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凡有成就的學者,根本沒有時間做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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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自:學衡、高校人文界

整理人:葛飛

林毓生:如何推進學術積累

觀點|凡有成就的學者,根本沒有時間做壞人

2009年9月25日,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歷史系榮譽教授、北京中國文化書院導師、臺灣大學歷史系特聘講座教授林毓生應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人文與社會”系列跨學科講座的邀請,發表了題為“如何推進學術積累”的演講。以下是演講的主要內容。

這是我這次在北大的最後一講,題目是學術自由與學術積累,實際上3年半多以前,我在北大也講過一個類似的題目。那次主要是講理論,實際含義反而沒有機會講,這次到中心來講希望可以彌補一下這個遺憾。我是非常關心實際問題的,同時也非常關係理論,我覺得我關心的理論與實際問題有密切關係。我常常思考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問題。言論自由是一個大的範疇,而學術自由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我在這裡希望補足一下上次講的比較遺憾的地方,即學術自由的實際含義。但是還是要從理論上跟大家稍微交待一下。主要講什麼是學術自由、為什麼要提倡學術自由,得到學術自由後有什麼結果。

什麼是學術自由?我這裡用邁克爾波蘭尼的話,“從事學術工作的人有選擇自己研究問題的權利,在研究的過程中,不受外界的干擾與控制,並同時根據自己的意見教授自己的研究所得” 。這當然是一個很普通、也很正常的一個定義。那麼,為什麼要有學術自由呢?因為學術自由可以產生一個良性的迴圈。北大早年也由蔡元培先生提倡學術自由,但其在理論上很粗松。蔡先生講的學術自由基本上是建立在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基礎上的。他說各家學說,在沒有被淘汰的情況下,應允許它們各自發展。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並不完全成立的為學術自由辯護的一個理論。學術自由真正理論基礎是這句話:學術自由產生學術秩序,學術秩序產生學術成果,學術成果肯定學術自由。它是一個良性迴圈。

學術社群當中最大程度的合作、交流、協調是經由各個學者釋放自己的學術衝動而得到的。學者們有了問題以後,這個問題就有一種壓迫感,促使他們找出一個比較令其滿意的解答。問題求解的過程需要學者之間互相協調、互相幫助,從而自發演化出一種秩序。這種秩序是不能透過道德訓喻和政治命令得到的。學術界的一些大問題,通常是經由這樣地相互協調得到了最有效率的答案,產生了驚人的學術成果。

學術自由背後的含義有哪些呢?

首先,“學術中原創的成果蘊含著學者的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的運作之間的和解,而沒有兩者其他領域運作時產生的缺失。”過去英美自由主義者不強調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的關係和前者的重要性。我認為這有基本的缺陷。當然,一定要有消極自由,沒有人權法治,保障你的空間,什麼積極自由都不要談。學者有了獨立空間,學術自由是不是就完成了呢?當然不是,有了獨立空間以後,還要運作。獨立空間一運作就變成積極的了。積極自由就是自己管自己,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根據什麼自己做自己的主人?在西方,是宗教傳統,現在宗教解體嚴重,出了很大問題。東方沒有這個傳統,問題更大。臺灣的威權體制鬆動以後,就產生了各種分裂,出現一種很形象的說法,叫“只要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積極自由若懂得自律的話就不會產生臺灣式的自我陶醉。積極自由必須根據自律,必須有道德基礎。在學術自由領域,不會發生這些問題,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是相互幫助的而不是相互衝突的。積極自由的研究激情不會產生小我認同大我,自由變成集體主義的問題。消極自由在不受干擾的自我空間中進行研究但卻沒有滑落到要求從一切束縛中解放出來,或自己變成原子人的地步,因為學者之間必須相互提問題,相互交流,相互提供資訊。在學術自由方面,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是相得益彰、相互幫助的。

其次,學術規範與學術紀律最有效的根據是什麼呢?是學術自由。學術中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運作最有效率的結果,一定是在一個開放的、有生機的、非僵化的傳統中進行。有這個傳統,學術最容易成功。假如存在僵化的傳統或者根本沒有傳統,都不容易成功。這是一個很微妙的辯證關係,又要有傳統,又要有自由,一個不僵化的開放的傳統提供了這個空間。在這個傳統中,一個有創發能力的學者才能專心去做他的研究。一個有生命力的學術傳統,自然蘊含著學術規範、學術紀律,歸根究底,學術規範與學術紀律最好的來源乃是學術自由的自動自發的演化。這種演化的傳統提供了學者彼此信任的基礎,賦予研究者對於學術界對他提供的研究成果給予公平待遇的信心,使其可以專心研究工作。假如有了這個傳統,研究有了原創的貢獻就不會被忽視,就很容易被認識。這有點玄,最根本的說白了就是這兩句話:學術自由內含著一個要求,自然要求有規範,有紀律。因為有了自由要研究的話,就要相互協調。如果我研究的這個東西需要那個實驗的結果,而那些結果是假的,那我的奮鬥就會全部落空,因此必須要求紀律。

