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禁毒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行業設立涉毒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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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8月12日訊息(記者果君)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首都社會秩序,近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禁毒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條例》規定,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於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在商業廣告和商標中使用含有毒品、毒品原植物的文字、圖案等元素。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媒體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堅持健康、向上的社會導向,不得邀請吸毒人員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目,不得播出吸毒人員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商業廣告節目。

《條例》要求物流寄遞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開展禁毒培訓,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實名登記、安全檢查等管理制度,發現疑似毒品以及吸毒工具、易製毒化學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種子、幼苗等國家禁止寄遞的物品的,應當立即停止接收、運輸、投遞,並向公安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公共汽電車、城市軌道交通、出租汽車、長途汽車和航空、鐵路等公共交通運輸經營企業、校車運營單位以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建立駕駛人員、教練員涉毒篩查制度;發現駕駛人員、教練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的,應當責令其停止駕駛,並向公安機關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近年來,為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國家先後制定了禁毒法、戒毒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北京市禁毒條例》的施行將為新時代北京禁毒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