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安義明星企業50畝土地“更名”被拖3年瀕臨破產 贏了官司才知已建廉租房

安義縣,隸屬江西省南昌市,地處江西西北部,素有“中國鋁材之鄉、中國門窗之鄉”的美譽。

官方檔案顯示,江西雄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雄鷹公司)系中國鋁型材行業十強企業,當地明星企業。近日,雄鷹公司負責人龔細長向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投訴稱, 2016年8月,因公司名稱變更但公司名下50畝土地的土地證未及時更新,他們向當地國土部門申請名稱變更遭拒。經歷兩輪訴訟三次判決,直到2019年9月在法院強制執行下公司才完成土地證更名。但他們發現,這50畝商業用地出現了“有證無地”的情形——其中22畝被用於建設政府廉租房,另外28畝被一家企業佔用。

龔細長稱,歷經多年訴訟,雄鷹公司因“續貸失敗”導致資金鍊斷裂,衍生出鉅額債務,已瀕臨破產。2020年1月,龔兆漢(在服刑)、龔細長(已刑滿釋放)等因在辦證過程中出現過激舉動,於2020年12月還被控尋釁滋事罪分別獲刑4年6個月、1年2個月。

“50畝土地證沒有及時更名,是因為涉及國有資產流失。”6月10日,安義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局長張江疆回覆記者時,否認上述50畝土地被出售,“我們一直以為地是政府的,所以建了廉租房。局裡發現(問題)後已登出了廉租房的不動產權登記證,並對相關處室進行了追責。”

南昌安義明星企業50畝土地“更名”被拖3年瀕臨破產 贏了官司才知已建廉租房

▲曾經號稱“中國鋁業十強企業”的雄鷹公司已陷入危機。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

企業申請土地證更名遭拒

2004年,龔兆漢、龔細長兩兄弟成立了雄鷹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龔兆漢,從事鋁合金型材的生產與銷售。同一年,安義縣政府為解決安義縣工業園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決定成立擔保公司以支援本地企業發展。彼時,發展迅速且資金充足的雄鷹公司應邀入股。

資料顯示,2004年12月,安義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代表政府出資50萬元,雄鷹公司出資450萬元,雙方成立“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由龔細長擔任法定代表人,由安義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實際經營,主要“為縣裡一些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

2007年11月,基於擔保公司效益較好,安義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要求增資,並用50畝商業用地作價1050萬元和現金750萬元進行入股增資,雄鷹公司則以700萬元現金進行增資。增資後,安義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總出資額為1850萬元,雄鷹公司總出資額為1150萬元。

“雖然我擔任法定代表人,但我們並沒有參與公司經營。”龔細長介紹,由於部分擔保物件無力按時還款,且沒有抵押物,銀行會要求擔保公司“代償”。2007年至2011年3年多時間,擔保投資公司出現159萬元的虧損,以及數百萬元難以實現的債權。

龔細長介紹,為防止公司價值縮水,造成國有資產流失,2011年6月,經安義縣政府安府辦字[2011]42號《批覆》同意,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以高於出資額90萬元的價格,即1940萬元將其在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及財產轉讓給雄鷹公司,其中就包括50畝作價增資的商業用地。

2011年7月22日,為響應“擔保公司不得冠以‘投資’之名”的國家規定,經安義縣工商局稽核,“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更名為“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 ”。隨後,該公司名下的50畝商業用地的使用權人名稱,於2012年3月14日也變更為“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更名後,該土地使用權證被用於抵押貸款。

2015年7月10日,又是因為政策調整,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更名為安義縣振興中小企業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公司”)。

2016年8月,雄鷹公司名下一筆抵押貸款到期,銀行批准向雄鷹公司續貸後,雄鷹公司向第三方借款3700萬元用於“過橋”。取回土地證後,他們帶上“變更登記”所需證據材料向不動產登記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變更登記(將“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更名為“安義縣振興中小企業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不曾想,此次變更登記申請雖與第一次“更名”類似,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本應在短期內辦結,但卻遭到安義縣不動產登記局拒絕,且一拖就是3年。

南昌安義明星企業50畝土地“更名”被拖3年瀕臨破產 贏了官司才知已建廉租房

▲今年5月下旬,龔細長站在偌大的尚未完工的工業園內,一籌莫展。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

法院3次判決“拒絕更名”行政違法

龔細長介紹,因抵押物所有人名稱與營業執照企業名稱不一致不能用於抵押,直接導致“續貸”失敗。接下來大半年裡,雄鷹公司不斷求助於縣委、縣政府相關領導,希望能出面協調解決,但對方建議“透過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此事”。

2017年4月10日,安義縣振興中小企業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向安義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安義縣國土資源局(現為安義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為該公司辦理土地使用權人名稱變更登記。在龔家人看來,這場訴訟,是雄鷹公司與安義縣自規局的相關領導結下“樑子”的始端。