我再舉一個例項講講傳統是什麼,傳統是定義在權威上的。比如現在大家都是物理學家,都很努力。都有實驗,都想發表在第一流的物理學報上,世界上第一流的只有三兩個,每個月來稿只能發表10篇或者5篇。怎麼決定呢?自然要請一批被人信任的編者,做一個權威的判斷。這些判斷不一定每次都正確。因為學術傳統一向是比較保守的,會產生一些不公平的判斷。為什麼還要繼續這樣呢?因為一個學術傳統沒有辦法不這樣。不這樣的話,各種胡說八道,野狐禪的東西都來了。所以胡適之先生說的大膽假設根本是開玩笑,大膽假設是不能的,你必須有能力。胡先生原文說越大膽越好,這是胡說八道。在學術傳統裡比較尖銳的想象是可以的,學報也可能犯錯誤。但犯錯以後,最尖銳的科學早晚會發現。保守維持穩定,而使得學術秩序不被野狐禪衝破。衝破以後變成危機,再恢復秩序就要很多時間。

學術自由從根本上基於一種道德原則。凡有成就的學者極少是整天琢磨抄襲和鑽空子的缺乏學術道德之輩。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做壞人。因為他們被自己的學術衝動所驅使,整天忙的要死,就想著怎麼追求學問。西方的教授假如被發現抄襲,早上發現,下午就撤職。我們威斯康星大學還有一個規定,教授不能在自己的研究室裡喝酒。我在威斯康星的時候,另外一個系的教授被人發現喝酒,馬上被停職。凡是自由落實的地方都是非常有法治的,沒有法治,很難談到自由。一個自由的社會是一個管得多的社會,在管多以後就自由了。學者是學術共和國的成員,正因為他為公共領域帶來了效益,公共領域才讓他在學術傳統的紀律中享有學術自由。他需要對公共領域承擔信託的責任。學術界也是社會的一部分,為什麼社會提供那麼多資源給你?實際上,從republic的觀念來講,學術自由實際上是個特權。但這個特權是必須提供的,且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提供的。即這個人必須是個學者,有資格做學問,念過書,有成就,尊重別人,有基本的追求真理的能力和責任。這些條件具備後,社會給你提供資源,讓你享有一種特權。比方說你今天研究學問累了,特別沒勁了。你三天三夜睡覺,聽音樂,散步都可以。這是特權。你要是上班,不管白領還是藍領,你就做不到,不能忽然說給自己放假。拿國外來講,學術界收入不是很多,也不是很少,是中產階級。那麼憑什麼社會供養著你,而你除了唸書、做學問基本上什麼事不做。很多很多職業的從業人員所做的事情並非他們的興趣。你做你最喜歡做的事,還提供你一箇中產階級生活的基本條件。這不是特權是什麼?對不對。所以相對於給你提供資源的社會,你要承擔責任。

另外,我想跟大家交代一下學術自由與學術民主的實際關係。學術自由與學術民主不是一件事。可能相互幫助,也可能相互破壞。學術民主,拿西方來講,是一個演變了好多年的傳統,我們叫Faculty Governance,就是教授們自己管自己。行政單位提供資源,但管不了學術研究、學術教學。我們自己管自己,就是學術民主。學術民主有時還執行得不錯,但也會產生問題。民主最大的問題產生兩個:第一個,民主容易產生社會同一性,對於個性發展有些壓制。另外,任何民主多多少少會墮落到利益團體的運作。所以,西方民主的演變是共和主義和民主主義相互交融的東西。共和主義本身就是允許不同的精英和民主相互配合的一種機制。這種機制在落實上變現為行政單位的領導不是選的,而是精英傳給精英。一個比較不成熟的想象的民主,認為一切都要民主。在西方,精英不但不違反民主,也不違反自由。因為自由需要精英保障,這些在西方傳統裡可以說得很細緻。在中國,搞的是形式主義,認為民主就是民主,要多數人決定,精英就是少數,多數要壓倒少數。這在西方不是這樣。

另外,學術評鑑的問題。這是一個實際問題。當現在為止,我搞不清楚為什麼臺灣,香港,新加坡還有大陸這四個華語社會的學術評鑑會變成這樣。要評分,要出版,出版多少才能評職稱。臺灣我比較清楚,就是你寫一篇歷史論文,發表在歷史院研究所的學報,就有8分,臺大學報,7分。另外的學報,6分,有些不行的跑到師範大學的學報發表,則只有4分。每篇文章都評分。從講師升教授要多少篇文章,而且規定最近5年寫的才能行,以前寫的還不算。各種硬性規定,最大的理由就是美國也這樣,其實美國根本不是這樣。

