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銀行賬戶和徵信報告進行收款,願支付手續費?女子毫不知情竟然貸款50餘萬……

借用銀行賬戶和徵信報告進行收款,願支付手續費?女子毫不知情竟然貸款50餘萬……

半島全媒體記者 蔣凱 通訊員 朱海生

4月25日中午,敦化路派出所民警接市民劉女士報稱:她被餘某和某信用服務有限公司的業務員合夥誘騙辦理貸款,貸款金額50餘萬元。

經瞭解,劉女士和餘某系僱傭關係,餘某是青島某建材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劉女士是該公司會計。4月24日,餘某以辦理貸款幫忙走賬為由,想借用下劉女士的銀行賬戶和徵信報告進行收款,並願意支付手續費給劉女士,劉女士感覺只是走賬,就同意了。當日,餘某將劉女士帶到了位於青島市市北區龍城路某信用服務有限公司,公司業務員稱該筆貸款需要用劉女士的手機進行操作。在操作過程中,劉女士根據業務員袁某的指令配合完成了實名驗證、人臉識別等手續,而袁某在劉女士手機上的操作劉女士毫不知情,就這樣,袁某用劉女士的手機辦理了50餘萬元的貸款,錢款到賬後,劉女士將貸款轉給了餘某。

回去後,劉女士仔細看了貸款協議,發現實際借款人都是劉女士自己,根據協議內容,這筆貸款與餘某和公司毫無關聯,也就是說,一旦餘某無法還貸或者攜款逃跑,餘女士將揹負鉅額債務。劉女士隨即聯絡了業務員袁某,並讓袁某出具貸款實際辦理人證明,註明一切後果由其公司承擔,袁某拒絕開具證明,劉女士隨即報警。經民警聯絡袁某和餘某,兩人承認是在未徵得劉女士知情並同意情況下,用其個人身份辦理了貸款。在民警的協調聯絡下,該筆貸款全額退還給借貸公司,所有產生的利息和違約金均由公司承擔。

問題完全解決後,5月20日,劉女士專程製作錦旗送到敦化路派出所向民警表示感謝。

(大眾報業·半島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