2018年9月29日,安義縣人民法院作出(2017)贛0123行初1號《行政裁定書》認為,振興擔保公司因公司名稱變更向安義縣國土局申請變更原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名稱,符合法律規定,安義縣國土局應對有關變更登記申請受理並審查。遂裁決,責令被告安義縣國土資源局在30個工作日內,依法對振興擔保公司要求對涉案土地使用權證變更名稱的申請予以審查,並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2018年11月22日,安義縣國土局向擔保公司作出《答覆書》,稱雄鷹公司收購安義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在擔保公司全部國有股份,因該國有股權轉讓行為未獲得安義縣人民政府批覆要求制定轉讓方案並經批准情況下,屬違法轉讓,據此“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如果股權轉讓行為違法,安義縣國土局又怎麼會在2011年7月股權轉讓行為結束之後辦理第一次名稱變更登記?又因何不報送相關單位依法處理?”在龔細長看來,安義縣國土局《答覆書》所列理由與事實不符,實為故意刁難企業,是典型的不作為。

2019年1月2日,振興擔保公司向南昌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同年3月25日,南昌鐵路法院作出(2019)贛7101行初184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撤銷《答覆書》,責令判決生效後30個工作日內,依法變更土地使用人名稱。

判決後,安義縣自規局不服,向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6月25日,鐵路中院作出(2019)贛71行終377號《行政判決書》,認為“國有資產轉讓是否違法並非本案的審查範圍,如安義縣自規局發現國有股權違法轉讓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則應當透過其他行政途徑依法解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至此,振興擔保公司與安義縣自規局更名之訴畫上句號。即便如此,安義縣自規局應依判決在2019年7月份完成更名登記,在法院的強制執行下,2019年9月10日,安義縣自規局才履行判決,將案涉土地使用權證中土地使用權人由“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變更為“安義縣振興中小企業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並頒發了不動產權證書。

記者注意到,南昌市自規局公佈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辦理流程顯示,“土地使用權人企業名稱變更登記”除了需要公示或公告、權籍調查、大宗業務等特殊情形,辦理時限為“60分鐘內辦結”。

南昌安義明星企業50畝土地“更名”被拖3年瀕臨破產 贏了官司才知已建廉租房

▲2019年9月,歷經兩輪起訴耗時3年訴訟,在終審法院判決拒絕更名行政違法後,安義自然資源局這才完成了土地證使用權人變更。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

50畝土地驚現“有證無地”

龔細長介紹,“名稱變更登記”歷時3年1個多月,給雄鷹公司、振興擔保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其中,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僅用於“過橋”的3700萬元貸款,就產生了4500萬元的違約金和利息。

在“更名之訴”過程中,雄鷹公司發現,振興擔保公司不動產證書項下的50畝國有出讓土地,竟然建起了廉租房和其他公司的廠房,出現了“有證無地”的怪事。

“安義縣自規局以國有股權違法轉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為由拒絕辦理更名,卻沒有向有關部門反映,且至今無人對此進行調查、處理。”龔細長介紹,安義縣自規局3年多時間不給辦理“變更登記”,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他聘請土地勘測公司對土地證項下土地進行現場勘測才恍然大悟。

勘測結果顯示,涉案的50畝國有土地,分別在2012年至2014年間被安義縣國土資源局“賣出”。其中,22畝土地在2012年被建設成鳳凰安居花園(廉租房)9棟樓房,另外28畝土地則被賣給了江西偉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江西偉星公司),該公司用圍牆將這部分土地圈進廠區範圍,並建設了一棟廠房。

南昌安義明星企業50畝土地“更名”被拖3年瀕臨破產 贏了官司才知已建廉租房

▲涉事企業稱,備受爭議的50畝土地一部分被用於建設政府廉租房,另外28畝被一家企業佔用。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

龔細長介紹,當時,雄鷹公司旗下資產眾多,且該50畝地塊未做“三通一平”,所以公司僅作為固定資產用於抵押貸款,甚至因看不懂“座標”,無法準確判定宗地範圍。

雄鷹公司提供的一份測繪報告顯示,鳳凰安居花園與該地塊重疊面積為22畝,江西偉星公司與該地塊重疊面積為28畝。龔細長說,因安義縣國土局及江西偉星公司拒絕提供相關地籍資料,測繪公司只能依據生效文書確認的證據為依據進行測繪,並得出上述結論。

上游新聞記者瞭解到,江西偉星公司的圍牆與鳳凰安居花園圍牆大部分重合。

針對此事,雄鷹公司向安義縣國土資源局申請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但國土資源局拒絕提供,僅在《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告知書》中下結論稱:鳳凰安居花園沒有進行不動產權登記,江西偉星實業有限公司不動產權登記範圍,與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發證範圍無重疊。

此後,振興擔保公司向南昌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分別請求法院判令安義縣不動產登記局將案涉土地頒證給江西偉星公司和安義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責任公司(鳳凰安居花園開發主體)的行政行為違法。

就此,南昌鐵路運輸法院分別作出《行政判決書》,確認安義縣不動產登記局給安義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頒發不動產權證的行為違法。與此同時,法院還判決撤銷安義縣人民政府向江西偉星公司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判決後,就鳳凰安居花園所佔22畝一案,安義縣不動產登記局和安義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均未提出上訴,判決生效。目前,安義縣不動產登記局已撤銷了為安義縣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頒發的土地證。