美國是怎麼樣呢?為了這次講演我特別打電話給一個工學院的教授。問一下他們工學院是否和我們社會科學方面的類似。他說跟你們完全一樣。我們的辦法是這樣的:第一,請人非常嚴格。拿我們威斯康星曆史系來說,請年輕學者來是非常艱難的事。年輕學者來的時候,至少要有10封推薦信。這10封推薦信的作者必須得是世界上他那個領域裡邊第一流的權威學者。每一封推薦信通常需要2頁半到3頁之間,單倍行距。不是說像從前陳寅恪先生那樣,寫幾個字,某某人挺好,就升了。不是這樣的。不管你是陳寅恪還是王國維,你要寫2頁到3頁單倍行距的報告。接下來,我們的教授組成一個5人的review committee。如果這個年輕教授的研究領域是歐洲中古史。系裡將派出兩個歐洲中古史專家,都是世界水準的,還有一個研究範圍比較接近的專家。這3人都來自歐洲史。還有另外兩個教授一個來自美國史,一個來自其他史學,他們的歐洲中古史是普通大學生程度,不是特別懂。為什麼找不懂的兩個人也進入審查委員會呢?因為這兩個人要擔任watch dog,要監督這3個人的所作所為符合不合學術程式。這5個人可以說是就苦字臨頭。他們要履行學術共和國的公民責任。公民責任就是做事。做事就是要看被考慮的年輕學者的著作。那兩個不懂中古史的人也要看。從頭看,雖然技術上不懂,至少可以看懂他的論證。看完了以後開會。開會的時候,每個人提交報告。每個報告至少2、3頁,相當於一篇小論文。大家意見一致的話,很容易,通過了。有時候沒有意見一致,有爭論,要彼此先溝通,然後取得多數。假如沒有多數,我們就要交予大會,也就是我們系的終身職的副教授以上的人開會,看看你們有沒有道理。每次會都要三分之二以上透過才行。這種辦法,拿我的經驗來說,通常都能找到最好的人。我舉一個例子。有一次我們要找一個歐洲工業史的教授。找到一位女學者。她是哈佛和MIT研究歐洲工業史的兩個權威共同推薦的,認為從來沒見過一個年輕人這麼優秀。但是她很年輕,論文還沒寫,只有一篇研究計劃。那怎麼辦呢?我們開會,請她把她的學術報告什麼的拿來看一看。結果我們一投票,全系一致透過,破格給她offer。這位女士現在是世界上該領域最重要的權威。你看,這個機制很妙吧,你說他守規矩吧,他又破格。你說他破格,他又守規矩。它是精英跟民主,自由與共和相互配合的運作機制。運作好了非常有意思。運作不好,什麼機制都不能保證永遠成功。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的條件。評鑑委員會的成員都不願意把自己毀掉,都有作為學術共和國公民的愛國心。東方的機械的做法是根本違反學術自由的,西方根本不是這樣做的,不管招新人還是年輕教師升職,都是像我講的這樣做的。為什麼東方會這樣呢?我猜想因為東方沒有這個機制,本來是威權體制,上邊怎麼交代怎麼做。現在忽然民主了,不懂得真正民主怎樣運作,搞民主的形式主義。你能想象一個教授為了系裡招一個新人,或者為了系裡的同事升職稱花一個半月的時間看這個人的書嗎?沒有這種事!因為東方人沒有公民觀念。我所知道的評鑑都是不看人著作的,都是看別人寫的推薦信。中國的推薦信我看了也不少,沒有一封推薦信是真正好好看了著作以後寫的,完全是胡說八道。沒有人肯花時間做事,沒有公民觀念,也沒有鼓勵,沒有一個機制使自己覺得此事與自己息息相關,系裡的成功就是我的成功。

學術自由落實到最後,就是不管你。由你將學術作為志業,像韋伯形容的驢子那樣心無旁騖地鑽研。我當選臺灣的院士以後,想為臺灣做點事。有一件事現在差不多要做成了。臺灣大學有很多資源,聘助理、開會、買書都足夠用,但有一個最重要的需要花錢的地方沒有花,就是專職研究。學者有了學術成績以後,申請專職研究,叫做research leave,這與通常的sabbatical leave(例行休假)不同。獲得專職研究資格的教授可以將教學任務減半,用另一半的時間專門搞研究,而薪水和各種補助都照發。這個東西我在臺灣的研究院提倡,已經差不多成功了。這非常重要,因為教學相長,教學中有了一些好的想法必須有相當長的時間給教授去完成;而老是做研究不教書也少刺激,所以提出research leave,撥給專職研究經費。這個在西方是正常的。西方的一些基金會支援的就是這些錢。行政資源對於學術的支援必須做到這一點。才能保障學術自由,發展學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