住附近,這天鄰居前來逗狗,把金毛犬召出了籠子,卻未料狗跑出後傷了人,這起意外誰來擔責?今天(2022年9月9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下稱上海浦東法院)對本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由主人與鄰居各擔責五成。

6歲女童被金毛撲傷,監控拍下這些畫面

鄰居逗狗,未料狗跑出後傷了人

吳某家有一隻金毛犬,平時圈養在院子的狗籠裡,外側還安裝了護欄。去年11月,他蹲在籠子裡修理,籠門未關,金毛犬未系犬鏈,蜷縮在他腳邊。這時,鄰居李某進到院子,站在護欄外朝金毛犬招手,試圖把它召出籠子。吳某見狀,向金毛犬叫道“別動”,但並未採取其他制止措施。

誰料,下一步李某竟拉開護欄,走近後繼續向金毛犬招手,反覆喊它出來。短短10秒內,金毛犬就起身而出,飛快竄離了院落,李某急了,連忙喚它“回來”,並追了出去。

與此同時,6歲的女孩樂樂正隨父親在附近釣魚,金毛犬衝出院子後,將樂樂撲倒在地,造成她左側腰部受傷,隨後樂樂父親報警處理。因就賠償事宜協商未果,樂樂一家起訴至上海浦東法院,要求吳某與李某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等經濟損失共1。7萬餘元。

吳某辯稱,金毛犬是在鄰居李某的召喚下才跑出傷人的,李某應與自己共同承擔賠償責任;而且金毛犬性格溫順,不會主動傷人,可見原告家長對小孩監護不力,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李某則辯稱,金毛犬跑出去時,作為主人的吳某沒有任何反應;而且從原告就醫情況來看,僅是皮外傷,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

法院:兩被告都有過錯,

各自承擔5成責任

上海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原告受傷是否為涉案金毛犬所致,以及兩被告對原告是否應承擔侵權責任及責任比例。法院查明,涉案報警內容及時間均與金毛犬傷人密切吻合,吳某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也確認金毛犬傷人一事,驗傷通知書亦加以佐證,由此可推定原告之傷系涉案金毛犬所致。

至於兩被告提出,原告年幼,可能是其個人不當舉動或驚嚇導致受傷,對此法院認為,兩被告未能舉證證明原告存在主動挑逗、追趕金毛犬等過失情形,而且原告年僅6歲,在突遇肆意竄跑的大型犬時,因恐懼逃避導致跌倒受傷也合乎常理。

6歲女童被金毛撲傷,監控拍下這些畫面

法院同時認為,吳某作為飼養人,未按《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辦理養犬登記、年檢,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並且在事發當日,狗籠呈開啟狀態,金毛犬無犬鏈約束,外部護欄也未上插銷。面對李某的引誘行為,吳某未能有效制止金毛犬外出,也未能採取及時補救措施,故其具有一定過錯。

此外,被告李某作為一名正常閱歷的成年人,應當知曉大型犬不做約束、脫離控制的危險性,卻仍持續招手引誘金毛犬外出,又徑自拉開護欄致它奔出,脫離控制,其行為是導致金毛犬傷人的直接原因,故其亦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綜上,法院結合兩被告的原因力和主觀過錯程度,判決吳某、李某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律師費等共計5937。2元,兩被告分別承擔2968。6元。

法官說法

養寵有風險,逗寵需謹慎

本案主審法官夏豔表示,近些年,養寵群體規模不斷擴大,愛寵儼然成為時尚。然而,大型犬隻散養戶外、未系犬鏈隨意遛狗等行為卻屢見不鮮,糾紛數量也逐年增高。《民法典》對養狗“規則”進行了明確:若因證件不全、不牽狗繩、飼養禁養犬類等原因傷人,全責;若主動撩貓逗狗致人受傷的,撩貓逗狗的人要負責。因此,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明確自己是 “第一責任人”,一定要合法合規文明飼養,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市民朋友們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不隨意實施任何挑逗、追趕動物等危險性行為。牢記養狗不繫繩,責任找上門;逗狗致損害,責任躲不過,文明養寵、謹慎逗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