對於法院判決安義縣不動產登記局給江西偉星公司頒證的行政行為違法,安義縣國土資源局不服並上訴至南昌鐵路運輸中級法院,2019年12月11日,該院裁定“原審判決基本事實認定不清”,該案被髮回重審。

一年後的2020年12月21日,南昌鐵路運輸法院作出重審《行政裁定書》,認為“擔保公司與第三人相鄰的兩宗土地之間有一條天然灌溉水渠,水渠兩岸分別有較寬空地,客觀上重疊‘可能性’也不大。因而,就現有證據,不能證明案涉土地使用證登記行為與原告存在公法上的利害關係,認定擔保公司不具有原告資格”,遂駁回擔保公司的起訴。

對此判決,振興擔保公司及其代理律師認為,法院以實體審查標準中的事實上的利害關係代替原告資格審查中的可能性的利害關係,並以存在水渠來判斷重疊“可能性”不大,顯然欠妥。但是,此後的重二審(終審)、再審均以振興擔保公司“不具有原告主體資格”裁定駁回起訴。

南昌安義明星企業50畝土地“更名”被拖3年瀕臨破產 贏了官司才知已建廉租房

▲記者瞭解到,江西偉星公司的圍牆與鳳凰安居花園圍牆大部分重合。 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

政府稱涉國有資產流失欲“原價回收”

“政府一直是在幫助他們的,從2018年起就成立了專門工作組。”安義縣自規局局長張江疆向記者介紹,該局業務都是限時辦理,“受理後,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結,是要被追責的。”

張江疆介紹,2012年,政府按上級要求同意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退出股權,並要求退出方案須報政府常務會研究後方可實施。但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在未評估土地價格、未經政府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將股權以1050萬元轉讓給了雄鷹公司(其中涉及50畝作價增資的土地),這才有了後面的訴訟。“建廉租房確實是我們的失誤,但我們主動發現了錯誤,並進行了追責。”

“這是明顯的國有資產流失,我們也是在2016年才發現的,原來這塊地在工信委(後更名科技和工業資訊化局)名下。”張江疆說,這是安義縣自然資源局遲遲未給擔保公司辦理土地更名的重要原因。

張江疆介紹,安義縣政府成立了工作專班,還聘請了專班律師處理,這50畝土地由自然資源局負責收回。

“我們縣委縣政府一直是在幫他們的,(瀕臨破產)是他們自己經營不善。”張江疆表示,目前,縣政府已成立工作組在進一步工作中。

就50畝土地“有證無地”的情形,安義縣當地也採取了系列解紛舉措。2021年12月,安義縣國土資源局簽發了《關於有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決定》稱,因縣政府廉租房建設的公益性需要,決定收回雄鷹公司50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並登出該不動產權證,該宗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款為1050萬元。

不過,實控方雄鷹公司不同意安義縣自然資源局原價收回。“公司於2011年受讓股權時,該宗土地的作價就高於1050萬元,且承擔了擔保公司數百萬元的債務;1050萬元的徵收補償款,遠不能覆蓋擔保公司的損失。”龔細長還擔心,一旦被收回,安義縣自然資源局“拒絕更名”、“有證無地”的行政違法行為將隨之煙消雲散,公司將無法就損失進行索賠,也無法請求對行政違法負責人進行追責。

據此,龔細長在南昌市鐵路運輸法院的執行案件結果通知書上寫道:“我不接受結案,也不同意。”

安義縣自然資源局“原價回收”未果後,安義縣科技和工業資訊化局(下稱科工局)持一份《承諾書》訴至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以1050萬元價格返還50畝國有土地使用權”。

司法文書顯示,安義縣科工局以《承諾書》作為證據,主張安義縣中小企業擔保投資有限公司於2007年11月19日出具了《承諾書》:即“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對該宗土地進行開發建設,該宗土地入股保值價為1050萬元,今後縣政府如需要,可按1050萬元價格收回該宗土地使用權,其貶升值部分歸縣政府所有或承擔”。

不過,作為本案的核心證據,該《承諾書》竟然是一份影印件,且在法院和擔保公司的再三要求下,仍無法提供原件。正基於此,南昌市中院和江西省高院均判決“駁回返還的訴訴請求”。

目前,安義縣自然資源局再以“公益所需”為由,向擔保公司下達徵收決定,決定“以1050萬元的價格收儲該宗土地”。擔保公司不同意該決定,向安義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目前正在審查之中。

龔細長說,一宗土地,前後6年曆經十餘次訴訟,“有證無地”的事實未得到改變,企業索賠無果,行政違法的主要責任人亦未被追責。相反,雄鷹公司主要負責人龔兆漢、龔細長因“尋釁滋事”紛紛獲刑,雄鷹公司也因“續貸失敗”導致資金鍊斷裂,衍生出鉅額債務,已瀕臨破產。

6月9日,就雄鷹公司反映的問題,上游新聞記者致電安義縣縣委書記譚伯樂,對方未接聽電話;去簡訊,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上游新聞記者 蕭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