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住溺水者落水後的“黃金救援時間”“救援竹竿”必須超過5米!

中國江蘇網訊(通訊員 曹海峰 林其森 記者 朱亞運)“大家加快工作節奏,確保下班前完成不少於100根救援竹竿的佈設任務。”7月1日下午3時,戶外氣溫高達35度,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長許海濤帶領4名民警、輔警頂著烈日挑選毛竹竿,並將使用提醒標識緊緊裹到竹竿上。當天,該所完成了轄區北淩河十餘公里河道兩岸橋樑、閘口、碼頭等危險區域的救援竹竿佈設工作。

據海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警科科長花豔介紹,海安地處裡下河地區,水網密佈,河流、湖泊星羅棋佈,垂釣愛好者非常多,隨著夏季氣溫升高,野泳、戲水等親水活動明顯增加,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從接報的一些溺水警情分析,目擊者不會游泳、沒有救援設施成為阻礙溺水黃金救援時間內成功施救的攔路虎,全面實施救援竹竿行動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及時雨’。”

專業救生員吉功友說:“一般情況下,溺水者落水後5至10分鐘內如果沒有得到有效施救極易引發死亡,而有效施救往往是目擊者會游泳、第一時間入水且懂得正確施救方法。但很多施救現場並不具備這些條件,一根毛竹竿在關鍵時刻就是救命竿。”

在救援竹竿佈置現場,貼有“溺水救援、請勿佔用”紅色警示標識的竹竿異常醒目。根據推廣設定要求,竹竿長度必須超過5米,直徑3釐米以上,通體筆直,兩端及表面削平,無尖頭和毛刺,不會對施救活動造成二次傷害。

“溺水總會發生在一瞬間,如果現場沒有施救工具,絕大多數目擊者不敢貿然下水營救,往往貽誤了最佳救援時間。”在北淩河李堡東橋玩路亞垂釣的市民王先生說:“有了救援竹竿,如果發現有人落水,我肯定會第一時間拿起救人。”

“我們在全市各派出所全面推廣救援竹竿做法,將救援竹竿投放到轄區河塘溝渠的危險部位,同步張貼警示標誌,落實編號管理,日常安排人員巡視檢查,讓小小的應急救援竹竿成為生命竿、連心竿。”

【來源:中國江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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